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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冀平书记在法律人才互聘“双千计划”现场会上的讲话

时间:2013-11-05   来源:  责任编辑:

同志们:

  大家好!

  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召开法律人才互聘“双千计划”的这次现场会,推广西北政法大学的经验,总结和部署下一步工作,对于推进法律人才互聘“双千计划”将起到重要作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培养一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起来的法律人才队伍是一项基础性工作。

  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对现场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为推动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与法律实务紧密结合,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中央政法委会同教育部发出了《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中央六部门联合启动实施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为广大法学工作者搭建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平台。这对推动法学教育创新,进而推动法学理论创新、法治实践创新,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治体系,有着深远的意义。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一项系统工程,有大量工作要做。中国法学会作为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高度重视、大力支持这项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下面,我对法学会如何参与这项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建立全国法学法律人才库,为实施“双千计划”推荐优秀法学人才

  建设好法学理论队伍、发挥好法学理论队伍的作用,是党和政府赋予中国法学会的重要职责。多年来,中国法学会始终把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团结人才、用好人才、服务人才作为一项战略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进法学理论队伍建设。

  法学会有凝聚优秀法学、法律人才的资源优势。国务院授权中国法学会主管全国性法学社会团体,现在中国法学会主管的53个法学社团,基本涵盖了各个法学学科和专业,聚集了全国法学法律人才的精华。这53个法学社团的人员,遍及全国630多所法学高等院校(系)和相关的实务部门。在全国法学社团的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中,中国法学会已经发挥并将继续发挥主导、协调和纽带作用。

  为更好地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法学法律人才,把法学法律人才的聪明才智和创造能力充分发挥出来,我们将按照专业门类齐全、知识结构合理、人员规模适度的原则,开展法学人才资格认定工作,建立全国法学法律人才库。各地法学会也陆续建立当地法学法律人才库。这样,我们可以更好地、更有针对性地参与实施“双千计划”。

  二、设立专项研究课题,支持“双千计划”互聘人员结合教学和办案实际开展研究,提升教学、办案水平

  中国法学会是党和政府联系法学、法律界的桥梁和纽带,要在法学教学科研和法律实务部门之间发挥沟通、协调的积极作用。法学理论要有生命力,必须坚持法学研究与法律实践紧密结合。多年来,我们一直积极探索,努力促进法学研究与法律实践紧密结合,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平台。

  2006年,我们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协商,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法学研究与法律实践紧密联系的意见》,建立了合作研究机制。其中一项重要措施是开展合作研究,就是把司法执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列入中国法学会研究课题规划和计划,纳入中国法学会及各研究会学术论坛、学术年会研讨范围。我们和中央政法各部门还商定,中国法学会在组织课题研究时,注意吸收法律工作者参与课题研究。从这几年的实践来看,开展合作研究,有利于促进法学的繁荣与发展,也有利于解决司法执法实践的问题。

  中国法学会每年组织一次课题招标。经中央政法委批准,正式确定中国法学会课题级别为部级课题。中国法学会课题在全国法学界、法律界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为中央决策和法律实践提供了有力的支撑。我想,在今后中国法学会课题分类中,可以增加一个专项,就是针对实施“双千计划”的特殊情况,为支持“双千计划”互聘人员结合教学和办案实际开展研究,设立专项研究课题。这类专项课题仅限于互聘人员申报,由互聘人员担任课题主持人,由法学、法律工作者组成课题组,针对司法执法实践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案例评析和教学案例研究,深入探讨,提出真知灼见,为法律实务部门分析解决疑难复杂案件提供法学理论支持和法律对策支持,进一步提升教学、办案水平。

  三、表彰优秀人才和优秀成果,激励“双千计划”互聘人员的积极性

  为营造法学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尤其是为青年法学法律人才的成长创造条件,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法学理论队伍,中国法学会连续开展评选“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活动。地方法学会也开展了此项评选活动。

  全面推进“双千计划”后,中国法学会和地方法学会,在组织评选“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和评选优秀法学人才活动中,要把具有法律工作经历作为一项重要条件,激励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双千计划”、深入实际、开阔视野、吸取营养、提高理论水平,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中增长才干、施展才华。

  还有,“双千计划”互聘人员在挂职期间取得的课题研究成果,中国法学会和地方法学会也可以专门组织评奖活动,并通过《要报》等形式,及时把他们的优秀研究成果提供给政法部门参考,同时促进优秀研究成果进教材、进课堂,丰富教学内容,增强教学效果。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为法学事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为法学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国法学会和各研究会、地方法学会要以实施这项教育培养计划为契机,创新工作机制,为打造法律职业共同体,形成法学理论与实务密切联系、相互促进的良好氛围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预祝本次会议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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