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8-30 来源:法学交流中心 责任编辑:fml
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专家学者,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来自中国和亚洲、非洲、欧洲、美洲26个国家的160多位法学法律界和工商界代表欢聚一堂,共同出席第五届“国际投资经贸法律风险及对策研讨会”,探讨国际经贸投资合作中的法律风险及解决之道,这对于进一步增进中外法学法律界和企业界的相互了解,深化务实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此,我谨代表主办方——中国法学会,对本次研讨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出席会议的各位来宾、各位代表,致以诚挚的问候!
当前,人类社会正处于百年不遇的大变局。国际金融危机后,世界经济深度调整、缓慢复苏之路艰难曲折,发展失衡、治理困境、公平赤字等问题更加突出,反“全球化”、民粹主义等思潮抬头,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愈演愈烈,多边主义和多边贸易规则受到严重冲击。国际社会再次来到何去何从的十字路口,面临着开放与保守、合作与封闭、变革与守旧、和谐与冲突的重要抉择。
五年前,为推动世界经济走上强劲、可持续、平衡、包容增长之路,促进各国共同繁荣进步,携手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纵观中国和世界发展大势,提出了“一带一路”重大倡议,通过与沿线和世界各国分享中国发展机遇,推动各国发展战略深度对接,为艰难复苏的世界经济注入新动力。五年来,在“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和“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的指引下,“一带一路”建设从倡议走向实践、从愿景变为行动,得到了全球140多个国家和地区、80多个国际组织的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到目前为止,已有近90个国家和国际组织与中方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协议;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同建设了75个境外经贸合作区;进出口总值达到30多万亿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超过700亿美元,上缴东道国税费22亿美元,新创造就业岗位21万个。“一带一路”已成为当今世界规模最大的国际合作平台、国际社会最受欢迎的公共产品、经济全球化再平衡的有效途径和不同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桥梁。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一带一路”建设离不开法治的引领、促进和保障。一个和平、繁荣、开放、创新、文明的“一带一路”,必定是公平、公正、民主、法治的“一带一路”。作为中国法学界、法律界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以及民间对外法学交流的主渠道,中国法学会高度重视开展国际、区际间的法学交流与合作,尤其重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学法律界的交往。自2013年以来,中国法学会围绕“一带一路”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包括高层互访、学术研讨、课题研究、人员培训等在内的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七月,中国法学会与中国外交部合作举办了首届“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国际论坛。这是“一带一路”建设框架内法治合作领域举办的一次高规格的国际盛会,吸引了来自40多个国家和10多个国际组织的300多位法学和法律界代表出席。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都到会讲话。我与外交部副部长孔铉佑作为本届论坛的共同主席,在论坛上发表了经全体代表一致商议通过的《“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国际论坛共同主席声明》。《主席声明》进一步明确了“一带一路”法治合作的目标和原则,初步构建了“一带一路”法治合作的伙伴网络,提出了要“加强‘一带一路’建设促进国际法治、遵守和完善有关国际规则体系、积极预防和妥善解决有关争端、深化‘一带一路’法治交流”等四项任务。
在上述背景下,此次研讨会以“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共同建设‘一带一路’”为主题,契合了当前形势,反映了多方需求,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国际投资经贸法律风险及对策研讨会”已经成功举办了四届,这是第五届。会议注重实务和跨行业交流,成为法学界、法律界和企业界沟通中外,加强合作的良好平台。会议必将为进一步促进“一带一路”国际法治合作、推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在此,我想提三点期望。
一、加快政策规则标准“软联通”,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撑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进入深耕细作的新 阶段,在继续加强基础设施等“硬联通”的同时,各方对规则制度标准等“软联通”的需求也日益凸显。要在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一带一路”规则体系和法治网络建设。中国已同80多个国家及国际组织签署了“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与部分沿线国家缔结了贸易、投资、司法协助、民航、税收、社保等领域的协定。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探索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质量技术体系对接和兼容,开展海关、检验检疫、边境管理等合作,及时填补空白领域,完善条约规则体系,与更多国家商签贸易投资、金融税收、知识产权、交通环保等方面的协定,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更全面、更有力的法律支撑。
二、维护以世贸组织为代表的多边贸易体制,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更良好的法治环境
贸易和投资是推动经济增长的两大引擎。“一带一路”建设以解决经济增长和平衡问题为着眼点,致力于打造最广泛的国际合作新平台,通过推动各国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对接,释放各国发展潜力,实现经济大融合、发展大联动、成果大共享,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因此,遵守有关国际公约及国际规则,维护以WTO为代表的多边贸易体制,避免并反对一切形式的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是“一带一路”建设各参与方的必然选择。要大力弘扬“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坚决维护世贸组织规则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促进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不搞封闭排他的小圈子,不做凌驾于人的强买强卖,不搞损人利己的本国优先。打贸易战的结果只能是两败俱伤,不仅对全球经济复苏产生负面影响,而且会损害国际社会共同利益。
三、深化法学法律界交流合作,探索法律风险防范,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更有效的法治保障
“一带一路”建设跨越不同地域、不同发展阶段、不同文明,沿线各国在经贸法律政策、民族宗教习惯、语言文化传统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不同国家针对外国直接投资的政策和法律,如市场准入、外汇管理、反垄断、环境保护、劳工、税收等方面的规定都有很大不同。这导致外国企业在当地开展经贸投资时,常常遇到不同程度的法律风险,甚至遭受不必要的损失,进而影响到“一带一路”建设的扎实推进。沿线各国法学法律界要积极开展相关经贸投资法律制度研究,提升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化解贸易和投资争端,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法律实务界要加强沟通与交流,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为政府和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法学科研机构要以问题为导向、以实践为基础,进一步促进法治经验和法学理论的交流与共享,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法治信息共享机制建设,不断扩大支持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人才库和朋友圈。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可靠法治保障。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今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40年来,中国人民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成功实现了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伟大转折。“一带一路”建设是中国实施新一轮扩大开放的重要举措。“一带一路”倡议源自中国,但机会和成果属于世界。让我们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以国际贸易和投资中的法律问题为切入点,汇集中外企业界、法律界、法学界和政界四方智慧,不断推动“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取得新进展,为造福沿线各国人民、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积极贡献!
最后,预祝本次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并祝各位代表在京期间生活愉快,身体健康!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