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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东北法治论坛”在哈尔滨召开

时间:2011-10-27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在中国法学会指导下,由辽、吉、黑、内蒙古四省区法学会共同主办,由黑龙江省法学会和哈尔滨市法学会承办的第二届“东北法治论坛”于6月28日在哈尔滨花园邨宾馆隆重举行。出席论坛开幕式的主要领导有: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副会长罗锋;黑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张左己,黑龙江省委常委、哈尔滨市委书记杜宇新,黑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焕宁,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伟,黑龙江省社会科学联合会主席刘世佳等。黑龙江省法学会会长于万岭,辽宁省法学会会长陈素芝,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副主任、法学会会长胡忠以及吉林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李玉峰分别带队参加了论坛。山东、广东、甘肃省以及济南、深圳市法学会也应邀派代表出席了论坛。共计130多人。开幕式由黑龙江省法学会会长于万岭主持,中国法学会韩杼滨会长作了重要讲话,杨焕宁书记和杜宇新书记也分别作了热情洋溢的致词。
        本届论坛以“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东北法治环境建设”为主题,围绕如何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律制度保障和法治基础建设;加强市场体系法治建设,促进东北地区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建设;着力解决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遇到的法律问题,加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法律制度建设;加强区域、城乡、不同社会群体利益关系调整以及民生问题的研究,提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法律对策等方面进行了较深入的研讨。
        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杨松就“法治与和谐社会的构建”;辽宁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孙桂真就“东北三省立法协作机制研究”;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的马晓梅就“检察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创建工作机制若干问题研究”;黑龙江省酬勤律师事务所主任侯坤就“东北经济发展与法治精神意蕴”等共计9人分别作了大会重点发言。四省区的法学、法律专家学者向这次论坛提交论文700多篇,经评委会认真评选,共评出获奖论文180篇,其中一等奖论文12篇,二等奖论文21篇,三等奖论文68篇,优秀论文79篇。获奖论文作者分别得到了300至800元奖金。
        这次论坛呈现出参会人数多,论文数量多、质量较高、论坛规模较大的特点,充分展示了东北三省一区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论坛的积极性和论文作者的智力成果,践行了法学研究要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的主旨。本次论坛宣布明年“第三届东北法治论坛”由吉林省法学会承办。大家普遍认为通过轮流举办法治论坛,东北地区法治建设的合作机制正逐步形成,有力地推动了东北四省区的法学界、法律界围绕振兴东北发展战略中的重大法治课题规划法学研究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探索和研究,拓展了法学研究领域,发挥了区域整体合力和优势互补的作用,正在为促进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更多的法学理论和法律对策支持。
        论坛期间,韩杼滨会长、罗锋副会长与黑龙江省省委、省政府、哈尔滨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多次会谈和协调,论坛后及时组织召开了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法学会领导同志座谈会;此外,为进一步了解地市法学会建设情况,在黑龙江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焕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伟和省法学会会长于万岭等陪同下,又赴伊春市调研,指导推动伊春市法学会的建设工作。
                                
                                        (文/肖育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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