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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海泉副会长在第十二届长三角法学论坛上的讲话

时间:2015-09-21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任海泉

各位专家学者,同志们:

  绍兴是著名的江南水乡,被称为山清水秀之城,历史文化之邦,名人荟萃之地。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第十二届长三角法学论坛,是一次非常有意义的学术活动。首先,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对论坛开幕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出席论坛的各位专家学者致以亲切的问候!本届论坛能够顺利举办,是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法学会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的结果。承办单位浙江省法学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绍兴市委市政府给予了大力支持,绍兴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积极协助配合,为论坛提供了良好条件,付出了辛勤劳动。我代表全体与会同志,向东道主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地方区域法治论坛是中国法学会和地方法学会引领、组织、推动法学研究,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阵地。长三角法学论坛,是地方区域法治论坛中最先创办、运行规范、成效显著的区域论坛,起到了示范和带动作用。自2004年创建以来,充分发挥论坛征文、研讨、交流、宣传的平台功能,整合利用区域人才资源优势,立足解决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共性的重点难点法治问题,广泛开展研究与交流,主动建言献策,积极促进成果转化应用,为长三角地区法治建设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将建设生态文明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和重大任务。十八大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十八届四中全会更加明确要求“制定完善生态补偿和土壤、水、大气污染防治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我国推进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建设中的重要一环,环境保护法治建设进入快车道。去年4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已于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今年3月,中央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8月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正案。9月11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本次论坛以“长三角区域依法治水研究”为主题,围绕“水污染治理的法治保障研究”、“供水和节水法律制度研究”、“水权取得与转让法律制度研究”三个专题,就长三角地区共存的水治理问题进行探讨,符合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也是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本次论坛征集到的论文,由论坛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初评,中国法学会会员部组织专家进行终评。终评采用学术不端检测和书面双向匿名评审等方式,共评选出一等奖6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14 篇。其中不少研究成果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具有转化应用价值。我相信,通过本届论坛的深入研讨与交流,必将有助于推进我国水资源保护和治理制度的完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深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贡献力量。

  借此机会,我提几点希望:

  第一,希望能够立足法学会职责定位,搭建好研究交流平台

  法学会作为党的群团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如何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求,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希望地方法学会在新的形势任务下,立足自身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点,搭建好研究交流平台。要进一步调动区域内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性,创新论坛组织机制和研究形式,积极开展跨领域、跨部门、跨学科的综合调研,使区域论坛真正成为地方法治建设的“思想库”和“智囊团”,成为集中展示区域法治研究成果的窗口和平台。

  第二,希望能够以问题为导向选好主题,加强调查研究

  区域论坛属于接地气的论坛,联系社会实际密切,法律实务人员比例较高,应善于把握和运用自身的特色优势,扬长避短。要强化问题导向,坚持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的原则,重在解决法治实践中的实际问题。论坛主题的选定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法治热点问题,围绕法治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广泛动员法学法律工作者,组成课题组或调研组,深入执法司法一线,深入基层群众,进行调查研究,找到解决问题的对策方法,真正发挥区域法治论坛的作用。

  第三,希望能够积极促使成果转化,开拓法学研究的新局面、新领域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法学理论研究的价值,更多的是在法律实务中得以体现。本届论坛评选了一批优秀成果,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法学会应当积极创造条件,下大力气做好成果的转化工作,为全国生态保护法治建设先试先行,从而提升论坛的质量和在全国的影响力。要拓宽转化渠道,通过要报、专报、简报等多种形式将研究成果及时报送党委、人大和政府部门,为有关部门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要积极与新闻界开展合作,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积极宣传论坛成果,扩大社会影响,使论坛成果真正落到实处。

  同志们,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群团工作会议对做好新形势下的法学会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一定要把学习贯彻中央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不断增强法学会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组织动员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努力开创新时期法学会工作的新局面。

  最后,祝第十二届“长三角法学论坛”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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