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系统:
用户名: 密码: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位置: 首页 》地方法学会 》综合报道
山东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举办第三届齐鲁法学论坛

时间:2011-10-27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10月11日,山东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联合举办第三届齐鲁法学论坛,专题研讨涉法涉诉信访理论与实践问题。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柏继民致信祝贺。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法学会副会长姚成林出席论坛并讲话。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省政法各部门、各市党委政法委负责同志以及入选论文作者代表共170余人参加了论坛。
        柏继民同志在贺信中指出,第三届齐鲁法学论坛专题研究探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理论和实践问题,对于深入分析把握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规律,促进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依法科学解决,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而重要的意义。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做好依法处理工作,既要加大工作力度,重视实践创新,也要加强理论研究,提供智力支持。希望同志们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认真梳理总结实践中取得的成功经验,深入分析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发生的原因,积极研究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新措施。希望全省政法干警和法学研究、法律工作者,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入研究“三项重点工作”,积极促进成果转化应用,不断提升服务政法实践的能力,为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更好地保障促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姚成林同志在论坛结束时作了讲话,在全面总结这次研讨活动的同时,就加强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法学研究的重要意义。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给政法综治工作和法学研究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课题新挑战,需要科学应对、积极作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要更加注重和致力于创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更加自觉地为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全省广大政法干警和法学、法律工作者要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入研究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研究,积极促进成果转化应用,不断提升服务政法实践的能力。二要进一步坚定法学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要认真吸收、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但决不能以西方的法治理念、法治模式来评判我国的法治建设,更不能脱离实际照抄照搬西方的法律制度。法学研究工作一定要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在法学研究中的指导地位,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三要切实加强重大实践课题的法学理论研究。要加强对优化转方式、调结构法律环境的研究,积极为推动转方式、调结构发挥应有作用;要加强对“三项重点工作”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及时拿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积极服务领导决策;要加强对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有关法律问题的研究,多出针对性、实效性强的研究成果,为顺利实施重点区域发展带动战略、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献计献策;要加强对政法文化建设思路和措施的研究,积极探索政法文化发展的内在规律,认真借鉴中外法律文化的优秀成果。四要高度重视法学会建设。充分发挥其引领和组织推动作用,各级党委政法委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法学会作为政法综治战线一个不可替代的重要阵地,把加强对法学会的领导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按照中央和省里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理顺体制,充实力量,加强领导。要认真研究和把握法学研究和法律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改进领导方式,提高领导水平。要高度重视和关心法学、法律人才队伍建设,积极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社会环境。要切实加强与法学、法律工作者的联系,尽心尽力地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把法学会建成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不断增强法学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论坛共征集论文528篇,有60篇论文获得一、二、三等奖, 8个单位荣获组织奖,论坛对获奖论文代表和单位进行了表彰。论坛采取论文作者发言、点评人点评的方式进行,有关高等院校、法律实务部门的16位代表,紧紧围绕化解社会矛盾,深入研究和探讨新形势下涉法涉诉信访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就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进行了交流发言,4位专家学者和实务部门的同志对发言作了点评,省法学会副会长、山东政法学院院长李玉福教授作了研讨观点综述。

(山东省法学会供稿)

全文
搜索

关注
微信

关注官方微信

关注
微博

关注官方微博

网络
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