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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丛书”编纂方案专家座谈会成功举办

时间:2015-11-18   来源:法律年鉴社  责任编辑:elite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丛书”是中国法学会设立的重大出版项目,具体组织编纂工作委托中国法律年鉴社承担。2015年11月6日,中国法律年鉴社和人民大学出版社在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馆联合召开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丛书”编纂方案专家座谈会,与会专家学者围绕“丛书”的重大意义、整体定位、框架结构、编纂体例、选题内容安排、编辑特色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11月6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丛书”编纂方案专家座谈会在人民大学国学馆召开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编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丛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实现这一总目标,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不断深化改革开放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支撑。新中国成立以来,党领导人民开始了艰辛的法治探索和实践。改革开放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党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逐步形成了一套内涵丰富、思想深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因此,编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丛书”,科学、系统地总结、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内涵,有助于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

11月6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丛书”编纂方案专家座谈会在人民大学国学馆召开

  该套丛书应是一套全面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和经验的法学理论丛书。目前,我国法学研究中引用的理论,法学教育中使用的教材,多是借鉴国外理论成果,较少总结梳理具有我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和经验。已有的理论研究成果也鲜有专门研究我国法治实践中存在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该套丛书内容涵盖法学各分支学科,每一学科的撰稿人都必须以“中国特色”为中心,以“法治实践”和“法学理论”为基本切入点,注重厘清中国特色的法学基本理论、概念、原则、法治实践成果,从而保证丛书系列中的单行本都能体现该学科的中国特色,体现其在我国的发展规律。

  该套丛书的内容不仅要反映我国过去的法治实践成果,也要对将来推进依法治国具有指导作用。理论来源于实践、运用于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丛书”不仅是为了系统化总结梳理已有的法治建设工作和法学理论研究成果,更是为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今后的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建设提供更加有效的理论指导、学理支撑和行动指南。因此,丛书研究的内容,既要阐释静态的理论问题,也要反映动态的实践问题,将指导性、理论性和前瞻性相结合。这就要求编撰者要突破传统法学研究范式,从中国实际国情出发,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以历史的眼光和发展的眼光著书立说,推进法治理论创新,从而更好地指导法治实践。

  该套丛书广泛地涵盖了法学众多分支学科,编纂时宜采取开放式体例。本套丛书旨在研究“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毫无疑问要将现在重要的部门法纳入编纂体系,但是也不能忽视正在发展的新兴法学学科。实践不断向前发展,理论创新永无止境。根据丛书的研究范围和目的,编纂委员会可将现已确定的主要法学学科的编纂任务落实;在推进丛书编纂的过程中,及时将我国法治发展道路上不断涌现的新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纳入研究体系。通过这种开放式的体例,编纂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时效化、科学化、系统化特征的法学理论丛书。

  为更好地实现编纂目的,丛书既要有从总体上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著述,也要有从不同学科及其制度角度分别阐释相应学科在中国发展历程的作品,从而构成一套完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丛书。专家学者们在分析、论证项目组前期调研所拟定的题目之后,建议选题作如下两部分安排。一是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基本问题,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新中国法治发展历程、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中国化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中国法治发展战略、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最根本保证——党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创新研究、党内法治建设理论与实践创新、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的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参与法治化研究、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研究等。二是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包括:中国宪法学基本理论、中国行政法学基本理论、中国民法学基本理论、中国刑法学基本理论、中国商法学基本理论、中国经济法学基本理论、中国社会法学基本理论、中国民事诉讼法学基本理论、中国刑事诉讼法学基本理论、中国知识产权法学基本理论、中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基本理论、中国涉外法律基本理论等。

  此外,与会学者还结合各自学科特点,就各书具体撰写内容及时间安排等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央团校)常务副校长、党委副书记王新清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法学》总编辑张新宝,中国经济法学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林嘉,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朱慈蕴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朱景文,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胡锦光教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刘志伟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冯玉军教授、孟强教授,以及全国人大法工委法规审查室副主任张桂龙、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主任胡仕浩等实务部门的同志参加了咨询会。中国法律年鉴社诸葛平平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副总编兼副社长刘志共同主持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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