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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港澳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活动在北京启动

时间:2012-08-27   来源:  责任编辑:

  8月16日上午, 2012年“港澳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 活动在人民大会堂拉开了序幕,第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出席开幕式并热情接见了来自香港、澳门两地部分高校优秀法律学子及优秀青年律师代表。

  中国法学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会长刘飏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刘飏指出,这项活动的开展,使港澳法律学子们亲身感受到内地改革开放30多年来发生的巨大变化,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进步;使内地法律学子们亲身感受到港澳在两个基本法框架下,成功地实践“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新辉煌;使三地的青年学子们进一步培养爱国意识和法治意识,增强了民族自豪感和使命感。刘飏希望三地的青年学子们携起手来,传承文化,坚定理想,与民族同命运、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齐发展,努力增长知识和本领,成为国家建设的栋梁之才,为祖国的繁荣发展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法律人的智慧和力量。

  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华建发表热情致辞。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汪鸿雁,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赵灵山出席启动式。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对我国法律体系形成的有关情况作了介绍。随后交流团参观了人民大会堂人大常委会议事厅。启动式由中国法学会副会长胡忠主持。来自香港和澳门7所大学的青年学子、青年律师和媒体记者共90人参加了启动式。

  “港澳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是由中国法学会、共青团中央共同主办,司法部、教育部协办,香港、澳门相关部门参与的交流活动,是“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少年大型普法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8年启动以来,至今已成功举办四届,为三地法律学子的交流搭建平台、开辟渠道,取得了相互学习和借鉴,增进了解和友谊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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