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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4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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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第三届“三江源法治论坛”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03-08   来源:青海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dmin

      为进一步推动青海法学研究事业繁荣发展,发挥高端智库作用,青海省委政法委、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省社科联和省法学会决定联合举办第三届“三江源法治论坛”,推进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设,更好地服务与保障生态保护优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

      为办好本届论坛,汇聚各方智慧,决定开展论坛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坛时间

      2019年下半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会期1天半。

      二、举办地点

      西宁(论坛地点另行通知)。

      三、论坛主题

      (一)主题:推进“一优两高”战略与法治保障。

      (二)分论题:

      1.生态安全与法治保障;

      2.法治与城市发展;

      3.法治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4.司法实践与改革;

      5.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四、征文须知

      (一)征集范围。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和法学法律工作者、省属院校政法专业在校大学生均可参加论文征集评选活动。

      (二)征文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应在论坛主题与分论题涉及范围之内,作者也可根据研究侧重自拟论文(调研报告)题目,不拘泥于分论题的标题。

      (三)保密及学术性要求。应征论文(调研报告)内容不得涉密,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凡是内容涉密或不符合学术规范要求的论文(调研报告),不得参加论坛交流及评奖。

      应征论文(调研报告)应当符合如下规范:

      1. 论文(调研报告)首页脚注写明作者姓名、单位、职称职务、手机号码、通信地址、邮编及E-mail地址。

      2. 论文(调研报告)主标题统一为小二号宋体;正文统一使用小四号宋体,行距为单倍行距、设定值为1倍。

      3.全文须区分注释与参考文献,宋体,五号字;注释均以每页自动生成脚注,每页重新编号;参考文献置于文末,同一文献多次引用时请均使用全称。

      4.论文(调研报告)应符合一般性学术规范要求。论文内容杜绝空泛,应突出针对性、实效性。

      5. 论文字数在8000字以内,调研报告不少于15000字;论文(调研报告)首页左上角请注明第三届“三江源法治论坛主题征文”字样。

      五、评审及奖励

      (一)评审机构。本次征文活动将由青海省社科联、省法学会按照《青海省法学会征文评奖办法》的规定,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二)评审原则及程序。本次征文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坚持质量至上,在做好政治把关的基础上,对应征论文进行初评、复评、学术不端检测和终评四个环节。

      (三)奖项设置。本次征文活动设论文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10个,优秀奖若干个, “优秀组织奖”若干个;本届论坛在获得一、二、三等奖,优秀奖,“优秀组织奖”的获奖证书上加盖承办单位印章。

      对论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具有实践参考价值的优秀论文(调研报告),列入省法学会年度课题,并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四)成果转化。获奖论文将形成若干期《青海法学研究要报》,并公开结集出版。

      (五)人员邀请。邀请部分获奖论文作者参加第三届“三江源法治论坛”。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积极参加征文活动。

      (二)应征论文(调研报告)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25日,报送时须提交论文电子文档。

      (三)联系人及其方式。

      1.青海省社科联联系人:韩学历,电话:0971—8465061,电子信箱:

    303828029 @qq.com;

      2.青海省法学会联系人:刘传康,电话:0971—8253905、8250793(传真),省法学会电子信箱:qhsfxh@sina.com 。

     

      


     

    青海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青海省法学会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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