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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法学会:围绕中心建平台 虚功实做上水平

时间:2015-09-20   来源:  责任编辑:elite

  围绕中心建平台 虚功实做上水平

  广东省法学会

  自2014年3月换届以来,广东省法学会紧密联系实际,主动作为、敢于作为、善于作为、创新作为,从最可为的领域着手,不求“全”而求“专”,不图“大”而谋“实”,不贪“多”而重“精”,及时构建和完善“六个平台”,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品牌,较好地起到了扩展功能,虚实结合,虚功实做,彰显作用的效果。

  一、围绕中心,紧接地气,扩展功能是法学会彰显作用的基础

  (一)强化法学研究平台,为“法治广东”提供理论支撑。开辟法学研究的新领域,开拓法学服务国家战略的新渠道,开创法学研究“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的新局面。连续两年组织编写《广东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并公开出版发行,展示法治广东建设的最新成就,得到了省领导和中国法学会的肯定和好评;结合广东法治建设的实际需求和各高校的功能定位,创建“法治社会建设评估中心”、“新型城镇化法治研究中心”、“走出去战略下涉外法律研究服务中心”首批三个“法治研究基地”,展开重点问题研究;创办《法治社会》期刊,打造法学研究成果交流新平台。

  (二)创建立法后评估平台,服务省市两级人大立好法。

  广东地方立法和修法的任务繁重,法学研究与立法实务的对接成为法学会服务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课题。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合作组建“广东省立法社会参与和评估中心”,圆满完成了《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参与了近20件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修意见改与论证工作。经验总结材料获选在广东省地方立法工作会议和第21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研讨会介绍交流。

  (三)创建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平台,彰显法学会法律服务作用。充分发挥法学法律工作者专业性、独立性较强和公信力较高的优势,依法依规成立了“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组织广州地区优秀律所的律师和法学法律专家学者,以“中立、公益、专业”的宗旨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助力化解社会矛盾,为法治广东建设提供正能量。根据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正在总结经验材料上报。

  (四)创建南粤法治报告会平台,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需要法治精神、法治信仰、法治理论的引领。在继续办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等法治宣传活动的同时,创建常态化的“南粤法治报告会”新平台,每年举办12讲。至目前已经举办了13讲,同时通过《南方日报》等主流媒体及时进行了全方位、有深度的报道,较好地扩大了报告会的影响力。

  (五)创建“以法兴企”文化沙龙平台,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在加快实施“一带一路”重大战略的背景下,为对接走出去战略下企业对涉外法治建设、法治保障、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重大社会需求,牵头发起“以法兴企”文化沙龙平台,面对企业开展法律服务活动,着眼广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以法兴企。

  (六)提升法学交流平台,密切粤港澳台四地法学法律界合作。广东毗邻港澳,具有深化粤港澳台合作交流的独特优势。在组织了六届粤港澳法治论坛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粤港澳台地区法学法律界交流合作,打造粤港澳台法学互动平台,创设更有效的交流合作机制。今年将在澳门举办粤港澳台法学研讨会,吸收台湾法学团体参加论坛。

  二、依靠党委,主动服务,积极作为是法学会彰显作用的保障

  (一)切实当好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的“参谋助手”,充分发挥“智囊团”与“思想库”的作用。“六个平台”构建和完善、市县两级法学会建设的加强和推进,为法学会进一步发挥好智库作用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特别是随着今后地方立法职能和要求的不断提升,“立法社会参与和评估中心”这个平台应该也可以更多更好承接省、市两级人大的立法咨询论证和立法后评估项目。

  (二)强化“问题为导向”的法学应用研究,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法学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就是通过法学研究,向党委、政府和立法机关提供全局性的对策建议,提升领导层法治思维和能力。重大课题通过竞争产生研究团队,调研先行的十多项课题成果成为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决策参考。如根据胡春华书记的指示开展“以法治手段化解基层社会矛盾机制研究”,调研成果提供省委改革办决策参考;根据省领导指示进行“创建平安广东法治保障”专题调研,研究成果得到省委政法委好评并采纳应用。

  (三)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积极主动作为、创新作为。“六个新平台”的创建,得到了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重视和有关单位的支持。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和省委副书记马兴瑞参加了“南粤法治报告会”的开讲仪式、中立法律服务社的揭牌仪式。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批示:“广东省法学会工作有思路、有举措,虚功实做,打造品牌,必能见到实效。请抓紧抓实,创造新的经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少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分别到省法学会调研指导法律服务社和立法后评估工作。省委办公厅、省委信访局、省财政厅等单位对法学会工作均给予了大力支持。

  三、建好“桥梁”,紧密“纽带”,强化自身建设是法学会彰显更大作用的关键

  (一)以创新工作机制为契机,发挥“一办五组”新模式的作用。在构建省法学会“一办五组”(即综合协调办、法学研究组、咨询与服务组、调研与指导组、宣传与教育组、交流与合作组)工作架构,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发挥“一办五组”的领导、检查、督导作用,切实抓好市、县两级法学会和学科研究会、三个“法治研究基地”的建设。

  (二)充分调动学科研究会积极性,带动基层法学研究的常态化。把学科研究会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目前已建有28个学科研究会。注重通过研究会下联地市、县区法学会,带动基层法学研究的常态化。由于基层法学会开展活动比较困难,研究会与地市、县区法学会合作共同举办学术年会,助力解决基层治理方面的具体问题。

  (三)按照“四有一调整”的要求,全力推进建好县区法学会。2015年为全省县区法学会建设年,按“四有一调整”的要求进行建设。“四有”即有牌子(在县区政法委增挂);有班子,原则上由县区政法委书记兼任会长;有经费,县区法学会活动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有活动,要围绕中心,认真开展活动,发挥应有的作用;“一调整”就是争取党委、政府调整2-3名人员(编制)专门负责法学会工作。目前全省已建立县区级法学会72个,占全省县区总数的60%,预计年底前可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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