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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三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征文的通知

时间:2018-05-11   来源:山西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dmin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辽宁省、内蒙古法学会、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

  由中国法学会指导,环渤海七省(市、区)法学会共同主办,山西省法学会和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共同承办的第十三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拟于2018年9月召开,现将论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及分论题

  主题:建立开放型经济新格局的法治保障

  分论题: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开放新格局下落实首都圈、京津冀、环渤海协同发展的新方向

  2.环渤海区域全面开放与协同发展中法治保障的新要求

  3.环渤海区域全面开放与协同发展的国内立法与自贸区建设

  4.环渤海区域全面开放与协同发展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建设

  5.环渤海区域全面开放与协同发展中的促进外资增长保障

  6.环渤海区域全面开放与协同发展中的国际司法合作

  7.环渤海区域全面开放与协同发展中服务“一带一路”特色建设

  8.环渤海区域全面开放与协同发展中的贸易与投资便利化保障

  二、征文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和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围绕主题和分论题自定题目。

  1.内容。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实际,突出理论和实践融合;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创新性,充分考虑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价值;字数以5000-15000字为宜;论文要求未公开发表。

  2.标注。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的姓名,并在首页页脚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单位、职务、职称);正文后附作者联系方式(电话、通讯地址、邮编、电子信箱)。

  3.体例。标题采用宋体三号,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Word文本;文中注释全部采用脚注“①、②、③……”;文中标题按“一、(一)、1……”规则进行排列;参考文献置于文末。

  三、论文评审

  1.各省(市、区)法学会和研究会按照《第十三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实施方案》要求,并对征集到的论文组织专家认真进行初评。各省(市、区)法学会和研究会推荐的论文须自行进行查重,查重率控制在30%以下。

  2.各省(市、区)法学会和研究会在所征集论文中评选出15%的优秀论文推荐给山西省法学会。山西省法学会将七省(市、区)和研究会初评后的论文汇总后统一报中国法学会进行终评,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四、报送要求

  1.邮件主题请注明“××省(市、区)或研究会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征文”字样,文件标题为“作者姓名+论文名称”,以附件形式发送。

  2.请各省(市、区)法学会和研究会于2018年8月10日前将征集到的论文电子版和优秀论文名单(优秀论文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及职务职称和联系方式)以及优秀论文电子版,提交山西省法学会。

  联 系 人:李 芬 韩艳玲

  联系电话:(0351)3030090 5625362

  电子邮箱:sxsfxhzw@163.com

  山西省法学会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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