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9-20 来源: 责任编辑:elite
立足海洋海岛 保障新区发展
浙江省舟山市法学会
为回应党中央对舟山海洋经济发展寄予的殷切期望,保障国家战略的实施,加快新区发展。舟山市法学会组织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开展海洋经济法治研究,强化法律服务和法理支持,得到中国法学会和省、市领导的肯定。市法学会连续22年被评为全省法学会系统先进单位。
一、立足海洋海岛,深化法学研究
舟山市法学会紧贴海洋海岛实际,始终把研究海洋、服务海洋、助推海洋经济发展作为研究重点和主攻方向。
一是围绕中心,加强系统性研究。舟山是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的先导区、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面向环太平洋经济圈的桥头堡。市法学会围绕新区规划定位,聚焦海洋经济发展中的法治需求,每年确定5项以上重点立项课题和研讨主题,组织会员开展深入调研。近年来,先后开展了“海洋法治研究”、“舟山群岛新区法治保障研究”等主题研讨活动,形成了丰硕成果,得到了中国法学会主要领导的肯定。
二是突出重点,加强专项性研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海岛开发建设、海洋环境治理、渔民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涉法难题开展专题调研,其中《海洋环境协作治理的对策建议》、《对渔船股份合作制的法律思考》、《“一打三整治”修复振兴舟山渔场法治保障研究》等多项研究成果进入立法层和决策层。
三是注重创新,加强前瞻性研究。结合海洋经济发展新形势,加强对国际物流枢纽岛、对外开放门户岛、国际生态休闲岛等前沿课题的法治研究,与省法学会联合举办“舟山港综合保税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法治保障”青年法学沙龙,着力研究解决新区在开发开放、先行先试过程中法律问题,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二、加强多元合作,提升研究质量
充分发挥法学会的平台作用,统筹智力资源,加强合作攻关,提升法学研究质量。
一是加强与成员单位的合作。多年来,市法学会与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港航管理局、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等成员单位密切合作,针对各部门在海洋、港口管理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组织开展了《辟建舟山自由贸易港》、《无人岛屿开发利用、管理与保护》等专题调研,着力解决海洋法治中的实际问题。
二是加强与高校专家的合作。依托浙江海洋学院等在舟涉海类高校,聘请香港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相关专家作为法学会的名誉会长、顾问,共同研究海洋经济法律难题。近期,市法学会与浙江海洋学院联合举办“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法治保障”专题研讨会,形成研究成果39篇。
三是加强与沿海地区的合作。在省法学会的指导帮助下,组织上海、江苏等长三角城市及省内沿海地区的法学专家来舟山考察交流。近年来,舟山市共承办了三届浙江省海洋经济法治研究会法治论坛和一届“长三角”法学论坛,汇聚沿海各地法学专家的智慧,共同为海洋经济发展出谋划策。
三、注重推荐宣传,促进成果转化
舟山市法学会注重研究成果的宣传推荐,推动高质量、有实用价值的研究成果付诸法治实践。
一方面,注重向上推荐,通过《舟山法学》期刊、《专报》等形式向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推介,多项成果进入立法、决策层面。如《对渔船股份合作制的法律思考》被列入省人大立法规划,为2014年修订《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作出了积极贡献;《重振舟山渔场昔日雄风的构想》、《比较视野下舟山自由贸易园区建设研究》等多项研究成果经省、市领导批示,落实相关部门转化应用。
另一方面,注重向外推荐,充分发挥期刊、网站、简报等自有平台作用,积极向有关专业杂志推荐宣传,组织相关专家参加“海上丝路”等高端学术交流,提高优质研究成果的影响力和转化率。近三年来,共形成海洋经济发展法治研究成果70余项,其中28项获省级以上优秀成果奖,52篇论文被收录到相关论文集,18篇论文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
四、完善平台机制,凝聚人才智力
舟山市法学会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探索完善服务管理机制,有效发挥“智库”作用。
一是建立舟山市海洋经济发展法治研究会。由渉海部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相关专家组成理事会,落实定期例会和专题研讨等制度,准确把握研究方向,明确阶段性的重点任务,确保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搭建学术交流平台。定期举办主题论坛、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等活动,完善课题管理、学术咨询、激励引导等机制,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加强交流、施展才华搭建平台,积极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三是成立法学研究人才库。在会员中择优遴选40名专家为人才库成员,颁发聘书,明确职责,切实发挥其在学术交流、规划设计、课题攻关等方面的引领作用。
四是完善评估激励机制。出台《舟山市法学会奖励办法》,落实专项奖励资金,每年开展先进联络组、优秀会员、优秀研究成果评选奖励,落实市级重点立项课题资助经费,对获省级以上奖励的研究成果予以配套奖励,充分调动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