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3-06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dmin
(2014年2月27日)
中国法学会会长 王乐泉
同志们:
今天,辽宁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在这里隆重举行,这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辽宁省法学会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会议,是一次凝聚力量、开拓进取,谋划辽宁省法学研究事业繁荣发展大计的重要会议。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向大会表示热烈的祝贺,向辽宁省法学、法律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和亲切的问候!
辽宁省法学会是全国法学会系统基础最坚实、工作最活跃、成果最丰富的“排头兵”之一,长期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关怀下,团结和引领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积极服务全省工作大局,在组织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推动法律实践,参与起草地方立法,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服务辽宁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法治辽宁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近些年来,在陈素芝会长带领下,辽宁省法学会主动适应新的形势,牢牢把握良好机遇,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各项工作有了新的开拓,组织开展的“诚信辽宁”法律咨询评估、地市法学会党组建设、参与地方立法、辽宁法治论坛等一系列有实效、有特点、有影响的活动和工作,都收到了良好效果,受到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赢得全省法学界、法律界的一致赞许,同时也积累了很多值得借鉴和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真正成为全国法学会系统的旗帜和标兵。
同志们!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出发,就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作出新的部署,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升到新的高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具体部署。在不久前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释了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方向目标、地位作用、主要任务和基本遵循,提出了法治建设的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专题研讨班上又发表重要讲话,就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要论述。法治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保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法治中国是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保障。法学会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是指导法学会工作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也为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履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职责,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更高的历史起点上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希望辽宁省法学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凝聚起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建设的强大力量。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学会最重要的时代责任,是全国法学界、法律界最光荣的历史任务。要认真组织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进一步加强学习,使大家更加深刻认识和把握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意义、总体目标、具体任务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为法治中国建设作贡献上来,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以饱满的政治热情、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开拓创新的精神,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要不断夯实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政治基础,引领大家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持讲法治与讲政治的统一,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广泛汇集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智慧,让大家参与法治中国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竞相迸发,及时将相关重要建议、具体对策、有益经验、创新成果等进行提炼、汇总和反映,形成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合力。要主动吸引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聚集在法学会周围,通过增强自身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最大限度地团结大家,更加密切同法学界、法律界及其它社会各界的情感交流和工作联系,建设一支能够适应法治中国建设需要的过硬队伍。
希望辽宁省法学会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更加卓有成效地服务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始终服从和服务于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是法学会做到有为有位的根本要求,也是辽宁省法学会能够取得今天这样成绩的一个重要原因。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坚持“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原则,自觉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任务谋划法学会各项工作,主动服务领导决策,主动贴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参与法治辽宁、平安辽宁建设,以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体现自身的价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围绕省委、省政府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的决策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发挥工作优势,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活动,参与法律风险评估、社会矛盾化解等工作,切实加强对相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回答领导关注,回应群众关切,当好党委、政府的“智囊团”、“思想库”,当好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者。我们还注意到,近年来,辽宁省法学会参与的“东北法治论坛”及辽宁省法学会举办的“辽宁法治论坛”,效果都很不错,很有特点。希望更加充分利用好这些平台,精当选择主题,精心组织实施,精深转化成果,为加强区域法治建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希望辽宁省法学会继续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始终重视和加强自身建设,是法学会充分发挥作用、有效履行职责的根本保障,也是我们克服各种困难、开创崭新局面的重要法宝。辽宁省法学会的自身建设基础很好,是全国法学会系统的表率。但也要认识到,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实现法学会各项工作的新突破,我们的自身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抓紧不能松懈。要总结工作经验,坚持改革创新,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同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自身建设的各项新举措,争取创造更多的“辽宁经验”。要全面落实中政委5号、18号以及最近转发的《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法学会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逐条对照,逐项检查,把没有落实到位的落实到位,把薄弱的环节尽快补充厚实。要进一步完善组织体系,切实加强所属地市、县市法学会的工作指导,扎实推动更多具备条件的县市成立法学会,扩大基层组织的覆盖面。要加强对所属研究会的服务和指导,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有重点、有步骤地成立一些新的研究会,不断完善体例科学、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研究会体系,真正把各研究会出好成果、带好队伍的主阵地、主力军作用发挥好。
同志们!
梦想引领方向,改革焕发活力。我希望并相信,辽宁省法学会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关心下,一定能以这次大会为契机,团结和带领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不辱使命、不负重托,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在服务法治中国建设、促进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祝辽宁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