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1-16 来源:中国法学交流中心 责任编辑:xzw
11月16日,中非投资经贸法律风险及对策研讨会在京开幕
2015年11月16日,由中国法学会主办、中非发展基金合作举办的“中非投资经贸法律风险及对策”研讨会在北京隆重开幕。来自中国和非洲14个国家的近180位法学法律界和企业界代表出席会议。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东部非洲法学会会长纳苏尔·穆罕默德、南非驻华使馆公使马海露、中非发展基金副总裁杨爱武分别代表有关方面在会上致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主持会议。毛里求斯驻华大使李淼光、南非法学会会长布沙尼·马布达、肯尼亚驻华使馆商务参赞文森特·奥穆瑟等出席会议。
陈冀平书记出席研讨会开幕式并致辞
司法部副部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苏军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东部非洲法学会会长纳苏尔·穆罕默德致辞
南非驻华使馆公使马海露致辞
中非发展基金副总裁杨爱武致辞
陈冀平在致辞中指出,中非双方在“真实亲诚”对非理念和正确义利观的指引下,中非合作“六大工程”全面推进,各领域合作取得显著成果。在非洲国家经济相继起飞、快速发展的进程中,中国企业始终是中非合作坚定的参与者、支持者和推动者,在帮助非洲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就业、消除贫困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由于对非洲国家经贸法律政策、民族宗教习惯、语言文化传统等缺乏了解,一些中国企业在对非贸易投资过程中未能很好地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加强对非投资经贸法律问题的研究,提升企业法律风险意识和防控能力,已成为中国企业和相关部门的迫切需要,也成为中国法学法律界服务国家“走出去”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国法学会作为中国法学界、法律界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愿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积极搭建中非法学法律界与工商界之间的合作平台,为中非关系全面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他提出三点期望:一是“中国梦”携手“非洲梦”,共筑中非命运共同体。中非双方应致力于把自身发展同对方发展紧密联系起来,把自身利益同对方利益紧密结合起来,把自身机遇同对方机遇紧密融合起来,加强团结合作、加强相互支持和帮助,厚植中非友好的社会基础。二是深化务实合作,为打造中非合作升级版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中非法学法律界要牢牢抓住历史机遇,积极开展双边、多边法律交流,加强对经贸投资法律问题和制度的研究,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预防和化解中非经贸合作中潜在的各类法律风险,努力创造公正、公平、自由、开放的法治环境。三是恪守企业社会责任,更好造福中非人民。他呼吁在非中国企业要提高社会责任感,自觉遵守非洲国家的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积极服务非洲当地社会,用优质产品和优良服务为促进中非关系的全面发展做出贡献。
张鸣起副会长主持开幕式
张鸣起指出,本次研讨会是中国法学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强化涉外法律服务,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境外的正当权益”的要求,服务国家“走出去”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它将为中国涉非企业、涉非律师与非洲经贸官员、业务律师搭建一个交流信息、释疑解惑、增进友谊、开拓业务的平台,有助于我国涉非企业更好地了解非洲国家法律制度,防范和化解投资法律风险,为打造中非合作升级版发挥积极作用。
纳苏尔·穆罕默德在致辞中赞扬中国法学会为促进中非法律交流做出的积极贡献,认为加强中非法律界的交流与合作符合中非各国人民的利益,有助于推动中非经贸合作,促进中非共同发展。
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代表中国政府对本次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希望中非之间加强法律合作,推动中非关系发展。
南非公使马海露表示,希望本次研讨会能够配合即将在南非举办的中非合作论坛峰会,为传递正确的非洲国家法律法规信息,讨论最佳投资策略与机制、创造良好的投资经贸环境做出贡献。
中非发展基金副总裁杨爱武在致辞中介绍了中非发展基金投资情况,指出中国企业应遵守非洲当地法律,正确对待法律风险问题;同时呼吁非洲各国改善投资环境,提升审批透明度和规范化,加强中非法律界之间的沟通和理解。
张鸣起副会长和东部非洲法学会会长纳苏尔·穆罕默德签署《双边合作备忘录》
会上,张鸣起和纳苏尔·穆罕默德还分别代表中国法学会与东部非洲法学会正式签署了《双边合作备忘录》。
此次研讨会由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具体承办。研讨会作为配合中非合作论坛峰会暨第六届部长级会议的重要活动,得到了中非政府部门和法律界、企业界的大力支持、响应。中非发展基金、中非民间商会、四达时代集团等为研讨会的顺利举办给予了大力协助。来自中国商务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社科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等机构的官员、专家学者,近20家从事涉非业务的律所,以及包括中国电信集团、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中非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非莱基投资有限公司等在内的30多家涉非企业负责人或法务主管出席研讨会,参加研讨交流。
研讨会会场
研讨会为期两天。与会的法学专家学者围“非洲国家外商投资法律制度”、“非洲国家税收法律制度”、“非洲国家劳动用工政策和外国企业社会责任”、“非洲国家土地、矿业、外汇专项法律问题”、“中国对非投资风险法律防控机制”等议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