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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法学会2010年举办“五大论坛”的情况报告

时间:2011-03-21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2010年,我会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先后举办了金融法治等五个大型论坛(以下简称“五大论坛”),组织法学界和法律实务部门的力量进行专题研讨,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2010年初的务虚会上,我会认识到,2010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节点,世博会将进入运行阶段,“四个中心”建设的法制保障任务更加凸显,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要取得重大突破、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要取得重大进展,法学会责无旁贷。经过反复讨论,决定围绕上海“四个中心”建设,举办以应用性理论研究为主的五次大型学术研讨活动。经过紧张的筹备和相关部门的鼎力协助,我会自7月14日至11月26日先后成功举办了企业法治论坛、航运法治论坛、第七届长三角法学论坛、第11届沪台经贸法律理论与实务研讨会、2010年上海金融法治论坛。
        “五大论坛”是在中国法学会精心指导,中央和上海有关职能部门具体帮助,北京和全国各地专家学者热情参与之下举办的。中国法学会韩杼滨会长、李清林副会长分别到会指导,上海市委政法委书记吴志明、副市长屠光绍、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等领导到会讲话,上海和全国各地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二、 主要成果
         “五大论坛”具有主动服务大局、论题选择准确,紧密贴近实际、讨论务实深入,聚焦对策研究、学术交流活跃等特点,理论成果的前瞻性、创新性强,富有操作性,得到了理论和实务界的好评。例如,航运法治论坛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法制环境建设”为主题,就“航运中心建设的法制保障”、“航运法律风险控制与争端解决”等问题进行研讨,提出了要通过制度创新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航运金融的发展。有的学者建议,从船舶登记制度、税费制度、对外投资和外汇管理制度、航运管理制度、船舶融资方式、航运风险控制等六个方面着手制度的创新。有的学者强调,建设交通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在监制管理的相关合同中应提供示范文本,推荐标准的海事仲裁条款,由当事人选择;大力发展海上保险业和保赔业务,也是国际上通行的推广海事仲裁的一个重要途径;发展我国的海事仲裁制度,政府主管部门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正如上海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上海”在报道航运法治论坛时所说:举办航运法治论坛,研究关于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法律环境问题,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两个中心”建设意见、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重要体现。又如,以往的金融法治研究侧重于保护银行利益,对处于弱势的金融消费者利益关注不够。2010年上海金融法治论坛注意到,当前银行卡、消费卡领域金融犯罪与金融纠纷多发,是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重点领域。有关学者建议,对预付式消费要制定相应的预防性规范,包括预付式消费凭证的发售申报或登记制度、预付式消费凭证的销售收入管理、预付式消费合同的公平性和预付式消费合同的担保,以及营业转让中的消费者权利保留等内容。沪台经贸法律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发扬紧贴热点法律问题开展研讨的特点,就陆资赴台投资的法律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上海市台湾事务办公室顾洪辉副主任指出,第11届“沪台经贸法律理论与实务研讨会”抓住了当前两岸经贸交流中的热点议题开展研讨,充分反映了两岸关系发展的客观需要,也体现了两岸民众以及社会业界的共同愿望,既是成果的交流,也是专业的深化,更是务实的举措。
        “五大论坛”视角虽然各不相同,但都紧贴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取得了积极的理论成果,推动了相关领域的法制实践,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据统计,尽管在“五大论坛”中仅有长三角法学论坛采取了公开征文的方式,但也收到征文170篇。“五大论坛”共有51位专家学者作了主题演讲,人民网、新华社、航运信息网、上海各大媒体、香港文汇报等均对论坛的举办及时报道。我会根据论坛讨论的意见,除以简报、法讯形式报送成果外,还向交通运输部、上海市建交委等呈送了《关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法制环境建设的若干建议》的“专报”。
        三、主要做法和体会
        (一) 选准主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论坛成功的关键是研讨主题的选择准确精当。可以说,找准了主题,论坛就成功了一半。为了办好每一个论坛,我们在确定主题时,都深入调研,集思广益,反复比较,从多个方案中作出最优的抉择。筹划金融法治论坛之初,我们草拟的主题是“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的实施”。 为了准确选定论坛主题,我们首先对照屠光绍副市长在2009年金融法治论坛上讲话时提出的五个问题,对一年来的落实情况进行梳理;其次,我们多次组织来自高校等理论部门和来自法院等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以应对现实需求作为论题筛选的标准,立足宏观,站高望远优化论题;再次,我们走访了论坛的合办单位,直接听取市金融办领导的意见和建议。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在反复比较、推敲的基础上,我们最后确定的主题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与金融消费者保护”,具体研讨时又分解为“投资理财领域的法律问题研究”和“银行卡消费卡纷争的法律对策”两个部分。实践证明,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是金融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正如上海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上海”援引屠光绍副市长的话指出:“本次论坛的主题围绕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与金融消费者保护,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以往谈论较多的是金融市场规模和金融市场的产品与工具,但是对于金融市场的法制建设,特别是金融消费者的保护问题关注较少。全球金融危机极大地冲击了全球金融市场,对金融消费者利益也造成了巨大的损害。危机发生以后,我们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如此重视。”
        (二) 聚合力量,各展所长提供智力服务
        我会在举办“五大论坛”时,与有关实务部门通力合作,各展所长,协同发力,促进了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比如航运法治论坛,我们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上海海关、上海海事局、上海交通大学、上海海事大学的专家学者,从不同侧面研讨了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法制保障。企业法治论坛是在《劳动合同法》颁布三周年,富士康连续发生员工跳楼事件之际召开的。论坛邀请了来自政府法制部门、劳动社会保障和仲裁机构、工会、司法实务部门、法律服务机构及企业的代表,组织来自各方面的专家学者各展所长,重点研讨劳动合同法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上海市总工会茆荣华副主席指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需要关注的若干问题,明确提出了深入贯彻《劳动合同法》的建议和对策,有的放矢,针对性很强。第11届沪台经贸法律理论与实务研讨会选取了“陆资赴台投资的法律问题”作为本次论坛的主题。来自海峡两岸的法学法律界人士呼吁,ECFA签订后,台湾当局对大陆企业赴台投资的限制有所放宽,大陆企业赴台投资的势头也在不断增强。但目前,陆资赴台还存在法律缺失,需要两岸共同努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投资保障法律。我们感到,学者的视角各不相同,鲜明的主题和各讨论单元的集中发言有利于避免泛泛而谈,针对实践的需求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和建议,以达到汇聚各方面力量为法治建设提供智力服务的目的。
        (三)质量取胜,在“品牌”经营中扩大影响
        有为才能有位,有持之以恒的作为才能有不可替代的地位。法学会举办几个论坛并不难,难的是培育“品牌”论坛,长期运作形成影响。在论坛的长期运作方面,由我会与台湾两岸经贸交流权益促进会共同发起的“沪台经贸法律理论与实务研讨会”迄今已成功举办11届。这一论坛始终关注两地经贸往来在政治风云变化中所面临的新问题,不仅搭建了两岸学者定期交流的平台,增进了两岸法学法律界人士的共识,还为两岸经贸法律实务的开展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今年的研讨会就是在海协会与海基会刚刚签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时召开的,我会快速反应,顺势而为,与台湾两岸经贸交流权益促进会共同商议,确定了“陆资赴台投资法律问题”的主题。
        我会认识到,打造精品论坛的关键是以前瞻的眼光、经营“品牌”的意识、精心设计、务实操作,办出实效。今年举办的“五大论坛”中只有航运法治论坛是首届,其他的论坛均有长短不同的历史。从一定意义上说,论坛是不是广受欢迎,能不能长期办下去,要看其有没有实际成效,能不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如长三角法学论坛,至今已经举办了7届,不但开创了区域性法学研究的新模式,更有《“长三角法学论坛”联席会议纪要》、《长三角法学论坛办会规则(试行)》等一系列制度保证其分工合作长期运行,在打破行政区域壁垒,开展法学研究合作方面已经有所收获。可以说,坚持政治性、学术性、前沿性是论坛保持长盛不衰的秘诀。上述两大论坛已经在长三角地区、沪台两地有一定影响。
        四、启示与思考
        当前,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正在贯穿落实到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和各环节;未来,我会面临的挑战更多,承担的任务也将更重、更艰巨。2010年举办“五大论坛”的成功经验,对我会今后的工作具有深刻的启迪。
        (一)务求实效,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服务
        以论坛的形式开展法学研究是法学会的重要工作,而法学会的工作必须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服务,因此,论坛的研讨是不是务实、能不能提出真知灼见供决策参考,是办好论坛的关键。勇立潮头、贴近实践,在求实效上下功夫,才能使论坛蓬勃发展。今后,我们还要继续发挥创新精神,针对法治实践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对党和政府决策的贡献率。经初步研究,我会2011年举办的论坛将紧扣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做好“三项重点工作”,着力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着力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等社会热点问题,精心筹备,务求实效。同时,金融法治、沪台经贸等论坛将进一步体现运作规范、务实高效、成果显著的特色,为上海法治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巧借“外脑”,多种形式搭建研究平台
        法学会是学术团体、群众团体、人民团体,优势在于发挥纽带和桥梁作用,把各方面的人才吸引、凝聚到共同平台上进行交流、争鸣与互动。办论坛不能仅靠法学会自身的力量,必须紧紧依靠实务部门,聚合各方面的优势力量,在合作攻关中取得理论突破。今后,我会将采取“走出去、沉下去、融进去”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与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等部门的联系,通过专家学者与实务单位相结合,大型论坛与小型研讨相结合,本市学者与境内外研究力量相结合的办法,选准焦点,巧借“外脑”,聚合高校、研究所、党政机关、政策研究机构、实务部门的力量,在更高层次上搭建跨学科、跨部门、跨领域的交流合作平台。
        (三)改进管理,进一步发挥研究会的力量
        在举办“五大论坛”的过程中,金融法研究会、港澳台法研究会、劳动法研究会、海商法研究会等都为有关论坛的举办作出了贡献。此外,在2010年中,生命法研究会、诉讼法研究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等研究会也都与有关单位合作举办了高层次有特色的学术活动。目前,我会已经有27个不同学科的研究会(中心),但是,活动的开展还不够理想。今后,我会要从自身的观念更新和管理方法改进入手,增强对研究会工作的指导力度。我会制定的《研究会管理办法》即将出台,以进一步调动和发挥研究会的潜能,倡导各研究会之间的合作。此外,积极探索我会主办、研究会承办或者协办论坛的运作方式,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
        (四)广邀贤才,为青年法学人才成长助力
        举办学术论坛是激发思想火花、聚汇理论成果的有力手段,更为年轻人才的成长提供锻炼的机会和展现的舞台。2010年,“五大论坛”的举办已经使我们尝到了甜头。比如长三角法学论坛,在论坛主讲人和点评人中,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占了近一半,在与会者中,青年学者更是占了绝大多数。今后,我会将进一步利用办论坛的机会,给年轻学者出路子、搭场子、压担子,促进青年学者脱颖而出,并为青年学者的成长再助一把力。同时采取到上海图书馆、到大学校园举办论坛,演讲人与网民直接互动等办法,给青年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提供更加广阔的舞台。
        (五)善用媒体,探索成果传播转化的新途径
        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应用离不开媒体的传播,媒体对理论研究成果传播的主动程度决定了传播的效果。善用媒体,注重传播,进一步拓展成果转化的新途径,是我会今后努力的重要方面。目前,我会主要运用编辑简报、法讯等途径向上级机关反映理论成果,手段和方法还比较单一。今后,我会将积极争取传统媒体的参与,主动吸引新兴媒体的支持,通过各种媒体的深层次介入、追踪式报道、多途径传播扩大论坛的影响。我会将试行组织“支持媒体群”的论坛运作方式,通过媒体参与初期筹划,共商操作方案,承担协办责任,全方位、全视角、全过程地对论坛进行传播。凡是可以公开报道的研讨会,会前将在教育部主管的“中国学术会议在线”、中国法学会主管的“中国法学创新网”等各大网站发布信息,会中由“综治网”、“东方网”等网站直播,会后由“支持媒体群”成员各负其责、各显其能地宣传报道。在论坛成果转化方面,我会也将进一步探寻新方式和新途径。除了及时将论坛的主要观点编成《法讯》、《要报》外,还要进一步发挥《东方法学》和会刊《上海法学研究》的作用,加大将专家学者的观点推荐给实务部门的力度,并将与会论文编辑出版,使论坛的成果更好地为法治实践服务。


上海市法学会       
2011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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