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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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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开幕式实录

时间:2012-08-01   来源:  责任编辑:

介绍嘉宾:

 

  刘仁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嘉宾、各位老师、各位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我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刘仁山,第五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即将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隆重召开,论坛正式开始之前首先请允许我代表法学院的全体师生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全体师生向到会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

  受组委会的委托,现在我介绍今天莅临本届论坛的领导和嘉宾,以及各位专家学者,在主席台就坐的领导: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鲍绍坤同志。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同志。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胡忠同志。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湖北省法学会会长郑少三同志。

  湖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谭先振同志。

  武汉市法学会会长、中共武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武汉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胡绪鹍同志。

  湖北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姚仁安同志。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徐敦楷同志。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同志。

  在前排就坐的各位专家和领导(按姓氏拼音排序):

  法制日报社副总编辑常少扬同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范愉老师。

  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李浩教授。

  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主任、中国法学副总编、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组委会秘书长李仕春教授。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龙宗智教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吕忠梅教授。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周叶中教授。

  复旦大学博士生导师孙笑侠教授。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童之伟教授。

  福建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法制工作会主任游劝荣。

  武汉大学法院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秦前红教授等。

  出席今天会议的还有来自中央、地方、各部门的嘉宾,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国家法官学院等单位的同志,还有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武汉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院校著名的法学学者以及本届论坛获奖的青年学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部分老师和同学们。

  参加本届论坛的还有来自江苏省法学会、汕头市法学会、宜昌市法学会等部门的获奖代表。今天到场的还有来自人民日报、新华社、中新社、法制日报社、检察日报社、法制网等新闻媒体的朋友们,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感谢各位领导和嘉宾不辞辛苦远道而来参加本届论坛的活动,他们关心中国青年法学、关心中国法学青年的成长,对你们的到来表示感谢!

 

领导与嘉宾致辞

 

  主持人:徐敦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教授):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第五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在美丽的江城武汉隆重举行,受论坛组委会的委托,由我来主持开幕式及征文颁奖典礼。本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主办、法制日报社协助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联合承办、中国法学杂志社、湖北省法学会、武汉市法学会协助承办。

  首先,我代表论坛组委会向到会的各位领导、嘉宾以及新闻媒体的朋友们表示热烈的环境和真诚的感谢!中国法学青年论坛是中国法学会主办的面向全国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高规格、多学科、宽领域的学术交流平台。论坛以发现、汇聚和培育青年法学人才,推动法学论坛、法律制度和法治实践的创新为宗旨,论坛至今已经举办了四期,在全国法学界、法律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为了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本次论坛经组委会研究决定,以新形势下的社会矛盾为主题,并面向全国进行主题征文活动,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等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本次论坛得到了全国各级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以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积极回应和广泛参与。

  在此,我代表论坛组委会向各位领导的关心,向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积极参与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天的开幕式分为三个环节,首先进行第一个环节,首先请领导和嘉宾致辞!请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党组成员胡忠同志代表主办方讲话。

  胡忠(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

尊敬的绍坤副秘书长,必新院长,少山院长,尊敬的各位专家学者、各位来宾、同志们:

  今天,我们齐聚在美丽的“江城”武汉,隆重举行第5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在此,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向对此次活动给予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的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湖北省、武汉市的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和专家学者,特别是为论坛筹备与举办付出辛勤劳动、提供周密安排和热情服务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是辛亥革命100周年,而武汉正是辛亥革命的“首义之地”。辛亥革命成功推翻了清王朝的统治,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来的封建帝制,开启了民主共和新纪元。今年还是中国共产党建立90周年。人民共和国也已走过60多年的光辉历程。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我们齐聚一堂,共同研讨“新形势下社会矛盾化解”的大计,具有特别的意义。

  继去年12月11日在青岛中院举办以三项重点工作为主题的第4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后,本期论坛再次以三项重点工作为主,将论坛题目确定为“新形势下社会矛盾化解”,是基于当前形势和我们面临的任务的需要。

  从政法工作角度看,三项重点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决定了我们难以毕其功于一役。2011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对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做出了新的部署。韩杼滨会长在中国法学会六届二次理事会上也强调:要坚持不懈地深化对三项重点工作的法律研究。显然,三项重点工作将是政法战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然而三项重点工作是互相联系、互为因果的。我们这次把“矛盾化解”作为中心议题,主要是从它在三项工作中的“目标”地位和现实的紧迫性上考虑的。无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从国家治理的高度看,社会矛盾化解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胡锦涛同志在今年初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意义,深入分析了我国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任务、重点工作。其中,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同时,社会管理创新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被写进了“十二五”规划纲要之中。可见,社会矛盾化解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

  所以,社会矛盾化解既是当前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使然。小平同志晚年说过一句话:“我们过去总认为发展慢了不行,现在看来,发展起来之后,发展快了问题更多、更棘手、更复杂。”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在这样的历史阶段,一方面是群众正当的利益诉求机制不健全,部分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另一方面部分干部还存在严重的官僚主义甚至腐败问题,极易引发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近年来发生的许多群体性事件都表明了这一点。如果不注重解决好民生问题,不注重处理好公平正义问题,不注重建立好群众诉求表达的畅通机制,不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难以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甚至动摇国家长治久安的根基。

  因此,中国法学会将本期论坛主题确定为“新形势下的社会矛盾化解”,既是推动三项重点工作深入研究的重要一环,也是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理论探索,还是为和谐社会建设进行长远谋划的一次努力。这一主题得到了中央政法委领导的肯定,也得到了全国政法机关、各主要法学院校、各地方法学会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呼应。

  马克思说过:“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我们高兴地看到,参与本期论坛的许多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不仅注重提出问题、解释问题,而且更加注重解决问题,提出应对之策。他们能够坚持实践与理论互动、结合,围绕源头性、基础性、机制性问题从多维度展开研讨。特别是把做好新时期的群众工作作为化解当前存在的大量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思想,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见解。如有的同志以转型中的乡村为背景,探讨了乡土社会纠纷解决中的司法策略;有的从上访分类治理的视角建构转型期社会利益表达的有效渠道;有的从群体性事件现实处置入手提出了我国维稳模式转变的设想;有的通过真实刑事案例对当前社会矛盾进行了定点分析并提出了化解之道;有的基于网络社会中公共事件对司法公正的影响,提出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破解之法,等等。所有这些探讨都扎根于现实的土壤,是生动活泼的,也是很有裨益的。

  希望这些成果不仅在本期论坛上得以有效展示,也希望法学界和实务界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进一步研究。特别是,还要根据三项重点工作实践性强的特点,健全转化机制,花大气力抓好相关成果的应用转化工作。

  最后,向本次征文获奖的作者表示热烈的祝贺!祝第5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吴汉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尊敬的鲍绍坤副秘书长、胡忠会长、江必新大法官、郑少三大法官!在座的各位领导、嘉宾、专家、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可以说是高朋满座、群贤毕至。来自全国法学界、法律界的各位领导、专家学者齐聚第五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共商“新形势的社会矛盾化解”之大计,我们非常荣幸承办此次盛会。在此,我代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本次论坛的组委会向莅临本次会议的各位领导、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问候!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等八大学科门类的学校,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的重点高校。学生师资力量雄厚,科研成果斐然。建校六十年来,先后为国家培养各个层次、各类型的学生累计达30余万人。法学是我校的龙头学科之一,法学院至今已有50余年的办学历史,拥有民商法国家级重点学科、知识产权国家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现有专任教师190余人,其中教授48人,副教授85人。

  近年来,学校非常重视青年教师的成长和发展,出台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这些政策和措施充分反应了学校对老师的高度重视,已经成为青年法学人才成长的助推剂。目前,已经涌现出一大批学术新秀,我校一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国家意识。学校一直坚持科学研究与现代化相结合,充分发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价值导向功能,研究工作的执政功能以及师资队伍的服务功能。学校牢固树立起立足湖北、面向全国、特色鲜明、主动服务的思想,发挥学科优势,全力缔造财经政法的思想库。形成了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法制建设、经济建设提供强大智力支持的格局。

  目前,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是全国法学界、法律界的一项重点任务。社会矛盾化解是三项工作的重要目标。此次大会的召开必将进一步激励我校的教师和青年学者投身于社会矛盾化解的问题研究,提出更多的对策性建议。

  中国法学青年论坛至今是第五期,前四期的举办非常成功,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积极影响。我们相信举中南全校之力的第五期论坛必将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各位!

  胡绪鹍(武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学者、各位来宾、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各位领导和师生们,大家上午好!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法学会对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隆重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出席本次论坛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学者、各位来宾、广大师生同志们表示热烈的欢迎!

  武汉是一座具有3500年历史的历史文化名城,现在常住人口930多万,流动人口200多万。去年,武汉的GDP是5500多亿,财政收入1400多亿。今年是武昌辛亥首义的百年,武汉目前正进入“十二五”重要的历史发展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式、经济结构正在进行战略性的调整。5月31日—6月3日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湖北武汉,再次强调发挥湖北武汉在中部崛起中的战略支点作用,加快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的建设。“十二五”武汉跨越式的发展特别需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对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的要求越来越高。目前,武汉政法战线围绕中央政法委“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的化解、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进行实践和探索。与此同时,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也遇到了许多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方面的问题,比如社会管理的法制化、社会化问题,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问题,社会矛盾化解的法律问题等等,都需要从更深的层次、更高的层面上开展法律理论的研究,以更好的为法律实践服务。

  中国法学青年论坛是中国法学会创建的青年学术论坛,在全国法学界颇具影响。本次论坛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的课题展开探讨,具有很强的实践性。我们相信这次论坛的举办对法学青年凝聚对三项重点工作的共识、提供决策治理的支持、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建设都将会产生积极的作用和影响。此次论坛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举行,这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光荣,也是武汉的荣耀。武汉法学会将以此次论坛为契机,在中国法学会和省法学会的指导下,进一步凝聚武汉地区法学教育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骨干力量,健全完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机制。为繁荣法学研究、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武汉市两型社会建设和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为和谐平安幸福武汉城市的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预祝本期论坛圆满成功,祝各位在汉期间身体健康、心情愉快!

  梁成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嘉宾、青年才俊们,大家上午好!

  我今天发言的主题是“法学青年的活力”。青年的魅力在于青年的活力,人生因为有信念才能激发我们挖掘生命潜能,弃而不舍的追求人类事业。青年的活力源于浩瀚如海的想象力。对于现实生活,想象力能够帮助我们破解一些平淡,因此想象力不仅是艺术家的基本素养,也应该成为法学青年的重要品质。青年的活力应该变为波涛澎湃的反思力,反思、发展、甚至超越前者的知识是尊重前者的重要方式,活力就是机遇反思而展现的心灵状态,在这一意义上,法律青年不是年龄的代名词,而是活力的表证。

  任何成功都是在特定信念的支配下,坚定不移的把思想转化为行动,并在行动中反思,逐步改善行动的方式,受坚定信念支配的行动将会成为青年成长的过程。受一时冲动虚荣心所支配的行动必将呈现为随波逐流的身体状态,这种行动将降低人的心智。法学青年不仅应该成为法制思想的传播者,更应该成为法制实践的亲历者。

  法制需要共识,共识源于有效的交流,通过畅通的思想交流,人们彼此互动、彼此激发、彼此调试,从而营造繁荣的环境。在民主社会,公民之间、公民与政府之间交流的失败都可能导致民主进程的停滞,然而有效的交流不但有赖于丰富的内心世界,还有赖于宽容的道德品质。我们期待在今天的学术盛会中,各位坦诚相待,围绕新形势下的社会矛盾化解这一主题进行理性交流,释放活力,提出建设性的方案。

  最后,预祝论坛圆满成功,谢谢!

  江必新同志(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尊敬的绍坤副秘书长、胡忠副会长,各位嘉宾,老师们,同学们:

  非常高兴来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参加中国法学青年论坛。2009年12月,我参加了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的启动仪式。短短一年半的时间,这个论坛至今已经是第5期了,从北京走向全国、从法学院走进法院,汇聚了各政法院校、政法部门众多青年才俊的智慧,提出了许多富有启发性且行之有效的对策建议,在全国法学界和法律界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对此,我表示衷心的祝贺。我相信,本期论坛也必将取得圆满成功!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总结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政法事业发展规律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矛盾化解既是我们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目标,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本期论坛以“新形势下社会矛盾化解”为主题,不仅突出了“社会矛盾化解”,进一步深化了对三项重点工作的理论研究,而且强调了“新形势”,充分表明论坛求深、求实、求新,坚持大局意识、国情意识,具有强烈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做好社会矛盾化解,需要筹措大思路、谋划大手笔、经营大气候、形成大格局。在进行微观设计和基础设计以外,还要进行中观设计、顶层设计、源头设计。从中观的层面考虑这个问题,结合法律实践情况,我认为需要建立健全以下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和解机制,通过制度和机制设计,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制度和机制在促进和解方面的导向作用,努力使当事人主动消除矛盾。二是建立健全社会和市场力量的协同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和市场力量,多管齐下。三是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尤其要关注诉讼与非诉手段的有效衔接。四是建立健全纠纷解决的引领机制,注意发挥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通过明晰规则对潜在和未来纠纷的解决的功能。在顶层设计和源头设计层面,要着重树立新时期正确的义利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社会管理观。

  在2009年底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启动仪式上,我曾经引用过李大钊先生的名言“青年者,人生之王,人生之春,人生之华也”来赞美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同时向论坛提出了“催生中国著名法学家的孵化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智囊团,中国法学薪火相传的加油站,中国法治建设生力军的大本营”的期望。今天,我再次将这些祝福和期望送给大家:

  ——希望广大的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继续立足中国实践、立足历史传承、立足创新,为新形势下社会矛盾化解和人民法院工作贡献出更多好的智慧和建议;

  ——希望法学界、法律界的各位专家继续关心、扶持青年法学、法律人才的成长,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薪火相传、兴旺发达;

  ——希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继续关注中国法治实践,继续为广大青年法学、法律人才搭建高规格、宽领域、多学科的交流和展示平台,推动法学理论、法律制度和法治实践的创新。

  最后,预祝第5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鲍绍坤同志(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

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中央政法委员会机关向本次论坛表示祝贺,并向参加本次论坛的法律理论、实务界的同志表示亲切的问候!近年来,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对引领法学研究方向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本届论坛以“新形势下的社会矛盾化解”为主题,围绕群众性事件、信访问题、特殊人群管理等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必将为繁荣法学研究、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提供重要的理论支撑。

  世界上不少国家的发展经验表明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快速走向现代化的时期,往往也是社会容易失序、人们心理容易失衡、社会矛盾急剧增多的时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地区、城乡之间发展差距以及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形成了社会矛盾多样复杂、社会管理相对滞后的阶段性特征。客观的看,我国用三十多年的时间走完了西方发达国家上百年甚至几百年才走完的发展历程,西方国家在不同时期出现的许多矛盾和问题必然会在我国相对集中的时间里表现出来。而且我们不向任何国家转嫁矛盾,完全靠自己来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 这就需要我们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下更大的力气,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实的把社会管理搞好。妥善地解决好各种社会矛盾,这也是衡量和检验我们党的执政能力、执政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准,事关党的地位巩固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中央高度重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2009年、2010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相继对三项重点工作作出了战略部署。今年2月,中央又举办了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管理工作的重点。6月上旬,中央政法委印发了社会管理创新建设项目建设指南,对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健全行业性、专业性的调解组织等作出了整体的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正在研究将刑事和解制度、民事案件诉前调解制度纳入到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内容。

  总的来看,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在理论研究、制度设计、法律保障等方面开局良好。理论是实践的先导,长期以来我们法学理论界为中国特色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实践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广大法学和法律工作者应该积极地投身于这场伟大的实践中,把握机遇,有所作为。

  法学是治国理政的大学问,我们希望广大的法学理论工作者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自觉的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坚定不移地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始终坚持立足中国国情,既要学习借鉴西方法治建设的有利成果,要着力解决我国法制发展的现实问题。要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走出校园,深入实践,使法学理论更好的服务人民、服务社会。中央政法委员会正在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等研究建立法学教师到政法机关挂职锻炼,政法机关的同志到高校任教的机制,努力地为法学理论与政法实务搭建常规平台。

  我相信这次论坛是一次高水平的法学理论研讨会,预祝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颁奖典礼

 

  徐敦楷:

  谢谢鲍绍坤秘书长的精采发言!大会发言暂时告一段落,现在进入开幕式的第二环节,颁奖典礼,有请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主任李仕春教授宣读“新形势下社会矛盾化解征文获奖名单”!

  李仕春(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主任、《中国法学》副总编、论坛秘书长):

  为了办好第五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联合论坛的协助主办单位——法制日报社、承办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协助承办单位——中国法学杂志社,共同举办了以“新形势的社会矛盾化解”的征文活动。在各地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踊跃投稿,截至5月5日共收到论文530篇。论坛组委会邀请了来自中央政法委、法制日报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新华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单位的12位领导和专家组成了评审委员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吴汉东校长担任主席,在初评的基础上于5月17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行了严格的匿名评审,最终产生了一等奖5篇、二等奖15篇、三等奖30篇。论坛组委会还根据组织稿件的数量和质量评出了5家优秀组织奖单位。具体获奖名单如下:

  一等奖:

  南京大学法学院蔡琳副教授的“风险社会的法律图景及其法理学问题”,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何挺博士的“刑事纠纷解决的双重途径:基于模型构建的分析”,云南大学法学院胡兴东副教授的“多元不等于种类繁多:西南民族地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研究——兼论中国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路径的选择”,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李学尧副教授的“转型社会与道德真空:司法改革中的法律职业蓝图”,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张红副教授的“农地纠纷、村民自治与涉农信访——以对北京市涉农信访调研为依据”等共5篇。

  二等奖: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陈柏峰副教授的“上访的分类和治理研究”,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董有生法官的“人民法院处理群体性事件调研报告——以江西省法院处理群体性事件为分析背景”,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栗峥博士的“国家治理中的司法策略:以转型乡村为背景”,湖北警官学院易江波博士的“乱象中的秩序:底层暴力与公共领域的开启——以派出所调解的参与观察为基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周详副教授的“网络公共事件与司法公正——网络社会的视角”,武汉大学法学院朱兵强博士生的“民间理性与纠纷解决”等15篇。

  三等奖: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李昌庚博士生的“维稳与改革的博弈与平衡——群体性事件的宪政考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梁成意博士的“论完善村民自治救济制度的原则与方案”,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孟强检察官的“弱者、矛盾与犯罪——当前社会矛盾的定点分析与公诉机关化解之道的思考”等30篇。

  徐敦楷:下面有请领导为获奖代表颁奖。现在进入开幕式暨颁奖典礼的最后一个环节,请各位领导、嘉宾和获奖者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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