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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6-04-28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elite

    关于印发《2016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

会字﹝2016﹞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和人民政府教育厅(教委)、司法厅(局),各法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教育局、司法局、法学会:

  《2016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指导意见》已经3月31日组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情况请及时报组委会办公室。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

  教 育 部

  司 法 部

  中国法学会

  2016年4月19日

  

 

2016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指导意见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一年。为推动“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以下简称“双百”活动)深入扎实开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提高宣讲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为中心,进一步推动“双百”活动进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进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高校,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修养和法治素养,增强领导干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理论体系、制度的自觉性坚定性,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改革发展稳定问题的能力,着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明确宣讲对象和宣讲主题

  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主要宣讲对象为: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省、市、县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学员、教师和高校师生等。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宣讲主题为: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思想;2.五大发展理念的法治保障;3.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4.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5.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维护国家安全;6.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双百”活动是传达、贯彻中央有关精神特别是法治领域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活动,是增强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的有效载体,是全国法治宣传教育领域的一面鲜亮旗帜。各级“双百”活动组委会和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双百”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双百”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一)抓好组织落实,突出工作重点。各级“双百”活动组委会要发挥好牵头抓总、负总责的作用,做好总体部署和组织领导工作。没有成立组委会的省区市要成立“双百”活动组委会。各地组委会根据全国组委会指导意见,结合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需求和法治建设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宣讲主题和授课人,落实时间、场次和听课人员。要抓住当前有利契机,把“双百”活动纳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特别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努力实现制度化、常态化。要面向未来,进一步加大“双百”活动进高校的力度,把“双百”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二)明确职责任务,加强协作配合。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年度活动计划顺利实施。全国组委会负责把重点宣讲主题列为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重点委托课题,组织开展集体备课;负责组织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专场报告会;督促各地组委会开展工作。各省区市组委会负责本省区市及以下“双百”活动。其中,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负责本地区党政领导干部、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的报告会;党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报告会;党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好政法系统的报告会;教育(高校)工委负责本地区高校的报告会;司法厅(局)负责把“双百”活动纳入法制宣传教育总体安排;法学会协助各单位做好各场次报告会的具体组织和宣传工作,并做好宣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三)创新活动形式,提高宣讲质量。全国组委会组织编写“双百”活动宣讲案例选编,把握宣讲重点,增强宣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鼓励各地结合宣讲主题,组织开展调研,帮助授课人了解当地法治建设现状和法治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提供地方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丰富授课内容,使宣讲更加贴近社会、贴近生活、贴近实际。不断创新“双百”活动组织形式和宣讲方式,采取报告会、座谈讨论、问答交流、研讨互动等多种形式,提升宣讲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对重要报告会尤其是省区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场报告会,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党建远程教育网、领导干部网络学院和电视节目录制等方式组织收听收看,通过 “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推介,进一步扩大法治宣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导考核。各地要加强对“双百”活动组织实施工作的检查指导,严格执行活动规程,重点抓好选题、时间场次、授课人和听课对象等关键环节的落实。建立问卷调查和走访制度,对活动组织和授课情况进行测评,收集了解听课对象的意见反馈,不断改进工作、增强实效。建立“双百”活动考评机制,把各地组织开展“双百”活动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和普法教育等相关工作考核,总结推广、广泛宣传各地开展“双百”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更好地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双百”活动取得实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双百”活动组委会请于4月下旬将2016年“双百”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报全国“双百”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并于11月底前完成年度“双百”活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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