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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四届海洋经济发展法治论坛在洞头举办

时间:2012-11-06   来源:温州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

  10月17—19日,主题为“海洋生态环境与法律保护”的浙江省第四届海洋经济发展法治论坛在温州洞头举办。该次论坛由浙江省法学会、海洋经济法治研究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和宁波、温州、嘉兴、舟山、台州市法学会共同主办,温州市法学会承办,温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温州市律师协会共同协办。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海洋经济法治研究会会长尹林,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陆剑锋、副会长牛太升,温州市法学会会长张林、常务副会长林建军等领导,以及来自我省人大、政府、政法机关、法学院校、科研单位、法律服务机构的专家学者、部分论文作者、研究会理事和外省特邀代表共80余人出席了本届论坛。

  论坛开幕式由温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林建军主持,洞头县委副书记林琼致欢迎辞,温州市法学会会长张林致辞,最后,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陆剑锋作重要讲话。陆副会长借用古罗马哲学家西塞罗“谁控制了海洋,谁就能控制世界”这句话,点明了开发利用海洋,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性,同时指出,随着海洋开发活动的日益频繁,生态平衡遭到破坏,我省近岸海域污染日趋严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如何抓住机遇,充分发挥优势,通过法治的手段有效地保护海洋环境,保障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有序开发,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面临的重大研究课题。他呼吁法学法律界要借助省法学会海洋经济发展法治论坛这一平台,加强对海洋经济发展中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和关键性重大法治实践问题的研究,促进研究成果转化应用,为我省海洋经济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开幕式后,中国法学会环境法研究会会长蔡守秋教授应邀作了《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的现状及法律保护》的主题报告。下午,蔡先凤、米卿、吴菓等8位论文作者分别围绕海洋生态和海洋环境问题作了专题发言。本届论坛共收到论文80余篇,经筛选,共有43篇论文入选论文集,并对其中15篇获奖论文进行了颁奖。

  本次论坛期间,还召开了浙江省法学会海洋经济法治研究会一届二次理事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通过了相关工作规则。省法学会与省人大法工委也在本次论坛期间联合召开了《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草案)立法研讨会。与会专家学者就《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草案)的立法指导思想、海域使用权过渡到土地使用权的法理依据、围填海项目招投标、围填海土地纳入国有土地储备、加强对失海渔民权益法律保护等问题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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