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1-11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elite
在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上的讲话
中国法学会会长 王乐泉
(11月7日·重庆)
各位专家学者,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在重庆隆重举行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这是刑事诉讼法学界一年一度的学术盛会,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将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这一主题展开热烈深入探讨。在这里,我谨代表中国法学会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辛勤工作在刑事诉讼法学理论与实务界的同志们致以诚挚的问候!
中国法学会高度重视各专门研究会的建设,分别于去年7月16日和今年4月25日召开了研究会工作座谈会和研究会工作经验交流会议,采取了一系列加强服务、支持和指导的举措。近两年来,中国法学会所属57个研究会齐心协力,不负众望,在组织建设、队伍培养、工作开展、活动质量以及成果转化等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显现出勃勃生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作为重要的学科研究会,同时也是中国法学会自己设立的研究会中第一个在民政部完成登记注册的社团法人,在很多方面都走在了研究会工作的前列。一年来,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踊跃参与立法咨询,承担了中国法学会法律实施专项委托课题等多项研究任务,多次承办中国法学会立法专家咨询会和司法改革专家咨询会,积极向中央部门提交成果要报。二是创新研究平台机制,联合法学院校,以点带面协同开展对策性研究,牵头组建了“刑事司法制度研究方阵”,既充分发挥了研究会作为专家库的作用,又克服了研究会实体性不足的局限,推动形成了刑事诉讼理论研究的新格局。三是着力培养青年人才,继续通过组织“中青年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推荐优秀学术成果参评“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等活动,激励更多学术新秀脱颖而出。四是拓展对外交流平台,召开了第八届“中韩刑事诉讼法学会国际学术大会”,同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学术组织建立起了常态沟通机制。五是规范研究会自身建设,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民主决策,推进秘书处建设,为研究会的工作开展和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10天前,中国法学会对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支持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评价很高。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智力支持,赢得了中央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已经成为中国法学会组织和推动刑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的重要依托和骨干力量。
成绩固然可喜,但任务依然繁重。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刚刚胜利闭幕,全会提出的“十三五”规划宏伟目标和具体任务,迫切需要我们在法治保障上抓紧研究落实,在新的历史征程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任务更加艰巨。研究会要充分认识自身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重大责任,切实承担起伟大光荣的历史使命,把握机遇,开拓创新,积极投身于实现中国梦的法治实践。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我对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今后的工作提几点要求和期望:
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重要文件精神,坚持正确方向,严守政治纪律,高度重视研究会和法学家队伍的政治素质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时指出,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建设政法队伍。最近,中央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再次强调要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选拔培养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才。在“五个过硬”中,政治过硬是首要的标准。如何衡量政治是否过硬?我认为,最关键的就是,是不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核心在于是不是拥护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对于研究会的共产党员来说,政治过硬还集中体现为严格遵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各项规定。《条例》明确列出了党员在政治纪律方面若干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是必须时刻坚守的行为底线。中央的这些明确要求,为研究会和法学家队伍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政治纪律是党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法学法律工作属于政治性很强的专业,研究会是各学科、各专门领域法学研究的“国家队”,成员都是全国知名的专家学者和学科带头人,影响力大,社会高度关注。研究会要组织广大理事和会员认真学习中央文件精神,切实贯彻中央要求,高度重视政治严肃性,严守政治纪律,坚持政治原则,不越政治底线,不违反政治规矩。研究会各位专家要不断提升政治素质,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成为法治建设的正能量,确保与党和国家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
二、要贯彻落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抓好研究会建设,切实发挥专家资源优势
今年7月,中央首次就群团工作召开专门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再次强调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强调要发挥群团组织的人才资源作用。在四中全会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重大决定之后,中央又就群团工作召开专门会议,这对于中国法学会以及所属研究会的工作来说,是难得的机遇。中国法学会是中央主管的22家人民团体之一,研究会作为中国法学会所属或由中国法学会主管的全国性法学社团,是团结引领全国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组织开展法学研究的主力军、主阵地、主渠道。希望研究会积极响应,深化对党的群团工作和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认识,找准研究会的工作定位。大家要维护好、建设好、发展好研究会这个平台,只有研究会的组织机制真正发挥作用、工作到位,广大会员的热情和创造力才会被调动起来,研究会的工作就有了生机和活力。研究会要按照建设“学习型、协同型、智库型、国际型”研究会的要求,推进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作风学风建设。既要壮大队伍,也要提升层次,要团结吸纳本专业内公认有权威、有造诣的专家学者,形成“国家队”广泛的代表性;也要从实务部门吸收实际工作经验丰富有较高研究能力和学术热情的一线工作人员。要重视智库人才的储备,有意识地发现培养青年人才,始终保持研究队伍的生命力、创新力与凝聚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的法治人才队伍。
三、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指导下,积极参与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刑事诉讼法学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引领下,当前各项司法改革举措正在有序深入推进,也为刑事诉讼法学界提供了许多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指出,司法体制改革一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要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三要坚持符合国情和遵循司法规律相结合,四要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攻坚克难。研究会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指导下,以解决司法实践中的现实问题为己任,围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等重难点问题展开对策研究,为中央推进司法改革、各地方各部门落实司法改革举措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在理论结合实际开展研究方面,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有着很好的传统,不少法学专家都深入实践、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取得了很扎实的研究成果,在完善刑事诉讼制度、推进刑事司法改革中发挥了重要的智库作用。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还积极参与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司法改革专家咨询会,与实务部门需求对接、协同创新。日前,研究会参与的《中国法学会司法改革专家咨询会》,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的高度评价。希望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始终把握正确方向,树立国情意识,积极服务于司法体制改革实践需求,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充分发挥研究会作为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主阵地和刑事诉讼法治建设智囊团的作用。
四、大力创新研究会开展活动的形式和机制,积极开展多样性的学术活动,通过高质量的活动,多出成果,多出人才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发展,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等各方面创新,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研究会建设和工作开展,也要大兴创新之风,特别是在创新平台载体、规范活动流程、提升成果转化等方面多下功夫,全面提升创新能力,不断探索总结法学社团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活动的内在规律。研究会通过机制制度创新,举办形式多样的学术活动,多为广大理事和会员搭建学术活动的平台。除了办好年会这一重头戏和规定项目之外,要紧紧围绕刑事司法实践的需要举办系列专题性的小型研讨会。要进一步联合法学院校、实务部门,加强与其他专业研究会、地方法学会合作,拓展研究平台和合作方式,推进跨学科、跨区域、跨部门协同创新研究体制机制建设。研究会应当发挥全体会员的主体作用,广泛动员,形成大家共同推进研究会发展的良好局面,让更多法治难题通过学术探讨凝聚共识。同时,还要注重活动的质量、产出和成果转化,多出成果,多出人才。总之,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作为法学研究会的排头兵,要在规范管理和工作开展方面为其他研究会做好表率,要不断创新现代法学社团治理机制,总结推广符合现代法学社团发展规律的成功经验。
同志们,新起点带来新气象,新机遇呼唤新作为,中央和中国法学会对研究会在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方面发挥的作用寄予厚望。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希望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进一步坚定信心,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抓住机遇,开拓创新,将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转化为研究会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为繁荣刑事诉讼法学研究,加快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新的贡献!
预祝大会圆满成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