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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鸣起副会长在“法律实务与顶层设计”系列咨询研讨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致辞

时间:2016-06-13   来源:法律咨询中心  责任编辑:att2014

在“法律实务与顶层设计”系列咨询研讨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致辞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张鸣起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同志:

  大家上午好。今天召开的是“法律实务与顶层设计”系列咨询研讨会第一次会议,很高兴能与这么多的专家、学者、法务工作者齐聚一堂,共同探讨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专利制度、如何加快推动我国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此,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对此次咨询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大家的积极参与表示衷心的感谢。

  “法律实务与顶层设计”系列咨询研讨会,是中国法律咨询中心为更好地服务中央大局、服务法治实践而最新推出的精品项目。系列咨询研讨会将以立法司法执法工作者、法学理论研究者和一线法律实务者为主体,通过内部研讨的方式,将法学理论与法治的现实需求紧密联系起来,将国家的顶层设计研究与法律实务研究紧密联系起来,将法律实施过程中的困难、问题与解决的路径、方法紧密联系起来。最终目的是,借助中国法学会的高层渠道和国家法治建设核心智库功能,为中央决策和国家立法建言献策,为法律实务界提供对策咨询。今天的系列研讨会第一次会议,就是为实现这一目标的一次实践。

  今天的研讨会以“专利制度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题展开咨询研讨,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决定中华民族前途命运的高度,反复强调创新的重要性。党的五中全会决议中明确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贯穿党和国家的一切工作之中,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同时指出,要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央2015年3月13日发布的《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和前几天中央刚刚发布的《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也明确提出,知识产权是创新发展的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要强化和践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管理能力,为创新机制改革提供源头活水。在刚刚结束的两院院士会上,习总书记和克强总理又作了进一步的强调,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专利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度设计的初衷和根本目的就是为保护创新、推动创新。专利制度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是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局面的强大动力。

  我国的专利制度是上世纪八十年代随着第一部专利法的施行而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30多年来,我国的专利制度在提高专利质量、促进专利运用、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打击专利侵权行为等方面,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当然作为一种制度其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不足和问题,尤其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和供给侧改革的全面推开,我国专利制度又面临着新问题、新矛盾、新挑战。在专利规模方面,我国虽已跻身于世界专利大国,但我国还不是专利强国,虽然专利数量居世界第一,但专利质量总体上还处于较低水平;在专利保护方面,专利侵权现象还较为普遍,特别是群体侵权、重复侵权还比较严重;在法律救济方面,专利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效果差的问题越来越凸显,法律救济的力度与创新主体的期待值还有较大差距等等。

  如今,我国正在对专利法进行修改,这是进一步完善我国专利制度,从国家体制机制层面彻底解决以上问题的一个绝好机会。今天参会的都是我国专利领域的专家,其中很大一部分还是我国专利优势企业的法务负责人,大家都有很深的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都对我国专利制度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着深刻见解。今天我们特别邀请了我国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机构的有关负责同志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与大家共同研讨。希望大家利用好这一机会,在下面的研讨中充分交流,为我国专利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献计献策。借此机会我再提几点建议,供大家参考。

  第一应当树立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增强问题意识是贯彻我党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具体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问题是创新的起点,也是创新的动力源。我们的系列咨询研讨会,也要将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作为最基本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手段,紧紧抓住事关全局、事关要害、事关长远、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既要善于运用科学的理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又要善于结合中国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宏观决策建议和微观对策建议,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路径,供党中央和国家立法机关参考。

  第二应当畅所欲言,直抒己见。我们的系列咨询研讨会均是闭门式的内部研讨。采取这种研讨形式,就是要为与会者创造一个更加宽松、融洽的交流环境,让与会者更充分地表达自己的观点,更充分地开展交流。希望大家在研讨中,敞开思想,直陈想法,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充分发挥聪明才智,为我国的法治建设建真言,献良策。

  第三应当做好成果转化。一次研讨会的成功与否,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与有效的成果转化,二者缺一不可。因此,我们会议的组织者要将成果有效转化摆在至关重要的位置。一是将各种有决策价值的观点、建议整理出来,通过中国法学会的《要报》直接上报中央;二是将所有研究成果汇集起来,提供给中央有关部门和相关研究机构共同探讨;三是将操作层面的对策性建议,以适当方式传递给更多的法律实施者。只有实现有效的成果转化,才能让我们的系列咨询研讨会真正成为“上联高层、下接地气”的桥梁纽带和沟通渠道,真正成为“为国家建言,为现实服务”的研究平台。

  最后,预祝本次咨询研讨会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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