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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陈连福在生态环境法治保障研讨会上的发言

时间:2015-05-15   来源:  责任编辑:elite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陈连福

(2015年5月14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很高兴受邀参加“生态环境法治保障研讨会”,我演讲的题目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生态环境能否得到有效保护,是关系基本民生,关系长治久安,关系子孙后代的一件大事。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布局,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四中全会又进一步要求加快建立生态文明法律制度。良好的生态环境,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和护航。检察机关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承担着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

  首先,检察机关对保护生态环境问题高度重视。特别是近年来,检察机关将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摆到突出位置,以开展专项活动为抓手,不断加大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嫌疑人9293人,起诉25863人,有效震慑了犯罪。二是坚决查办生态环境领域的职务犯罪。检察机关依法及时介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严查事故背后的国家工作人员索贿受贿、失职渎职等犯罪。2011年以来,高检院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等民生问题,先后集中开展了“全国检察机关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全国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等专项整治活动,有力惩治了生态环境领域的职务犯罪。截至今年3月,仅在上述专项活动中,就已查办涉及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案件2652人。三是加强对环境保护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对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线索的受理、立案、查处等情况进行集中排查,坚决监督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和以罚代刑等问题。2014年2月,高检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八个月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监督行政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1804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1795人。四是不断完善法律适用和相关办案工作机制。2013年6月,“两高”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相关法律适用。检察机关还针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建立健全提前介入、快捕快诉反应等工作机制,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环境保护领域刑事犯罪活动。

  其次,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状况仍不容乐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仍是检察工作中比较薄弱的一个环节。一是打击生态环境领域犯罪面临着取证难、鉴定难、认定难、法律适用难等问题。大气污染、水污染等问题的严重性,我们都有切身感受。但由于案件时间跨度长、涉及领域广、取证困难,加之污染损失后果难以准确认定,还有的在刑法因果关系上存在争议,导致对此类问题难以进行刑事追责。二是一些地方政府和单位政绩观片面、扭曲,为了发展经济不惜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对检察机关查办相关案件不支持不配合,致使一些违法犯罪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三是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各自为政,难以形成工作合力,给违法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第三,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强化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这为检察机关强化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指明了方向。我们将真正从人民福祉、民族未来的高度,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着力推动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更大贡献。

  一要依法强化对损害生态环境重点问题治理。检察机关将根据四中全会的部署,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同时,探索运用恢复性司法的理念,通过要求犯罪嫌疑人停止侵害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或修复环境、赔偿损失等方式,降低对资源环境的损害程度。

  二要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类似腾格里沙漠非法排污这样的案件,检察机关要主动介入,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

  三要加强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坚决纠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一方面,坚决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职务犯罪,尤其重点查办重大生态修复工程、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境监管、环境评价、污染治理、重大环境事故等环节的职务犯罪,促进强化环境监管。另一方面,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行为,要从督促起诉制度、完善检察建议工作机制等入手,督促其纠正,促进从根本上扭转一些地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行政乱象。

  四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对生态环境领域的突出问题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对生态环境领域的突出问题提起公益诉讼,是四中全会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目前这项改革还在试点准备阶段。检察机关将综合运用督促纠正、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和提起公益诉讼等多种手段维护公共利益。

  五要结合司法办案,推动完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高检院将加强与最高法院、环保部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及时完善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司法解释,明确定罪量刑标准,指导司法实践,不断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体系。

  同志们,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让我们一道努力,勇于担当,扎实工作,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的法治保障水平,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为子孙后代留下蓝天白云、绿水青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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