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7-27 来源: 责任编辑:
尊敬的绍坤副秘书长、胡忠副会长,各位嘉宾,老师们,同学们:
非常高兴来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参加中国法学青年论坛。2009年12月,我参加了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的启动仪式。短短一年半的时间,这个论坛至今已经是第5期了,从北京走向全国、从法学院走进法院,汇聚了各政法院校、政法部门众多青年才俊的智慧,提出了许多富有启发性且行之有效的对策建议,在全国法学界和法律界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对此,我表示衷心的祝贺。我相信,本期论坛也必将取得圆满成功!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总结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政法事业发展规律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矛盾化解既是我们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目标,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本期论坛以“新形势下社会矛盾化解”为主题,不仅突出了“社会矛盾化解”,进一步深化了对三项重点工作的理论研究,而且强调了“新形势”,充分表明论坛求深、求实、求新,坚持大局意识、国情意识,具有强烈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做好社会矛盾化解,需要筹措大思路、谋划大手笔、经营大气候、形成大格局。在进行微观设计和基础设计以外,还要进行中观设计、顶层设计、源头设计。从中观的层面考虑这个问题,结合法律实践情况,我认为需要建立健全以下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和解机制,通过制度和机制设计,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制度和机制在促进和解方面的导向作用,努力使当事人主动消除矛盾。二是建立健全社会和市场力量的协同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和市场力量,多管齐下。三是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尤其要关注诉讼与非诉手段的有效衔接。四是建立健全纠纷解决的引领机制,注意发挥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通过明晰规则对潜在和未来纠纷的解决的功能。在顶层设计和源头设计层面,要着重树立新时期正确的义利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社会管理观。
在2009年底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启动仪式上,我曾经引用过李大钊先生的名言“青年者,人生之王,人生之春,人生之华也”来赞美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同时向论坛提出了“催生中国著名法学家的孵化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智囊团,中国法学薪火相传的加油站,中国法治建设生力军的大本营”的期望。今天,我再次将这些祝福和期望送给大家:
——希望广大的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继续立足中国实践、立足历史传承、立足创新,为新形势下社会矛盾化解和人民法院工作贡献出更多好的智慧和建议;
——希望法学界、法律界的各位专家继续关心、扶持青年法学、法律人才的成长,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薪火相传、兴旺发达;
——希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继续关注中国法治实践,继续为广大青年法学、法律人才搭建高规格、宽领域、多学科的交流和展示平台,推动法学理论、法律制度和法治实践的创新。
最后,预祝第5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