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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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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锋同志在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全国城市公安执法论坛上的讲话

时间:2012-07-24   来源: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admin

公安部原副部长 中国警察协会副主席 罗锋尊敬的程琳校长、严尚志副厅长、赵立功副市长,尊敬的各位嘉宾、各位代表,同志们:
 
  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全国城市公安执法论坛,今天在美丽的昆明市胜利召开了,这是我国警学界与法学界的一次盛会,也是我国警察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我代表中国警察协会并以我个人的名义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为大会的顺利召开付出辛勤劳动的昆明市公安局以及多年来为公安法治建设作出重大贡献并积极参加本次会议的各位代表、各位来宾致以深深的敬意!

           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的前身是中国法学会和中国警察协会下属的警察法学研究会。这次会员代表大会履行相关法定程序、登记改制工作完成以后,管理体制不变,仍然分别接受中国法学会和中国警察协会的指导。中国警察协会作为全国公安机关200万人民警察的社团组织,将一如既往,继续大力支持警察法学研究会的工作。也希望全体与会代表充分利用这次会议的契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迈开新的步伐,为开创中国警察法学理论研究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组织推动中国警学理论研究,是中国警察协会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的任务,也是首要的任务。警察法学是警学与法学的交叉融合,是警学也是法学理论的组成部分。在警学理论研究中,警察法学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从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总体目标出发,警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方方面面,都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下运行。警务体制的发展改革,警务机制的创新完善以及各项具体警务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法治的引导、规范、促进和保障。
  借此机会,我对警察法学研究会未来的工作提出几点希望和建议:
  一、要把建立中国警察法学理论体系作为研究会的基本任务。警察法学研究要以建立中国警察法学理论体系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坚持开拓创新。其中,坚持中国特色有两点,一是一国两个警察制度或三个警察制度特色,即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特色。二是在大陆一警察五个管理体制,即以公安机关警察体制为基础、为代表,还要研究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狱政警察,法院检察院管理的司法警察,国家安全机关管理的情报警察,军委管理的武装警察。这是由警察法和武装警察法所确定的。
  二、制定中国警察法学理论研究规划,搭建学术交流平台。一是制定以中国警察法学理论体系为重点的警察法学研究长远规划。既包括警察法学理论体系研究规划,也包括与之相配套的子课题规划,还包括与警学理论体系研究密切联系的有关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犯罪学,甚至包括哲学等理论研究规划。二是制定课题带头人和理论研究队伍规划。没有带头人,就做不好研究工作。既包括各级公安机关警察院校为主的课题领军人物和研究队伍,也包括狱政警察、司法警察等理论研究队伍,还包括社会上有关院校、研究所热心警学研究的学术领军人物和专家。
  三、研究会工作和理论研究工作,要提倡跨学科研究,鼓励理论创新。我从事公安实际工作四十多年,曾经在层公安机关和公安部工作过,也在中央书记处研究室工作过,退休后在中国法学会工作过几年。我的体会是,无论是警察学理论还是警察法学理论的研究和实践,还是在从事警务实践和政策理论研究工作中,都深感跨学科研究不够。警察法学作为一门新兴的、独立的、交叉性科学,是以警察履行职能所涉及的法律为研究对象的,内容丰富、范围广泛,不但横跨警学和法学两大学科,而且所适用的法律涉及法学基本理论、刑事法律、行政法律、科技法律、国际法律等几乎所有的法域,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用跨学科、跨专业的思维和方法研究警察法学理论问题。这既对我们所习惯的理论思维提出了挑战,也为我们实现理论创新提供了机遇。我相信,只要我们坚持解放思想,坚持开拓创新,并善用跨学科研究、系统研究和比较研究的方法,我们就能够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实现理论的突破和理论的创新。
  四、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逐步造就一支过硬的警察法学理论研究队伍。研究会理事中不乏法学大家、理论权威和知名学者,但恐怕不是人人都对警务工作实际层面的问题有深入的了解和研究。而我们警察实务工作者也不乏资深的警务工作权威型领导和警察,但在警察学和警察法学研究方面能够称之为理论权威的专家显然很少。因此,我们的警察院校和警察机关中也特别需要培养一批警察法学理论研究队伍,特别要培养一批学术领军人物。在新时期警察执法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条件下,在未来发展面临的复杂问题面前,希望警察法学研究会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为人才的脱颖而出搭建平台、提供机会和条件。
  各位代表、同志们:当前我国的警察法治建设正处于重要的发展时期,一方面,前人为我们开创了局面,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警察法律体系基本建立,警察执法监督制度和机制基本形成,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法治观念基本确立。另一方面,警察法学理论研究已经有一定的基础,警察法制工作专业队伍和理论研究队伍不断壮大。所有这些都为今后警察法学研究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在整个警察工作和执法活动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执法活动不规范的问题仍很突出,警察法学理论研究工作仍很薄弱,警察学、警察法学理论体系尚未形成,警察法学研究事业和研究会建设既面临极好的发展机遇,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只要牢记使命,用三年、五年或者十年的时间,齐心协力,不懈努力,警察法学研究事业一定会开创新的局面、迎来更加灿烂的明天。
  最后,预祝大会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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