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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鸣起副会长出席中拉法律研讨会暨中国—拉美法律研究中心(上海)、中国—拉美法律培训基地(上海)成立仪式

时间:2015-09-30   来源:外联部  责任编辑:att2014

  2015年9月24日,中拉法律研讨会暨中国—拉美法律研究中心(上海)、中国—拉美法律培训基地(上海)成立仪式在上海财经大学隆重举行。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主办,上海市法学会、上海财经大学、上海政法学院承办,中国政法大学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区法律和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西语国家法律研究所协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外交部拉美司参赞张润,厄瓜多尔驻华使馆代表、厄瓜多尔驻上海领事馆总领事卡琳娜,哥伦比亚驻华使馆代表、哥伦比亚驻上海领事馆副领事卡米拉,上海政法学院院长周仲飞,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刘兰娟等出席了研讨会开幕式并分别致辞。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对外联络部主任谷昭民主持。本次研讨会的主题为“中拉自由贸易比较法治研究”。来自中国和拉美共10余个国家近80位政府官员、律师、学者、留学生等参加了研讨会。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致辞

  张鸣起副会长在致辞中回顾了中国与拉美国家传统友谊,指出当今中拉关系发展正面临新的历史机遇。他提到,在当前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开展对外法学交流是中国法学会的重要职责,而加强与拉美国家法学法律界的交往是其中的重点之一。作为中国-拉共体论坛框架下的重要活动,中拉法律论坛已成为中拉法律交流合作的一面旗帜。此时成立“中国-拉美法律研究中心(上海)”和“中国-拉美法律培训基地(上海)”恰逢其时,将为中拉法律合作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随后,张鸣起副会长向刘兰娟副校长授予了“中国—拉美法律研究中心(上海)”牌匾,外交部拉美司参赞张润向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郑少华授予了“中国—拉美法律培训基地(上海)”牌匾,标志着研究中心和培训基地的正式成立。成立仪式后还举行了中国—拉美法律研究中心(上海)首批研究员聘任仪式。张鸣起副会长为中国政法大学拉美和加勒比地区法律和公共政策中心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西语国家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潘灯、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上海政法学院)副主任、副教授范铭超、古巴哈瓦那大学法学院讲师利兹·门德斯、古巴驻华使馆法律事务一等秘书卡洛斯、英国玛丽皇后大学研究员格洛里娅·阿尔瓦雷斯、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拉美所助理研究员谭道明等6位研究员代表颁发了聘任证书。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向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刘兰娟授予“中国—拉美法律研究中心(上海)”牌匾

外交部拉美司参赞张润向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郑少华授予“中国—拉美法律培训基地(上海)”牌匾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向中国-拉美法律研究中心(上海)首批研究员代表颁发聘任证书

与会代表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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