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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召开2012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

时间:2012-07-26   来源:辽宁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辽宁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于5月3日至4日在鞍山市召开。本次年会的主题是:“城市房屋征收难点与对策”。辽宁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国长青,辽宁省法学会秘书长院国强,辽宁省法学会学术部主任王嘉彧,鞍山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张广志,鞍山市铁东区副区长陈大江,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赵大利教授等有关领导出席了会议。

  年会由研究会副会长、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院长曲云杰同志主持。鞍山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张广志、鞍山市铁东区副区长陈大江分别致辞并对年会的召开表示祝贺。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岩教授对研究会2011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会上,还对新任的研究会副会长、常务理事及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单位颁发了证书。

  在随后召开的学术研讨会上,针对此次年会的主题,鞍山市铁东区征收办的田征明主任、辽宁智库律师事务所的李升斌律师,辽宁石油职业技术学院的汤慧琴副教授、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的邱艳副教授分别从司法实践和学术研究等不同角度作了主题发言。分别从实务工作角度指出目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难点与困境,又从法律规定、法学理论的高度提出相应对策,既有问题剖析又有对策研究。

  最后,辽宁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国长青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经济法学研究会的工作提出希望。国长青同志指出:法学研究一定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只有这样,才能始终保持政治上的一致性和理念上的清醒,才能正确回答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的种种现实问题,才能多出高水平、有创见的研究成果;法学研究一定要围绕中心、贴近实际,为大局服务,作为省一级法学会的学科研究会应当把研究的重点放在应用法学研究上来;国长青同志最好要求抓好研究会的建设工作,指出要以开拓创新的精神,以提高组织推动法学研究能力为主线,健全组织体系,创新运行机制,完善规范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努力形成法学精品不断涌现和法学人才辈出的新局面。

  来自省内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司法机关和律师实务界的共计60多位理事代表参加了此次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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