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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亚法律人才交流项目”第二期研修班开学典礼在吉林大学举行

时间:2014-12-04   来源:外联部  责任编辑:att2014

  2014年12月2日,由中国法学会主办、吉林省法学会代管、吉林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东北亚法律人才交流项目”第二期研修班开学典礼在吉林大学举行。中国法学会对外联络部主任谷昭民,吉林大学校长助理刘德斌教授出席开学典礼并致辞。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建华教授主持开学典礼,来自俄罗斯、蒙古国、日本、韩国的14位学员,吉林省法学会和吉林大学法学院的代表80余人参加开学典礼。

中国法学会对外联络部主任谷昭民

  谷昭民主任在开学典礼致辞中指出,“东北亚法律人才交流项目研修班”是落实“东北亚法律论坛”务实合作倡议的重要举措,是论坛的丰富、发展和延伸,已成为东北亚各国法学法律界加强对话与交流、增进彼此了解和友谊的一个重要平台。希望学员充分利用这次机会,共同推动法律外交,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和交流,了解我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法治建设的新气候、中国的法律制度、长吉图开发开放等区域战略中、区域一体化以及欧亚经济走廊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和中国在与东北亚合作方面的最新法律与政策。

吉林大学校长助理刘德斌

  本期研修班为“亚洲区域合作专项资金”项目,学员为东北亚国家的律师、学者、企业法务人员和司法官员,为期3周。研修方式有课堂授课、实务考察、辅导答疑等,课程有法律外交、法治中国建设、外商投资法律法规、中国司法改革、中国劳动用工制度法律问题、涉外商事仲裁制度、中国企业法、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等。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教授,对外联络部主任谷昭民,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建华教授等法学法律专家学者为学员授课。安排的实务考察活动有访问吉林省法院、检察院、司法厅、贸促会、律协和知名律师事务所,与法学、法律工作者座谈等。通过授课和考察,向学员介绍中国的法律体系和新时期新形势下法治中国建设的最新成就,培养了解中国法治建设进程的东北亚法律人才,推动法律外交。

学员代表,蒙古国律师协会律师奥尤额尔德尼致辞

学员代表、俄罗斯乌拉尔国立法学院讲师巴拉丹车科娃致辞

  研修班的举办有助于深化中国—东北亚法学法律务实合作,完善对东北亚法学法律交往的布局,推动中国-东北亚法学法律交流进入新阶段,提升中国法律文化和法治中国建设在东北亚的影响,推动打造中国-东北亚经贸合作升级版,进一步巩固中国-东北亚睦邻友好关系,为推动中国亚太命运共同体和实现亚洲梦凝聚正能量,意义重要而深远。

开学典礼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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