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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部听取立法学研究会专题汇报

时间:2015-07-16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elite

  2015年7月16日上午,受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张春生会长委托,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冯玉军教授到学会,就研究会换届筹备工作作专题汇报。研究部李仕春主任、李存捧副主任听取了汇报。研究部社团管理处副处长刘海燕参加会议。

  冯玉军常务副秘书长就立法学研究会换届筹备有关情况,特别是立法学研究会对拟任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候选人的建议人选考虑作了汇报。

  李仕春主任强调,立法学研究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研究会,当前可以参与的工作、承担的任务很多。研究会换届一定要按照中国法学会的文件规定进行,要成立换届领导小组,研究部分管研究会工作的副主任参加换届领导小组,指导研究会换届筹备工作。研究会拟任负责人尤其是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三长”任职条件应当符合要求,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要体现出“国家队”负责人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具体人选须经过中国法学会党组研究决定。要通过换届大力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的构成要充分体现权威性、学术性、广泛性和代表性。研究会队伍组成不要大而空,搞花架子,应当按照“四性”的要求把真正从事研究及相关工作的专家学者吸纳进来。立法学研究会应当明确研究范围,围绕立法学,充分发挥副会长的积极性,多开展小型学术研讨活动,做好今后的工作。李存捧副主任表示,立法学研究会应进一步加强与研究部的联系沟通,及时报告换届筹备情况,同时,立法学研究会应当积极参加中国法学会举办的重要活动。

  冯玉军常务副秘书长表示,立法学研究会一定按照中国法学会的要求进行换届筹备工作,尽快成立换届领导小组,在中国法学会研究部的指导下按照权威性、学术性、广泛性和代表性来确定新一届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候选人的建议人选。立法学研究会在换届筹备过程中一定与研究部保持及时有效地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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