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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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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法学会在中国法学会会员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

时间:2011-10-24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开创会员工作新局面
 
        在中国法学会精心指导和上海市委政法委的直接领导下,我们围绕大局,紧贴实践,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入会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会员总量稳步发展。现有会员4711名,2009年1月至今,新发展会员966名,会员数量增长25%。新发展的会员具有学历高、学位高、年轻化、岗位分布面较广的特征。从学位上来看,新发展的会员中有博士91人,占新发展数的9.4%,硕士人258人,占新发展数的26.7 %;从年龄层次来看,40岁以下的688人,占新发展总数的71.2%,41-60岁的278人,占新发展数的29.8%;从职业分布来看,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学者130人,占新发展数的13.5%,市级政法机关89人,占新发展数的9.2%,区县政法机关375人,占新发展数的38.9%,其他政府机关、公司、律所等单位的法律工作者372人,占新发展数的38.4%。随着会员队伍的不断壮大,学会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明显增强。根据本次培训班安排,下面我从四个方面简要汇报上海会员工作的一些做法。
        一、根据会员需求搭建服务平台的基本做法
        新《章程》实施后,我们在加强会员管理的同时,不断探索会员服务的新模式、新机制,逐渐形成了定位不同、功能不同、各有特色的三大平台。
        (一)搭建增强凝聚力的交流平台
        学会的生命力在于开展学术研究。中国法学会“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的性质,更是决定了只有充分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会员的聪明才智,法学会的工作才能有生机和活力。基于以上认识,我们紧紧围绕学术交流开展会员服务工作,着力在宽松的学术交流中培育法学会的“人气场”和凝聚力。
        1.创办“青年法学沙龙”。我们于2003年创办“青年法学沙龙”,至今已成功举办25次学术活动,开展集体联谊6次。创办“青年法学沙龙”最初的目的是为青年专家学者提供交流和联谊的平台。通过实践,我们认识到共同的学术目标、事业追求是增加平台凝聚力的原动力,离开了学术活动的单纯联谊难以体现法学会的功能,也不可能长期坚持。为此,每次“青年法学沙龙”都围绕法学法律界的某一热点、难点问题,设一名学术主持人,邀请关注此问题的多位年轻专家学者,以漫谈的方式交流观点。由于“青年法学沙龙”的形式活泼宽松,内容贴近实际又有开阔的理论探讨空间,比较符合年轻人的思维特点,每次活动都“一呼即应”,既达到了学术交流的目的,也为青年人提供了展示才华,结交朋友的机会。八年间,“青年法学沙龙”围绕“外资并购新趋势及法律问题”、“世博会标志许可经营相关法律问题”、“松花江水污染事件责任承担问题及相关法律思考”、“碳经济、碳交易市场、碳金融及其法律”等热点、焦点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探讨。今年5月13日,“青年法学沙龙”组织青年学者赴浙江开展第六次集体联谊活动,并与阿里巴巴集团法务人员就网络购物中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由于选题恰当、组织得力,研讨活动与联谊活动融为一体,与会者感到与阿里巴巴的座谈会“时间紧巴巴”,途中的“车谈会”更是意犹未尽。今年8月18日,我会与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合办举办第25次“青年法学沙龙”,讨论主题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法律适用”。中国法学会会员部主任梁毅、调研员王青等领导莅临指导,取得了较好的学术研讨成果。
        2.创办“会员沙龙”。为满足会员多元化的需求,为会员提供更多的交流渠道,我们自2010年开始鼓励同一单位、同一系统志同道合的会员开展不定期聚会,以茶话会、小型研讨会的形式围绕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探讨,从而增进会员之间的联系。“会员沙龙”面向全体会员,参加活动的成员不限于年轻人,覆盖面更为广泛,形式更为灵活多样,受到了会员的普遍欢迎和充分肯定。
        (二)搭建提升研究力的学术平台
        我们曾经有以邀请专家做报告为主的“法学会讲坛”与组织研讨为主的“上海法学家论坛”。从实践的角度看,学术平台一定要定位准确、特色鲜明,防止低水平的重复。
        1.继承创新办好“五大论坛”。2010年,我们根据上海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梳理原有学术研究平台运行的经验,决定围绕上海“四个中心”建设,举办以应用性理论研究为主的五个大型学术论坛活动,并以此作为展示、提升会员研究能力的重要学术平台。经过紧张的筹备和相关部门的鼎力协助,2010年上海金融法治论坛、企业法治论坛、航运法治论坛、第11届沪台经贸法律理论与实务研讨会、第七届长三角法学论坛先后成功举办,“五大论坛”的学术影响初步形成。2011年“五大论坛”又在新选题、新视角的基础上按照常规运作,已经成为上海法学界法律界展现、提升学术成果的重要平台。
        2. 定期举办“上海法学讲坛”。“上海法学讲坛”是我们近年来创设的常规性、开放性学术活动。论坛以面向会员、服务会员为宗旨,紧扣法学理论和实务界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权威人士为会员授课,以满足会员提高法律素养、提升业务水平的需要。“上海法学讲坛”自2010年创设以来,每季度举办一次,至今已经成功举办5期,邀请知名的专家学者为会员开设了《国家赔偿法》、《合同法司法解释》、《侵权责任法相关疑难问题》等专题讲座,起到了为会员解惑释疑的积极作用,同时,也扩大了法学会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3.组织会员开展“三进”工作。2007年始,我们以“教授进中学、法官进大学、专家进社区”的方式组织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到基层开展普法活动。深入第一线的普法活动,为法学法律工作者提供了深入基层的机会,也促使进入基层的专家学者“接地气”、知民情、长才干。我们为上海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的学生开设“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讲座、为东方医院举办的专场讲座“患者的权利,医院的责任”都受到了好评。中国法学会部署“双百”活动后,我们又把“双百”与“三进”结合起来运作,使“双百”活动步入常态化的轨道,在法制宣传工作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三)搭建提高服务力的工作平台
        随着现代通讯技术的普及,会员活动已经从单纯的“面对面”,开始借助互联网等公共服务平台以“屏对屏”的方式进行。我们的工作平台现正借助技术的发展,朝着提高服务效能的方向迈进。
        1.开通手机短信平台。2011年6月,我们开通了会员手机短信平台。手机短信平台的开通,丰富了传统的联系和沟通渠道,提高了工作效率,满足了会员了解最新活动信息的需求。
        2.开设会员之家。根据会员需求,我们积极联系曲阳影都、国泰影院等多家单位,设立“会员之家”,以观看电影等方式为会员提供学习、活动的便利。
        3.建立联络员制度。我们于2010年建立了会员联络员制度,每年召开两次联络员会议,并不定期举办联络员培训班,充分发挥联络员在会员发展、管理和服务方面的组织、协调、沟通作用。
        4.赠阅法律期刊。我们在向会员免费赠阅《上海法学研究》的同时,积极与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加强联系,依托其资源,从2011年开始向学会理事赠阅《东方剑》、《人民警察》等法律刊物。
        二、以服务促进发展取得的初步成效
        近几年来,我们的会员工作之所以能够取得会员规模不断壮大、会员结构不断优化、会员素质明显提高的成效。主要是积极搭建了三大服务平台,并使之互为依托、互为支撑、互为促进。交流平台增进了感情,学术平台锻炼了人才,工作平台提高了效率。
        (一)交流平台成为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摇篮
        近年来,会员呈现出年轻化、高学历、专业化的趋势,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会员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在会员中,特别是作为人才引进来沪的年轻人,一是人地生疏,二是忙于引进单位的具体工作,很可能产生“找不到组织”的感觉。法学会有必要也有义务为各路人才创造合适的机会、提供合适的平台展示才能,尽快完成从“进入上海”到“融入上海”的转变。“青年法学沙龙”和“会员沙龙”作为以学术交流为主要功能的平台,就为他们提供了展示才能、贡献才智、赢得社会认可的舞台。通过交流平台,青年才俊不断涌现出来,获得了在全市层面崭露头角的机会。对于优秀的法学人才,我们也给予了更多的关注、扶持和帮助,主要做法为他们提供参与法律宣传、课题研究,立法咨询、项目论证、论坛演讲的机会,有力地促进了他们的成长。罗培新博士、倪受彬博士、王恩海博士、邱一川博士、王诚博士等都是活跃在上海法学舞台上的新秀。其中,罗培新博士在2006年被上海市法学会评选为第三届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获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邱一川博士在2009年获评第三届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法学会对会员实实在在的服务,使得一大批专家学者从中受益,同时大大加深了他们对法学会的认识,增进了对法学会的感情,由此提高了法学会在上海法学法律界的凝聚力。
        (二)学术平台成为研究热点问题的前沿阵地
        随着近年来上海一批高校法学院(系)的成立、重组和扩建,及公检法系统和律师界对高层次法学人才的需求增加,从外地引进博士以上人才的数量逐年增加,速度明显加快。“青年法学沙龙”创设之前,上海的法律院校间,院校和实务部门的法学法律工作者间交流互动较少,参与研讨、承担课题的机会较少,潜力和作用无法充分发挥,制约了学术研究水平的提高。通过组织“青年法学沙龙”,一次活动有30位左右专家学者参加,集中了某一个研究领域的主要学者和各个学校、部门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大家从相知到相识,到畅所欲言,形成一股清新的学术之风。
        由于上海的城市定位和各方面的因素,上海法学研究的重点在应用。根据上海的特点,“青年法学沙龙”的着力在社会热点中选择探讨的主题,有力地把青年学者推到了学术前沿。“青年法学沙龙”的活动模式,在较短时间内就可以组织起相关专家进行研讨,不仅满足了“快”的需要,而且法学会可以邀请到不同领域的专家共商对策,为热点、难点的化解也提供了更“广”的参与面和更“深”的视角。值得一提的是2009年6月14日,第十六次“青年法学沙龙”以“与世博会园区管理规则有关的法律问题”为主题,进行了认真而热烈的研讨。世博园区管理规则是公众参观、组织者、参展者、志愿者、赞助商等各种主体共同管理世博园区的依据,是世博园区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的前提。围绕对世博局制定的管理规则初稿,与会者从其名称、结构、内容、用语等各个方面提出了中肯的建议。诸如此类的前沿性、应用性话题讨论,不仅激发了青年学者的聪明才智,直接服务于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而且使得年轻人得到了“受尊重”、“被重视”的感悟,在上海法学界形成了“品牌”效应。例如, “青年法学沙龙”讨论的“ 解读‘两个证据规定’,完善刑事证据制度”、“消费类金融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研究”等话题都是社会的热点,研讨成果也得到了各方面的重视。
        (三)工作平台成为展现法学会服务效能的窗口
        法学会是小机关、大团体,绝大多数工作都是通过向研究会、向会员提供服务实施的。我们一方面注重运用工作平台实施服务,另一方面利用工作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学会工作,扩大学会的影响。对会员而言,手机短信平台的开通为广大会员提供了一个直接、快速、便捷的沟通和信息反馈渠道,会员可以在第一时间了解到法学会的工作近况,大大提高会员对法学会工作关注度。为了扩大法学会的影响,我们还及时向媒体通报法学会关注的热点,主动邀请媒体记者参与法学会活动,从而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记者在法学会的工作中发现了不少新闻点,主动作出了不少深度报道,有的还编写了新华社内参稿。
        “青年法学沙龙”之所以能够持续开展25次学术活动和6次联谊活动,也是和法学会竭尽全力做好服务工作有直接的关系。为了在会员之间创造更多的交流机会,“青年法学沙龙”建立了较完善的联络制度,每次活动后及时整理通讯录,发送给每位参加者,促进了一个个学术交流圈的形成。此外,“青年法学沙龙”还建立了研讨内容全文记录上网制度,每次活动都由专人全程记录整理每一位的发言,挂在“上海法学网”。一份份通讯录、一次次活动的全程记录,既展现了法学会的服务功能,也为年轻人的交流提供了方便。通过积少成多的资料的积累,我们对上海青年法学人才的成长也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反过来也推动了服务的个别化与精细化。
        三、搭建平台提供服务做好会员工作的体会
        经过多年来不断探索和大胆尝试,我们在会员服务方面作出了一些探索,摸索了一些经验,为打开会员工作的新局面奠定了基础。
        (一)以多样的活动满足会员的多元需求
        我们现有会员4711名。每位会员都是不同的个体,会员工作单位不同、学历专业不同、年龄层次不同等因素决定了会员需求必然呈现多元化。尊重会员、了解会员,根据会员的需求来设计我们的服务才能真正做好、做实会员工作。比如,“青年法学沙龙”的创立,满足了青年人在思想碰撞中畅所欲言的欲求和希望让青年人唱主角的需要;“上海法学讲坛”的设立,满足了会员了解最新信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提升法学素养的需要;手机短信平台的开通,满足了会员了解学会工作、参与法学会活动的需要。多年来,每一个活动的开设,我们都经过了认真的调研,听取多方意见,以保证活动形式多样、信息量大、有特色、有受众、有实效。
        (二)以务实研讨的平台为会员提供用武之地
        活动要有一个好主题,才能有吸引力,才能引起会员的兴趣和媒体的关注,才能进行有价值的讨论,才不会成为浪费资源和时间“空谈”。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虚拟空间的交流平台越来越多,无形之中对学术团体的交流互动构成了挑战。我们认识到,法学说到底是应用科学,法学会专业、深入、务实的研讨平台优于其他交流方式。只要法学会能够为会员提供“上下直通、左右互交”的平台,研讨话题能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贴实际、解决问题,就能够聚人气、出智慧、有成果。为了选好有价值的研讨主题,我们经常向各学科的专家学者征求意见,特别注意为青年学者提供用武之地。“青年法学沙龙”之所以能以前沿的话题、宽松的氛围、清新的风格吸引了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也是因为绝大多数话题都来自实践第一线青年学者的建议。同时,跨学科、跨领域的选题上也能够把不同专业的专家学者聚集在一起,对主题研讨的参与面较广,既有利于研讨的深入,也为不同领域学者提供了今后合作的可能。
        (三)以贴近实务的选题推动理论联系实际
        近年来,在会员服务工作方面我们尝试加强与实务部门和高校的合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更好地发挥了法学会的平台作用。通过合作,我们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和资源,既能为实务部门提供解决实际问题提供思路和理论支持,也为学者提供了了解社情民意、参与法治实践的机会,还解决了部分活动经费问题。例如,今年上半年,我们分别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合作,聘请了最高人民法院实用研究所的专家和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季卫东教授开设法官专场。由于所讲的内容紧密结合审判工作的实际,两场法官专场均达到了听课人数爆满,台上台下积极互动的效果。
        (四)以强烈的服务意识提高法学会的影响力
        在会员工作方面,我们围绕“服务”二字狠下功夫。在总结以往工作方法的同时,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变被动工作为主动服务。我们确立专人专职负责会员服务工作,明确了会员服务工作的内容,规范管理,规范服务,获得了良好的收效。法学会的工作人员主动联系会员、主动到法学、法律资源多的单位了解需求、听取意见,主动地做好会员服务这项基础性、经常性的工作,我们的主动服务换来了会员的主动回应、积极参与、热情支持。
        四、进一步做好会员服务工作的思考
        近几年来,我们虽然在会员服务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在创新力度、服务覆盖面等方面,与中国法学会的要求,与上海法学法律工作者对我们的期望还存在较大差距。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和动力,学习借鉴兄弟省市法学会的经验丰富,结合上海的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着力在以下三个方面作积极的探索和实践。
        (一)创新服务内容
        一是着力完善“会员沙龙”平台。尝试开辟“影评沙龙”、“文学沙龙”、“摄影爱好者沙龙”,组织对影视、文学、摄影感兴趣的法学法律工作者与影评人、编剧、作家共同对影视作品、文学、摄影作品进行评析,从法律文化的角度为法学研究提供新视角、新素材。二是丰富充实“会员之家”活动。针对不同会员特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观摩、考察、讲座、研讨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积极营造学习交流的氛围,切实增强会员的归属感。
        (二)丰富服务载体
        一是拓展手机短信平台功能。在已经开通手机短信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手机信息平台的利用率,努力做到定期向会员发送学会工作近况信息,帮助会员及时了解法学会工作。二是依托媒体开辟专栏。尝试将“上海法学讲坛”讲课内容通过上海主要媒体专栏予以登载,以进一步扩大受众的范围,提升“上海法学讲坛”的知名度。三是改版“上海法学网”。以“上海法学网”改版为契机,开通会员服务网络平台,利用网络载体为会员提供网上申请入会、网络学习课程、电子刊物阅读等服务,以便捷、高效的现代服务手段进一步提高会员服务质量。
        (三)着力打造品牌
        一是进一步健全活动机制,精心设计方案,保证活动质量;二是转化研究成果,对在活动中发现有价值的新观点、新思路,引导专家学者进一步进行深入研究,研究成果将利用法学会各类平台,如网站、杂志、法讯等及时加以反映;同时,借用法学会以外的资源和渠道,协调中央和地方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扩大影响,推动成果的转化应用。
        各位领导、各位同行,我们将以本次培训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中国法学会领导关于加强会员服务工作的指示精神,虚心学习借鉴兄弟省市法学会的工作经验,围绕解决好“为了会员”、“依靠会员”、“我是会员服务员”的问题,在工作指导思想上进一步树立为会员服务的观点, 在工作作风上进一步深入基层 ,在工作内容上进一步反映会员愿望,以满足会员日益增长的需求。同时,结合上海实际,继续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在新的起点上推动上海会员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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