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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举办的“中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法治论坛”上的讲话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鲍绍坤
(2015年8月29日)
各位专家、学者,各位会议代表:
下午好!
在我国全面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形势下,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联合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举办“中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法治论坛”,在论坛上发布研究会组织专家学者完成的“中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案例研究与评估报告”,非常具有现实意义。这次论坛的成果,对推进我国证券市场改革与发展,推进当前正在进行的证券法修改工作,加强在经济发展新常态形势下的公司治理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具有重要的、积极的作用。在此,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对证券法学研究会的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对这次论坛召开表示衷心支持和热烈祝贺,对全体参加会议代表冒着酷暑参加会议、贡献智慧表示真诚的感谢!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治国方略,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述重大决定,对中国证券市场的法律制度改革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在全国人大正在进行的证券法修改中,股票公开发行注册制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
信息披露是注册制的灵魂和核心,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诚实信用的基石,也是投资者进行证券投资决策的依据。美国证券市场有一句名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电灯是最有效的警察。正如大家所熟知的,这也是美国上个世纪30年代制定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采用公开披露所反映的基本理念。国内外的研究成果显示,注册制下的审核是站在投资者角度来审上市公司、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审核要点是信息披露的齐备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所以,注册制改革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就是抓住了证券市场法治建设的“牛鼻子”,既可以较好地解决发行人和投资者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问题,又可以厘清监管部门的职责边界,避免监管部门有形之手对市场的过度干预。
中国法学会一直致力于推进法学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治文化创新,促进法学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转化,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鼓励各专业研究会对我国改革开放和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进行学术研讨,提出对策和建议。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仅注重理论研究,还注重案例研究;坚持研究结论与实证考察相联系的科学研究方法,用科学的研究成果影响、引导证券市场的发展,推进证券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
当前,我国法治建设处在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证券法相关领域还有许多法律难题,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法治问题,就是其中之一。我们看到,“中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法治论坛”研究讨论的主题,就是紧跟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和法治中国建设的形势,很好的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我希望,通过“中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法治论坛”等系列活动,向社会传递诚实守信、依法治理的法治思维和良好风尚。向社会呼吁和呐喊,只有信息公开、尊重投资者,才有证券市场健康和良性发展的未来和春天。上市公司、挂牌公司背后的控股股东、管理团队和中介机构团队,一定要知法守法、敬业诚信,这是证券市场信息披露质量好与不好的关键,直接关系到中国证券市场法治建设的成败。
我相信,经过全国证券法学研究者、法律工作者以及证券市场各方参与者,特别是上市公司、挂牌公司、保荐机构、中介机构等的共同努力,“中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法治论坛”将成为中国证券市场法学智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进中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法治建设,进一步完善证券法立法制度、司法制度和证券监管制度,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作出新的积极贡献!
最后,预祝本次“中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法治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