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1-23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elite
在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上的讲话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鲍绍坤
(2017年11月18日)
各位专家学者,同志们:
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不久,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一带一路”民航法治实践与创新论坛在美丽的海滨城市厦门举行,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对年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出席年会的各位代表致以诚挚问候,向长期关心和支持中国法学会以及航空法学研究会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
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是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当中一支重要、充满活力的有生力量。研究会人才荟萃、联系广泛,工作活跃、成果丰富,充分发挥了繁荣航空法学研究、服务航空法治实践、培养优秀航空法学法律人才的主力军和主阵地作用。去年以来,研究会在郭俊秀会长和常务理事会的带领下,深入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民航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团结航空领域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就无人机监管、融资租赁、低空管理等法律问题以及民航法修订等举行了一系列学术会议,讨论通过了第一个航空器租赁中文合同范本并提交航空仲裁庭,取得了高质量、针对性强的研究成果。特别是关于规范无人机运行的建议还得到中央领导批示,应邀参加民航组织国际会议并提交了无人机规范的中国标准。这些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促进我国民航法治建设和民航各项改革事业提供了有力的学术支撑,在建设“空中丝绸之路”、助力“一带一路”民航区域发展、构建民航区域合作发展新模式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在国际航空领域也产生了良好影响。乐泉会长和学会党组对研究会的工作高度肯定,并寄予厚望。
当前,全党全国上下都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十九大报告把“一带一路”建设和实施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作为经济建设和全方位外交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努力实现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打造国际合作新平台,增添共同发展新动力;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等内容还被明确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互联互通是关键,交通运输是基础,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航空运输更是基于国际化程度高、速度快、满足长距离通达需求等独特优势,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新时代、新形势给航空法学研究会进一步明确了任务、指明了方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航空法学研究会和广大航空领域法学法律工作者舞台广阔、大有可为。借此机会,我讲三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第一,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用党中央决策部署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全党全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研究会要通过专题报告会、座谈会、学术论坛等多种形式及时传达学习十九大精神内涵,使全国广大航空领域法学法律工作者全面准确领会会议精神,在学深悟透、学懂弄通的基础上,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十九大确定的奋斗目标上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贯穿于学术研究、学科教学、法治实践、对外学术交流全过程。特别是要通过学习,深刻领会“一带一路”战略作为我国对外开放重大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的深远意义;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对我国促进经济增长、深度参与国际治理、推动世界和平发展等带来的重要作用;深刻领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国高度重视“一带一路”建设、坚定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决心和信心。要以十九大精神为理论指引和根本遵循,立足研究会自身职能作用,更加积极、有效地参与和推进“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为推动双边和多边“天空开放”,使“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人民享受更加便捷、高效的民航运输服务作出应有贡献。
第二,要不断深化航空理论研究,以高质量研究成果服务民航事业发展和国家重大战略
航空法学研究会是我国民航法治建设的重要学术团体和高端智库。经过广大航空领域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多年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航空法学理论体系已初步建立,但与不断迅猛发展的航空事业相比,我们理论研究总体上还比较薄弱。要以新时代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其中蕴含的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并重,在借鉴西方经验的基础上更加关注中国国情、总结中国规律,不断促进航空法学研究的大发展大繁荣,加快形成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航空法学理论、法治理论体系。同时,更要突出大局意识,更多更好地服务我国重大发展战略。当前,要针对“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围绕提高我国民航立法协调性、系统性和立法质量,规范民航监管机关职责及其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航空运输赔偿责任制度、促进民航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有效衔接,推动民航国内法与国际条约接轨等问题,强化理论界与实务界的联系合作,强化不同学科部门的协同研究,强化国际沟通、交流,研究提出对策性强、切实管用的政策建议,发挥航空法学领域的“高端智库”作用。本次会议就国际航权、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多式联运、空中交通管理、航空公司国际经营及航空争议解决机制等问题展开深入研讨,前沿性、针对性都很强,对民航领域落实和推进“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年会论文对这些问题都做了很好的回答,希望大家珍惜机会、畅所欲言,提出更多的真知灼见。
第三,要始终加强自身建设,为新时代研究会事业实现创新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新时代意味着新的机遇,也带来新的挑战。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机遇期,要完成好研究会承担的职责使命,实现研究会事业的蓬勃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要通过扎实推进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学风建设、制度建设等,团结、引领和组织航空领域法学法律工作者和有志于航空事业的各界人士共同参加航空法学理论研究与实践,推出一大批高质量研究成果,建设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真正把研究会建设成为航空领域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推动研究会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要立足工作实际,着力推进秘书处建设,通过配实配强队伍、建章立制、经费保障等多种手段,力促秘书处工作上台阶,使秘书处成为研究会的“服务器”,提升研究会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别是十九大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许多新要求,航空法学研究会要结合实务部门会员多、专业性和国际性强、理论性与实践性突出等特点,积极探索灵活有效、切合实际的党建工作机制、活动方式等,通过常规化、多样化、制度化的组织活动,有效避免党组织虽然建立起来了,但功能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发挥好政治核心作用,建设好坚强阵地,不断激发工作活力和创造力,不断增强研究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同志们,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更要有新担当、新作为。希望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认清形势、抓住机遇,振奋精神、乘势而上,团结带领全国广大航空法学法律工作者助力民航法治建设和“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为推进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最后,预祝年会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