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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冀平书记在中国法学会法制文学研究会2013年会上的讲话

时间:2014-01-13   来源:法制文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admin

让法治成为一种全民信仰是法治文学的重要使命

------在中国法学会法制文学研究会2013年会上的讲话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


        中国法学会法制文学研究会把“法治文学与法治中国”作为2013年年会的主题,立意非常好,对于努力实现党中央提出的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我受王乐泉会长的委托,代表他向与会人员和全国法治文学工作者表示亲切的问候!

        刚才,岳宣义会长作了《发展和繁荣法治文学,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的主题报告。报告以习近平总书记建设法治中国和发展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一系列论述为指导,系统地回答了在新形势下法治文学研究、创作和法制文学研究会自身建设等方面的问题,报告符合中国法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是法制文学研究会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年会围绕主题,提交的近30篇论文,是法治文学界对法治文学与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的新的研究成果,可喜可贺。

        法治文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法学学科。法制文学研究会承担着法律与文学这一交叉学科的研究工作,成立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很好地抓住了机遇,连续举办三届原创法制文学作品大赛和法治文化支撑平台体系工程,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好的影响,为弘扬法治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了有益的贡献,为社会提供了正能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战略高度,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奋斗目标,并就法治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和道路。讲话内涵深刻、务实创新,饱含着以人为本、心系人民的真挚情感,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指导,标志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迈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2014年《求是》杂志第1期,发表了我的《谈谈法治中国建设——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的文章。其中,我专门谈了让法治成为一种全民信仰的问题。

        信仰是什么?《法苑珠林》卷中说:“生无信仰心,恒被他笑具”;托尔斯泰说:“信仰,是人生的动力”; 诗人惠特曼说:“没有信仰,则没有名副其实的品行和生命”。

        什么是法治信仰?法治信仰,是发自内心地认同法律、信赖法律、遵守和捍卫法律。一旦法治成为一种信仰,人们就会长期持续、自觉自愿地遵守法律,把依法办事当成自己的生活习惯。法律只有被信仰,成为坚定的信念,才能内化为人们的行为准则。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深入,我们的法律条文越来越完善,人们对法律知识的了解越来越丰富,但为什么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中还有许多深层次的问题?为什么法律悬空、制度空转现象依然存在?原因就在于对法治的信仰没有真正树立。对于执政者来说,法治信仰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基础。只有对法治有着发自内心的信仰,才有可能形成法治思维,才能主动、自觉和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对于一般公民来说,法治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法治的伟力在于人民真诚的信仰。只有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中,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法治才能源源不断地释放出规则的正能量。习近平同志把法治上升到信仰的高度,抓住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最核心问题,凸显了法治信仰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美国著名法学家约翰.麦.赞恩在《法律的故事》中写道“法律的命运掌握在法律从业者手中”,他们理应承担比社会普通公众更高的法律信仰责任和道德责任感。“人的道德责任感是一切法律的基础,”法律作为对道德本性的提高的一种反映,是一种更高层次的理性体系。缺失了道德责任感和法治信仰,又如何能够建设法治中国。

        法治文学的力量是很强大的。让法治成为一种全民的信仰,应该是法治文学的重要使命。用优秀的法治作品感染人、教育人、砥砺人、鼓舞人,是广大法治文学工作者的神圣职责。

        对于法治文学创作的主体而言,法治文学的力量在于抒发作家自身内在的情感,让自己隐藏在内心深处的法治思想得到表述;传达作家、艺术家对法治社会和法治人生的看法,旨在启迪读者,唤醒读者的法治意识。作家的思想感情都源于法治现实生活,都是主体感受人生法治的产物。

        我们讲法治文学的力量,可以从读者和社会两个方面入手。对于读者而言,法治文学的力量在于:拓宽法治视野,锻炼法治思维;丰富法治人生,认识法治自我;开阔法治胸怀,塑造法治品质;对于社会而言,法治文学的力量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在旧中国,法治文学的力量在于:唤醒民众意识的觉醒,为自己的自由,为国家的独立而战。在新中国,也就是当代,法治文学的力量在于:启迪人们的法治意识,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努力。

        一部优秀的法治文学作品,可以历久不衰,历久弥香,甚至可以穿越时空,长久流传,直至永远。可以说,法治文学有益于熏陶人们的法治思想,培养人们的法治道德修养,引发人们的法治创新思维,推动一个国家法治发展。法治文学是一个民族的法治灵魂,也是一个民族法治智慧的结晶,法治文学在一定程度上塑造了一个民族的形象,是推动社会变革、推动社会法治前进的不可低估的力量。

        我相信,法制文学研究会和广大法治文学工作者一定会不辱使命,努力加强法律与文学这一交叉学科的研究工作,以自己的优异成绩,为弘扬法治文化,让法治成为一种全民信仰,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根据记录整理 中国法学会法制文学研究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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