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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程序法研究会“法治湖南?地方程序”学术研讨会暨第三届学术年会召开

时间:2012-12-10   来源:湖南省程序法研究会  责任编辑:

  “雪峰之巅,峰峦叠翠,物华天宝,与君同源。”12月8日上午,湖南省法学会程序法研究会“法治湖南•地方程序”学术研讨会暨第三届学术年会在“滇黔门户”——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隆重召开,此次会议由湖南程序法学研究会、湖南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主办,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司法局承办,参会人员有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序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谢勇同志,湖南省程序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南师范大学黄捷教授,怀化市鹤城区区委书记蒙汉同志,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俊同志以及来自全省相关机关、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的专家学者和关心程序法治建设的各界人士。

  “养浩气,担道义,探程序,求法治”上午八点,会议在《程序法学会会歌》声中拉开了序幕。湖南省法学会程序法研究学会秘书长胡君对2012年学会的主要成就做了总结,对本次会议的筹备工作向与会嘉宾作了汇报,并代表参会代表对大会的主办方以及承办方表示了衷心的感谢。

  在上午的学术探讨阶段,郑太福、龚向前、沈红卫18名同志就《国有股转让与股东优先购买权行使冲突的程序法研究》、《行政 程序法之人本精神略论》、《程序法构建精细化初探》等论题做了学术报告,报告选题范围广泛,报告者按选题角度分为“地方程序探讨阶段”“行政程序及程序法文化探讨阶段”“司法程序探讨阶段”三个阶段做了报告,由杨峥嵘、吴四江等同志对报告做了点评。

  下午,与会专家,领导,学者在程序法研究会副会长、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陈红桂的主持下召开了“法治湖南 地方程序”主题报告会。

  怀化市鹤城区区委书记蒙汉同志首先致辞,他介绍了鹤城区的基本情况以及近年来经济文化的发展状况,通过总结依法治区所取得的成就强调了法制建设与社会发展的紧密联系,最后他指出了本次年会对鹤城区法制建设的积极意义,并预祝本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鹤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俊发表了重要报告,在报告中,他对鹤城区在法治湖南的新要求、新思路的带领下所取得的法治建设成果作了汇报,分享了鹤城区紧紧围绕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以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以干部队伍建设为基础,为法治文化建设为引力,以规范权力运行为突破口,以创新社会管理为着力点的法治建设经验。

  随后,黄捷会长围绕会议主题“法治湖南 地方程序”作了关于《论地方程序的意义》的重要报告,特别提出了地方程序的意义:实现统一、限制恣意;促进平衡,限制冲动;引导发展,照应特色。分析了地方程序的主要作用:促进地方法治建设;具体实现国家统一法治;促进地区平衡,互相牵动发展。

  最后,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序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谢勇作了重要发言,他指出“法治中国,法治湖南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是只要一步一步往前走,理想的目标就会实现”谢勇同志建议“此次会议是一次很有意义的交流,可以让交流所得经验梳理之后走入大学课堂。”在随后的讲话中,他还从选举制度出发分析了中西方程序上的差异——中国倾向于协商民主,而西方国家倾向于竞争民主,以此为例引申出地方程序的内在差异——这种差异不是来自于活动的内容,活动的主体,而是来自于这种活动赖以发生赖以进展的文化传统。

  “民主润心田,道义担在肩,潜心修法理,风采盈论坛”此次学术年会中,来自于社会各界的专家、学者紧紧围绕主题,对地方程序法学研究以及法制建设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和切磋,下午5点半,会议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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