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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乐泉会长在2015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组委会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15-05-08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elite

在2015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组委会会议上的讲话

  “双百”活动组委会主任、中国法学会会长 王乐泉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组委会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回顾2014年“双百”活动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15年“双百”活动组织开展事宜。刚才,绍坤同志向大家介绍了2014年“双百”活动情况和2015年“双百”活动实施方案。总的来看,去年的工作有成绩、有亮点,今年的工作有重点、有新意,明确具体。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双百”活动的意义更大、任务更重、要求更高。下面,我就如何开展好今年的“双百”活动,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增强做好“双百”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勇担历史责任和时代使命,创新执政理念和执政方略,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四个全面”的重要思想,给我们各个方面的工作带来了新的目标和任务。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贯彻落实。

  一要把“双百”活动放到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大局中来谋划。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3个“全面”的关系,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我们知道,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确定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法治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一方面,法治引领和推进改革,另一方面,改革成果需要法治固化,这两者形成“姊妹篇”“鸟之两翼、车之双轮”,在总目标上是一致的。同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来实现,他们又都离不开党的领导。“双百”活动作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平台、重要抓手,肩负着为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思想、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任。我们组织推动“双百”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就是要努力使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联接 “四个全面”的纽带,助力“四个全面” 协调推进。各级组委会要深刻认识法治宣传教育同国家的未来发展方向和目标紧密相连,深刻认识“双百”活动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履行普法教育职能中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从而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做好今年的“双百”工作。

  二要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要求开展宣讲。基于改革开放以来30多年的法治实践,特别是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两年多的法治探索,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为我们加强法治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双百”活动作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的一面鲜亮旗帜、一个重要品牌,要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己任,牢牢把握《决定》提出的“五个坚持”的总要求,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努力在中高级领导干部中、在各级宣讲对象中进一步掀起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以法治精神凝心聚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不断见到新成效。

  三要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效果。近些年来,法治建设步伐越来越快,但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在法治中国建设“三位一体”工作格局中,法治政府是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的基本前提,法治社会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基础。我们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抓住培育法治信仰、树立规则意识这个目标,持续努力。只有实现全社会对法治的普遍信仰,才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只有不断打造整个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才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广泛的社会基础。只有公平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公民权利得到有效保障,才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打牢群众基础。基于此,我们在谋划今年的“双百”活动过程中,要切实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体现在法治政府宣讲上,要注重加快推进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力争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体现在法治社会宣讲上,要紧紧抓住“双百”法治宣讲逐步向下延伸的有利契机,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努力推动形成良好法治环境,打造法治建设新常态。

  二、抓住重点,有的放矢,努力增强“双百”法治宣讲的针对性、主动性

  深入开展“双百”活动,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中高级干部中开展法治宣讲,目的是为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努力推动宪法法律的全面贯彻实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正所谓牵牛要牵牛鼻子,抓大事要切中要害。新时期我们开展“双百”法治宣讲,也要抓住重点,找准着力点,做到有的放矢。

  一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他指出,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比较淡薄,有的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徇私枉法等问题,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形象和威信,损害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的正常秩序。他要求,所有领导干部都要警醒起来、行动起来,坚决纠正和解决法治不彰问题。法治素养是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要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就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近年来,“双百”活动全国组委会始终坚持把推动法治宣讲进省级理论学习中心组作为工作重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工作不平衡的问题。我想,2015年的“双百”活动,全国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省级组委会,要主动想事谋事成事,一是加强沟通协调,继续推进“双百”活动进理论学习中心组、进各级党委法治培训专题研讨班和学习班,二是要结合地方法治建设理论、实践等方面的急迫需求,开展与之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讲,急工作所急,办工作所需,真正形成领导干部爱听、听有所获的讲座报告,以实际行动落实四中全会提出的学法制度安排。

  二要抓住法律实施这个突出问题。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有了法律不能有效实施,那法律再多也是一纸空文,依法治国就会成为一句空话。经过长期努力,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问题,但同时,法律实施的任务也更加凸显。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我们一方面要提高立法质量,让出台的每一项法律都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满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都能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另一方面,必须大力推进宪法和法律的全面有效实施,努力把“纸面上的法”真正转化为“行动中的法”,从而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夯实以宪法全面有效实施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组织开展“双百”活动过程中,我们要加大在立法、执法和司法等问题的调查研究,为依法治国提出行之有效的、可操作性强的、比较扎实的工作措施和意见;要通过法治宣讲,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促进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权力,促进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权利,让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从而使法治成为中国前进的坚强保障。

  三要抓住基层治理这个工作重点。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当前,我们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法治在基层治理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强不强,依法办事能力高不高,善不善于从法律层面思考问题、在法律框架内研究解决办法,决定着人民权益能不能得到保障、矛盾纠纷能不能得到化解、社会秩序能不能得以维护。我们“双百”活动各地方组委会,要积极回应基层单位和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抓好“双百”活动逐级向下延伸的工作,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宣讲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提高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的本领,为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为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基础。

  三、分工负责,形成合力,确保“双百”活动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双百”活动是中国法学会与中组部、中宣部、中政委、教育部、司法部等单位共同创办的法治宣讲活动。活动开展九年来,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在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成为法治宣传的知名品牌。目前的组织方式是全国“双百”活动组委会协调指导,各省市“双百”活动组委会具体落实。活动的主要对象面向各级领导干部。

  特别是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这为“双百”活动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我们要紧紧抓住学习宣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有利契机,把“双百”活动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一是要发挥好组委会成员单位的作用,着力抓好推动工作。全国“双百”活动组委会做好抓总工作,掌握好“双百”活动的方向、原则和重点问题,加强组织协调。继续做好重点选题的集体备课工作,权威解读中央重要文件和讲话精神,准确解答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进一步提升活动的影响力和实效性为目标,各司其职,形成合力。请中组部多关心支持,将“双百”活动纳入中组部干部考核和党校学习计划;请中宣部多关心支持,将活动纳入中宣部关于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请教育部多关心支持,将活动纳入教育部关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学习计划;请司法部多关心支持,将活动纳入司法部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计划;请中直工委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多支持协调,推动活动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广泛开展。请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关心、重视活动的开展,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法学会作为“双百”活动具体工作落实单位,要把“双百”活动作为年度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做好各项联络、协调和推动落实工作。

  二是希望各地组委会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双百”活动涉及面广,涉及的部门和人员多,报告会的场次多、规模大,各地区各部门的情况又各不相同,这就需要高效有力的沟通协调。各地组委会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和领导,发挥人民团体职能作用,把“双百”活动放在法治建设全局来谋划,融入到法治教育之中来推动。要继续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政领导为重点开展宣讲,统筹兼顾,逐级延伸;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在整体推进的基础上,要抓住薄弱地区,争取全覆盖。要紧密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实际,找准法治宣讲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双百”活动在法治建设生动实践和法学理论创新研究之间搭建了交流与对话的平台。各级组委会要为法学专家发挥好“智囊团”“思想库”作用创造条件、搭建舞台,多安排一些从法学理论角度研究重大疑难问题的内容;法学专家参加“双百”活动,要带着任务去,带着成果回,确保宣讲达到“释疑解惑、真正管用”的效果。

  三是要积极推动“双百”活动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创新。要在宣讲内容上求创新,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涉法问题组织备课,做好宣讲前调研工作,力求从法理上把现实中的涉法问题讲清楚、说明白。要在组织方式上求创新,探索建立全国“双百”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与省区市联系机制,由组委会成员单位联络员对口联系协调地方相关部门,共同推动“双百”活动健康有序开展。要在评估方法上求创新,加强对“双百”活动组织实施的考核,总结推广各地组织开展“双百”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在宣讲形式上求创新,发挥媒体普法作用,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双百”活动中的运用,增强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工作实效,不断扩大“双百”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同志们!为政贵于行,关键在落实。让我们共同努力,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四中全会精神上来,以法治宣讲的新进展、新成效助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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