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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P文本研讨会在京召开

时间:2015-11-26   来源: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  责任编辑:xzw

  10月22日上午九时,由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办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贸易协定(TPP)文本研讨会”在京召开。韩立余副会长主持会议,中国法学会林中梁会长随后开幕致辞,简要描述了自TPP文本公布以来学界的研讨进程,分析了本次研讨会的重大意义,强调作为唯一的研究此方向的法律研究会所秉持党和国家的参谋助手的职责,并对学界尽快取得成果提出殷切希望。最后代表大会主办方对各位专家学者在大雪纷飞的周末,披寒戴霜赶赴研讨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

  在进行TPP文本内容的研讨之前,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杨国华教授对TPP的新特征进行总体介绍。TPP的实质性条款是失衡的——无固定的组织,无固定的秘书处,无固定的人员实施、监督这套高标准、全面的规则的运行。因此,TPP会作为模范,在未来实际的运转过程中的效果和作用非常有限。杨教授对将来TPP回归多边贸易体制提出希望,令示范法变成实际适用的法。研究者根据研究成果,阐明TPP的进步在哪里、未来可能性在哪里、如何发展才能成为一套对未来世界贸易规则的建立更有影响的机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万勇教授就TPP的知识产权章节条款文本内容做了简要介绍。对文本中版权、专利和商标领域的新旧规则进行比对分析,对数字化环境下的知识产权执法措施中出现创新性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做出强调,并就知识产权层面中国的立法情况、商标领域中关于视觉感知条件的应用等问题与其他学者进行探讨。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史晓丽教授就TPP第5章海关管理与贸易便利化、第6章贸易救济措施的新增内容进行梳理。贸易便利化章节中的时间设置更加合理,有关的法律程序仍要以WTO缔约方身份遵守其相关规定。而贸易救济措施部分,中伦律师事务所的任清律师等专家主要就6.1与6.2之间的关系、不可预见作为条件的灵活性等进行了深入研讨,提出保障措施究竟为全球性还是双边性的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立余教授对第7章检疫措施和第8章贸易技术壁垒的新规则做出介绍。第7章检疫措施与WTO项下的SPS协定比对,不同之处体现为:适用范围、地区条件的评估与决定、透明度等的细化,更具有可操作性;超越SPS的条款如科学风险分析,建立全新紧急措施制度,未提及技术援助以及特殊和差别待遇的内容。第8章贸易技术壁垒方面,章节体系架构上不同于WTO,采用总则和附录的区别规制模式,针对特定产品的规制拟定了专门的附件。内容上规则对象的主体层级发生变化,增设了世界贸易组织里不具备的系统而具体的透明度要求。

  商务部世界贸易组织司服务贸易处人员评论时提到,TPP很多内容在诸边协定中先行达成了基本规划,新的章节与国内行政程序法的内容有进一步结合。TPP协定的要点是在确定何为国际标准时做了一些负面规定,总体上有进步的趋向。

  中国人民大学邓华博士在介绍环境章节时提到TPP中的重要变革,很多议题方面有新增。这些议题中有些未展开具体要求,也没有规定强行性义务;但有些强调了各缔约方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如海洋渔业捕捞用了很多“应当”,这些强制性的做法在以往美国FTA很少用到,如此强硬的用语也出现在贸易和气候变化议题上。

  中国人民大学刘苏就TPP中的劳工条款与NAALC进行比对,提出 TPP更加强调所保护的劳工权利是一种国际承认的劳工标准。缔约方义务方面, TPP比NAALC提出了三项新增内容,其中争端解决机制上的变化勘称革命性。TPP没有明确区分劳工争端解决和一般性争端解决,反映了对于劳工条款约束力的增强。而就争端解决部分,任清律师、史晓丽教授都参与讨论并提出待进一步分析的问题。

  武汉大学漆彤教授、任清律师和上海对外贸易大学陶立峰副教授介绍了投资章的内容。首先,漆彤教授指出TPP的投资规则实体性条款总体上未做较大变革。征收部分在东道国监管权方面有些细微变化,投资定义、投资授权等部分有新规定。争端解决部分的变化主要是程序性的。其次,任清律师对投资张的附件进行了补充,提到智利、越南等关于土地征收明确政府债务,提出国家的审查机制、准入待遇是否可诉等问题。最后,陶立峰副教授说明了东道国管制权增加的两个例外,并从四个方面分析了实际条款的29个条文形成更加有效可行的仲裁的意向,对附件中马来西亚限定可诉案件的做法,认为值得中国借鉴参考。

  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对外经贸大学石静霞教授,金诚同达事务所彭俊律师及任清律师对第10章跨境服务和第11章金融服务内容做出汇报。跨境服务部分,TPP建立在GATS和NAFTA基础之上,其框架是负面清单模式,航空服务的开放内容增多但未涉及服务补贴。核心义务集中于10.3至10.6,其余条款多是在GATS条款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彭俊律师补充了金融服务允许跨境服务存在,以及方式的功能两个条款,并提请注意审慎例外以及货币政策例外。任清律师进一步指出,越南负面清单中出现很多行政措施,没有成文的文件而直接将限定措施规定在此值得学习。

  工信部徐成锦研究员介绍了第13章电信与第14章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章中的新内容体现在两个方面:涵盖范围广以及纳入新条款。新条款内容包括网络中立、跨境数据流以及源代码备案三个问题,关键的是跨境数据流。而电信章关键的条款是13.4条,接入公共电信服务的权利;其次是自费问题,指出中国电信技术的发达程度很可能在国际市场取得一席之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一诺博士对第12章商务人士临时入境的内容与NAFTA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比对分析。正文内容上进一步细化完善,扩大了适用范围,新增商务人士入境延期规定;增加12.5商务旅行及12.8合作两个条文,促进商务人士入境的便利化,提升可行性。附录中加拿大的承诺表对技术人士与专业人员分别以负面清单和正面清单限定准入的行业范围,是新的发展趋势。附录中对投资者的规定与投资章的关系仍待探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泫斐代表本部分的翻译人员,汇报第1章一般规定和第2章货物国民待遇和市场准入的文本内容。正文中有非常多的透明度条款,并细化区分了再造产品和二手货物;再者贸易便利化方面对NAFTA规定的国民待遇等方面做了变动,新增了兜底条款。争端解决机制方面设立三个委员会和一个特设磋商程序。现代生物技术产品贸易方面,主要强调透明度加信息共享和低水平混杂现象问题。韩立余教授还提醒分析减让表,藉以分析与之密切相连的原产地规则。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费秀艳博士简要介绍第3章原产地规则和程序。认为条文的规定非常精细,3.2条关于原产货物的规定,非TPP成员不能享受优惠海关待遇会产生贸易转移问题。3.5条区域价值成分规定计算公式,精确性相当高。3.10条,原产产品的认定对于非TPP成员是很大挑战。3.11条10%的数字限定非原产材料占产品价值的比重。韩立余教授在区域含量方面作出补充。区域含量是这一章非常复杂的部分。NAFTA第4章规定原产地规则包括原产货物、区域价值成分、累计、微量、可替代货物、配件、间接材料等等,原产地具体规则针对各种产品,明确如何做到肥水不落外人田,这也是其作用所在。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张新娟教授就第4章纺织品和服装的相关内容与ATC进行比对讲解。TPP的改变主要是:将海关犯罪的机构与监督合并,没有规定过渡性保障措施,确定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的标准,时间的规定不同,对合作的规定非常细致等等,并认为越南的纺织品竞争力在国际市场上不容小觑。韩立余教授补充说明ATC目前已失效,并就 “美国基本没有纺织品,制定这些规则的意义何在”“纺织品紧急措施与第6章过渡性保障措施的关系”等问题发表了意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推免硕士生塔林夫就第21、22、24、25章,即合作与能力建设,竞争力和商业便利化,中小型企业以及监管的执行进行介绍。第21章要求设立能力建设特别委员会,该机制曾被美国贸易代表处认为具有开创性。第22章聚焦于区域供应链,是一项比较新的议题。第24章规定各方应承诺建立旨在便利中小企业获得TPP相关对其有利信息的保障,是美国加入的第一个单独开设中小企业章节的自贸协定。第25章主要以美国监管经营的核心特色为蓝本,以公众卫生安全的公共利益进行自我监管规制。综合比较下来,TPP取得共识的程度仍旧高于其他国际组织和自贸协定,其中规定的强制性义务比较多。

  中国政法大学祁欢副教授和彭俊律师介绍了第16章竞争政策、第17章国有企业和指定垄断实体的内容。祁欢教授对第16章内容进行了逐条讲解,第17章国有企业以前未作专章规定,是直接的关于国际贸易的问题,细化政府职能。彭俊律师补充了比较主要的内容,即国有企业职管的范围,关于非歧视考察问题等。韩立余教授就彭俊律师提出的新增问题提供国家豁免的案例进一步深入说明,并对任清律师提出的国企的管辖权、相关义务履行等问题进行解答。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廖诗评副教授对第27章管理和机构安排、第28章争端解决、第29章例外和一般规定、第30章最后条款的内容进行比对分析。TPP最后条款30.3规定一旦WTO规则修改,缔约方通过协商一致修改TPP。共列举了五个例外并逐项进行讲解。争端解决机制较有特色的是对专家组的职能进行了界定,主要以程序性规则为主,与多边场合的规定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别。。措辞上,排除了33条也排除了国际法公约框架之外的其他的解释条约的方法,但是这种理解有待实践去检验的。机构管理措施主要是设立委员会,决策机制内容略有不同但仍是统一的。

  最后韩立余教授代替池洁如律师,对第15章政府采购做介绍:TPP规定的适用范围扩大,表现为将BOT合同和公共工程建设特许经营权合同纳入适用范围、增加了限制性招标规定。关于一般原则和过渡措施,国民待遇和非歧视原则为TPP协议的一般原则。TPP将对发展中国家优惠待遇原则命名为过渡措施,仅发展中国家可能在过渡期内实现过渡措施,TPP协议中的国民待遇和非歧视原则更为严格。采购过程的细节变化,明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过程更加追求效率和统一。

  一天的研讨会落幕之际,林中梁会长对全天研讨内容做了全面而深刻的总结发言。提出继续深入研究课题、尽快将文本中文版出版的希望,并对会议主办方人大法学院的认真筹备和各位专家参会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文本学术研讨会在热烈的氛围中圆满结束。(文/周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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