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1-13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在依法治国轨道上建设社会主义强国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理论座谈会发言摘登
编者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围绕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确定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框架和路线图,是一份涵盖了目标、原则、方法、改革路径、具体任务的纲领性文件。为深入研讨《决定》的重大意义、重大部署、创新举措,国防大学科研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和光明日报社日前在国防大学共同举办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理论座谈会,现摘登专家的发言,以共同迎接“法治中国”的到来。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国防大学政委 刘亚洲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要大力推进法治实践发展,也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这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我们要充分认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精神支撑作用。
文化是国家治理中最深刻的决定因素。依法治国,既需要有制度机制层面文化的支撑,更需要有思想观念、社会心理、思维方式层面的文化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所发生的一系列重大变化,根本原因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亲民为民、进取担当、勤政廉洁、以上率下,推动形成从严治党新常态,以党风建设的新成效促进社会风气根本好转,在全社会形成了一种新风尚。
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部署,规模之大、动员之广、理论创新之多、改革任务之重,前所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贯彻落实这些重要部署,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实现从人治社会到法治社会的转变。这种转变,起点在文化,终点也在文化。要使全会的决策部署真正在各个层面贯彻下去,不仅需要强力组织和领导率先践行,更需要从培育法治精神抓起,促进全社会形成法治文化新风尚,真正把法治写到人民的心里。
历史上,中国并不缺对法治的呼唤,很早就提出了“奉法者强则国强”“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等主张,但由于缺少法治精神,这些主张从来没有真正实现过。历史证明,法律写在人的心里,比铭刻在铜鼎上更长久。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需要使法治精神在中国大地上生根,使人们对宪法法律发自内心地认可、崇尚和遵守。
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就要适应依法治国新常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文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也是当代中国的新常态。这个新常态首先表现为党和国家最高层对宪法和法律的尊崇和维护,对权力实施严格监督和刚性约束的坚强决心,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自觉追求和坚定自信。必须看到,培育法治文化是一个艰难的过程,人们不会自动接受法治文化,特别是当法治与人们的传统观念和自身利益发生冲突时,人们很容易转向选择已经习惯了的人治。要形成与依法治国新常态相适应的法治文化,关键是要破除封建特权思想,破除党员干部和社会民众对权力的崇拜,强化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特别是要从价值观入手,使法治文化真正成为当代中国的主流文化,成为全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和普遍遵循的处事规则。还要大力强化法治公信力,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信法、学法、守法、用法,把法治精神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不断强化全社会对法治的信仰,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坚实的文化基础。
治国理政的新境界新思路
国防大学副校长 毕京京
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新一届党中央治国理政的一个重要节点,体现了我们党执政的新境界新思路。
思路一:坚持改革与法治相统一,以改革助推法治,以法治保障改革。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标志着治国理政进入改革与法治深度融合的新阶段。把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一起来加以推进,是中国历史上一座划时代的里程碑。改革与法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如鸟之两翼,共同为治国提供动力和保障。面对当代中国各种复杂矛盾和突出问题,只有将改革与法治统筹起来,才能既实质性解决问题,又确保不“翻船”。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主线就是坚持改革与法治联动推进。
思路二: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统一,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治本为治标提供牵引。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标志着执政重点转向治本。习近平总书记接过历史的接力棒时,面临着“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和可能“亡党亡国”的重大危机。对此,新一届党中央作出了“突出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标本兼治”的重大战略决断。在治标取得突出胜利的基础上,中央决定同步推进治本。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表明党中央以高压反腐治标为制度反腐治本创造条件。
思路三:坚持集中与民主相统一,以权力适度集中破除利益藩篱,以发展民主防止权力被滥用。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标志着用法治厘清权力与权利的边界进入实质性阶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了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的生动局面,但也出现了部分利益集团巧取豪夺并觊觎党和国家核心权力的严重危险。应对利益集团的挑战,破除利益固化藩篱,必须把权力集中在党和人民手中。在中央适度集中权力的同时,必须在各个层级建构制约权力的制度笼子。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等,必将从制度上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进入实质性阶段。
思路四:坚持自主与借鉴相统一,自主探索以防止发生颠覆性错误,借鉴吸纳以引领时代。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标志着党的执政目标指向用法治成果彰显中国模式特有优势的新高度。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坚持自主探索与借鉴吸纳相统一。在坚持自主探索方面,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有利于防止法治化进程中发生颠覆性错误。在借鉴吸纳方面,汲取西方法治成果的有益成分,努力打造兼集八方精义的法治体系。随着全会决定的贯彻施行,博采众长的中国模式一定能越来越完善,越来越具有世界影响力。
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华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经历的一场大考
国防大学科研部部长 秦天
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国家法治建设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必将开启在依法治国的轨道上建设社会主义强国的新时代。当前,国家由大向强的社会转型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法治建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地位更加凸显,加快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具有更加紧迫的现实意义,也是对党执政能力的一种考验。
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强国的必由之路。仅仅把经济搞上去并不能自然成为世界强国。近现代以来大国崛起的历史规律表明,国家治理、社会生态、法治环境、公民权益等方面的“软实力”建设,是衡量大国与强国的重要标志。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没有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落实和有力支撑,民族复兴的中国梦就难以实现。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任重道远。我国有两千多年封建专制传统,人治文化根深蒂固,推进依法治国,面对的困难和问题要比其他国家更多,任务也更加繁重艰巨,做好这一时代考题,需要付出长期艰辛努力,甚至要几代人的接续奋斗。要使依法治国方略落地生根、走向成功,既要提高全民的法治意识,也要推进依法治国实践,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实现习主席提出的新时期强军目标,必须以完善依法治军的体系建设为基础,以全面落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基本要求为保障。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军队应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加快法治化建设步伐,为着力提升能打仗、打胜仗的核心能力创造条件,为实现强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树立法治信仰 传播法治价值
光明日报总编辑 何东平
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处处闪耀着法治信仰、法治追求、法治建设的光芒。
从历史的维度来看,这次全会深刻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法治建设的实践经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持续探索和不断推进的重要成果。新中国成立初期,系统建立了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十一届三中全会,深刻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十五大,正式提出将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十八届四中全会,则是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验的总结和升华。
从现实的维度来看,这次全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实保障。四中全会部署的180多项改革任务,规模之大、动员之广、理论创新之多、改革路径之清晰、具体任务之明确,前所未有。《决定》不仅围绕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确定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框架和路线图,而且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固的支点和坚实的保障。
从未来的维度来看,这次全会就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了法治中国的顶层设计和战略构想。《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深刻阐明了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作出了顶层设计,将在较长时间内成为引领中国发展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新闻媒体责无旁贷。光明日报将通过推出重点报道、刊发重点文章、组织系列评论、开设专题专栏专版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主要举措、典型经验以及最新理论研究成果,营造全党全国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良好舆论氛围。
培育法治意识 建设法治体系
国防大学国防研究班学员、中共中央编译局局长 贾高建
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任务,明确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从各个方面着手,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培育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决定》对此十分重视,将其纳入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并做了深入阐述。
法治体系不同于法律体系,也不同于法制体系。要建设法治体系,首先要建立一整套法律体系以及立法、执法、司法等制度体系;但仅有这些是不够的,还必须考虑到作为体系承担者的人的因素,特别是解决好人的观念和意识问题。《决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这里涉及社会主客体的关系问题。社会历史领域中活动着的是现实的人,人作为主体与作为客体的社会结构体系相对应。社会客体制约着社会主体,而社会主体又能动地作用于社会客体。由此出发,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就必须具备与之相适应的主体条件,其中最主要的便是广大社会成员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没有这一条,再好的法律也难以真正施行,各种制度体系也不可能有效运转。
经过长期的努力,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所做的大量工作,我国广大社会成员的法治意识得到明显增强。但也要清醒地看到,这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必须下气力加以解决。对此,《决定》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包括发挥各类机构和组织的作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特别是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等。法治体系建设中客体方面的建设与主体方面的建设是相辅相成的,应坚持两手抓,使这两个方面相互促进、相互支持,形成良性互动的合理局面,确保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和法治国家建设总目标的顺利实现。
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
国防大学马克思主义教研部主任 任天佑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党员干部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强调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把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使用“指挥棒”的重要内容,充分表明,我们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真正进入实质性阶段。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他们是否具有法治思维能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所在。当前,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亟须解决几个问题:一是强化法治秩序思维,实现从人治方式向法治方式的转变。二是强化法治规则思维,实现从经验决策向依法决策的转变。法治思维的本质是规则治理,即按规则办事,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三是强化法治权威思维,实现从权力自律向权力法治的转变。领导干部必须对宪法法律始终怀有敬畏之心,确保权不压法,权不越法。四是强化法治责任思维,实现从只讲行政责任向行政责任与法治责任统一的转变。领导干部必须承担其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行为的责任后果,更好履行法定职责。
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首先是真正树立鼓励法治思维的鲜明用人导向,用法治标准来规范官员执政行为,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其次是加大对领导干部法治观念的培训力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再次是大力宣扬领导干部厉行法治的典型和经验,引导和激励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治国理政。还要高度重视推进制度环境建设,大力营造有利于法治建设的制度环境。
加快推进海军涉外法治建设
海军副参谋长 宋学
十八届四中全会把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写入《决定》,对于加快推进海军法治建设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有利于提高海军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开展海上军事斗争的能力。当前我与周边国家的领土和海洋争端问题趋于复杂化,海上军事斗争与政治、外交、经济、法理、舆论各领域斗争的联系更加紧密,海上军事行动的政治性、敏感性越来越强,要求我们必须准确把握海上维权斗争特点要求。我国经略海洋、维护海权,就要不断增强在海上权益争端处理中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在海上军事斗争中更加自觉主动地运用法律手段,善于用法律手段谋事造势,为海上军事斗争提供法理依据。
有利于提高我国参与国际海洋法规、规则制定的主动性,增强话语权。自1994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以来,世界各海洋国家都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重新制定或调整本国的海洋战略、政策和法律,我国批准《公约》后,进行了一系列海洋立法,提出了解决与周边国家海洋争端的思想。但由于《公约》是世界各国折中、妥协的产物,诸多矛盾与分歧在《公约》生效后依然存在甚至日趋尖锐。为此,我国应加快海军涉外法治建设,积极参与国际海洋规则协调和制定,在国际海洋规则和制度领域争得更多的话语权。
有利于提高中国法治实践对国际法形成和发展的贡献力,进一步推广“和谐海洋”理念。就我国的综合国力和国家发展战略而言,即使我们有一支大规模的远海进攻力量,也不可能全部以武力手段去解决所有的海洋权益和海外利益争端。应加强海军涉外法治建设,进一步推广“和谐海洋”理念,有效维护我国海洋权益与海外利益,拓展和确保在南北极、公海、国际海底的合法权益,确保海上战略通道的安全顺畅。
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有效落实
沈阳军区空军副司令员 王伟
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新形势下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提出明确任务,作出总体部署。我们必须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有效落实。
治军先治将,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体现在领导带头上。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首先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做到依法用权、依法决策、依法抓建,使部队建设遵循法治化的正确轨道。要发挥纪检监察作用,加强对党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军政主官的监督管理,督促按级负责、层次领导、各司其职,强化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
治训要治虚,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落实到严格施训上。必须坚持按纲施训、从严治训,严格按照大纲规定的标准质量和难度、强度大胆施训、科学组训、实案全训,切实做到危中施训、险中练兵、真打实抗、真练实备,不断提高实战化训练水平和打赢能力。要加大训风演风考风监察和问题整治力度,坚决纠正练为看、演为看和以牺牲战斗力为代价一切消极不良现象。
执纪必从严,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反映在严肃执纪上。要加大条令法规落实检查力度,凡是条令法规明确的必须全面坚决执行,凡是违背条令法规的言行必须立即查处,对违反法规纪律的人和事,要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地查清原因、要问题归零彻查到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切实使条令法规成为不可触摸的“高压线”。
管理要治短,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突出在注重经常上。要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当成部队建设长期性任务常抓不懈,坚决克服时紧时松现象。要广泛开展“学法规、用法规、守法规”活动,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融入日常训练和生活,不断厚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群众基础。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军队要走在前列
陆军第三十一集团军军长 马成效
实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总目标,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奠定法治中国的坚实根基。我军是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军队,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中应走在前列。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根本要求,军队要在绝对听党指挥上走在前列。始终把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作为第一任务,深化对党指挥枪原则的科学认知,强固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制度根基,着力抓好高中级干部教育管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确保枪杆子掌握在忠于党的可靠人手中。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目标指向,军队要在践行为民服务宗旨上走在前列。牢记我军的根底、血脉和力量在人民,始终当人民的子弟兵,做人民利益的忠实捍卫者,在深化军政军民团结中攫取伟大的精神力量、巨大的物质力量。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核心要义,军队要在依法从严治军上走在前列。牢记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保持严明的作风和铁的纪律,树立威武之师、文明之师、胜利之师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强化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使依法从严治军成为一种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工作方式和治理方式。
以德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传统基因,军队要在培育核心价值观上走在前列。强化“军人生来为打赢”的职业意识,筑牢强军报国的思想基础和道德情操。要继承和发扬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和英勇顽强的战斗作风,时刻准备为祖国和人民去打硬仗、打胜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