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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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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广志:平凡而不平淡的优秀干部

时间:2015-05-22   来源:  责任编辑:elite

  平凡而不平淡的优秀干部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我叫张广志,是辽宁省鞍山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自2005年10月孔立菊带着梦想从工作多年的市司法局来到了市法学会工作起,我和孔立菊同志一起工作了近十年,十年来,特别是2007年她患癌症以后,她爱岗敬业、与病魔顽强抗争、弘扬美德的感人事迹每天都在震撼着我、感动着我,让我看到了基层法律战线上一朵娇妍的“铁菊”静静绽放,看到了一名用工作强度拉高生命厚度的 “女保尔”的任性与境界……

  孔立菊同志的先进事迹上报后,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作出重要批示“孔立菊同志的事迹确实是平凡而不平淡的,是感人至深的一个好典型”,要求好好宣传学习;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鞍山市委书记王世伟都分别作出明确而具体的指示,要求认真学习孔立菊同志先进事迹,以孔立菊同志为榜样,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积极投身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实践中去,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的光辉业绩。绍坤副会长兼秘书长还专题听取了辽宁省和鞍山市法学会关于孔立菊同志的先进事迹汇报,并对树立好、宣传好先进典型的工作作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国法学会先后三次派出工作组,会同辽宁省法学会调研了解孔立菊同志先进事迹,协调落实树立孔立菊先进典型相关工作,包括筹备这次先进事迹报告会。

  刚才,王乐泉会长、陈冀平书记、鲍绍坤副会长兼秘书长、张文显副会长亲切接见了报告团一行并合影,王乐泉会长在接见时还作了重要讲话。这对孔立菊同志,对鞍山市法学会乃至全国法学会系统全体干部是一次极大的鼓舞和鞭策。

  孔立菊同志今年49岁,是鞍山市法学会一位副处级女干部。鞍山市法学会专职人员比较少,法学会繁琐的行政和事务性工作,责无旁贷地落在孔立菊一个人的肩上。孔立菊怀着人淡如菊担道义的特殊情怀来践行自己挚爱的法治信仰,全力以赴协助市法学会领导,锐意创新,开拓进取,使沉寂多年的基层法学会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注册会员由转制之初的188名增加到目前的1322名,不但理事会下设的学术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从无到有,7个学科研究会聚集的由122人组成的专家人才库也日益壮大,“法治专家宣讲团”和“鞍山法治大讲堂”成为鞍山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一张亮丽名片,成为传递法律知识、弘扬全面依法治国理念的重要载体,鞍山市法学会连续八年被评为全省法学会系统先进单位,并荣获全省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最高荣誉奖项——“特殊贡献奖”,三次在全国法学会系统介绍经验,并荣获全国法学会系统网站建设“双十佳”殊荣。孔立菊同志作为一位行政与内勤人员,从事或参与法学会的财物、档案管理、公务接待、文件收发、筹备会议、组织普法宣讲、编印杂志、网站管理等工作,特别是在身患癌症的情况下,仍然持之以恒,顽强拼搏,默默奉献,平凡中铸就了不平凡的业绩。

  她是基层法学会辛勤耕耘的“老黄牛”。她在清苦而繁忙的普通行政内勤岗位上,一干就是十年。她身兼多职,日复一日,忙忙碌碌,无怨无悔。“5+2”,“白+黑”几乎成为了她的工作常态,十年间她加班加点累计达300多个工作日。多次被评为鞍山市委政法委机关“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和辽宁省“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并荣获鞍山市十大“三八”红旗手标兵和“五一”劳动奖章,“敬业奉献道德模范”和“鞍山好人、时代楷模”荣誉称号,荣获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章和全国法学会系统“网站工作先进个人”,荣获中国法学会授予的“全国法学会系统优秀干部”荣誉称号。与孔立菊对门办公的鞍山市社会管理委员会一位领导每天目睹她紧张忙碌的工作情形,由衷地称赞孔立菊是他参加工作30多年来,所见到的最令他感动和敬佩的模范机关干部。

  她是与命运顽强抗争的“女保尔”。孔立菊同志身患皮肤癌、腰间盘突出和左耳失聪等严重疾病,但时刻心系工作,从未离开过工作。她克服常人难以想象的病痛折磨,经常边治疗边工作,甚至为自己打针注射。她以超常毅力与病魔顽强抗争,始终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坚持在岗工作,多次谢绝领导令其休假治疗,并主动放弃历年的干部休假。鞍山新闻界一位资深女记者在采访中意外看到孔立菊办公桌旁放着的一袋医疗病历和布满大小硬结、脓包的皮肤照片,当场感动落泪,称赞她身体都病成这样还坚持工作,简直就是个“女铁人”。

  她是把全部爱都奉献给他人的“活雷锋”。孔立菊在日常生活中,奉老尽孝,敦亲睦邻。她坚持多年悉心照料身患重病的父母与公婆四位老人,经常为公公洗脚洗头,熬药敷药,帮婆婆洗澡搓背,料理家务,并尽其所能,积极参加各种社会爱心捐助活动,主动为身边每一位需要帮助的人排忧解难。她因病刚刚过世不久的大伯哥在生前不止一次对亲友们说,孔立菊是他们家里最大的功臣,他让儿子一生一世都要以孔立菊为榜样,好好学做事、学做人。

  中国法学会和辽宁省法学会调研组通过调研走访,一致认为:孔立菊同志是法学会系统的一颗普通螺丝钉,为人低调,质朴勤勉;她把平凡的工作当做事业来追求,恪尽职守,一丝不苟;她该做的事情一定要做到最好,思想敞亮,顽强拼搏;她的人生轨迹处处闪光,做事情入木三分,事迹感人至深;她的一言一行充满正能量,无私奉献,友爱至诚。

  2014年9月11日,辽宁省法学会做出在全省法学会系统开展向孔立菊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2014年12月19日,中国法学会部署在全国法学会系统开展向孔立菊同志学习的活动,同时做出《关于表彰孔立菊同志的决定》。中共鞍山市委授予孔立菊同志“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干部”荣誉称号。在孔立菊同志身上,我们看到了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传统美德的完美结合。时代呼唤这样的人,法学会事业需要这样的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大力弘扬孔立菊精神。目前,全国法学会系统已经掀起了向孔立菊同志学习的热潮,学习她“平凡而不平淡”的精彩人生!

  谢谢大家!(本文是辽宁省鞍山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张广志同志在全国法学会系统优秀干部孔立菊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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