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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智库作用发挥,着力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言献策

时间:2016-01-24   来源:  责任编辑:elite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切实抓好重大问题研究,智库作用发挥取得明显成效。一是认真抓好“三项任务”的研究工作。分别成立了由党组同志牵头的三个项目领导小组。举办了主题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和发展”的第十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分别向中政委及相关部门报送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指导意见》,关于“法官检察官员额制试点情况”“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专题调研报告,《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等。二是围绕法治领域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组织法学研究。根据四中全会《决定》重大任务和190项改革措施,确定了58项重点委托课题、24项“深入研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专项课题和287项年度课题。加强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障、司法体制改革、网络安全、知识产权、外国司法制度比较等问题的专项研究。以“生态环境法治保障”为主题举办了中国法治论坛。三是推进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制定《中国法学会课题结项成果应用转化实施办法(试行)》,丰富成果转化形式,规范成果转化程序。建立课题成果要报、成果发布制度,要求课题主持人在申请结项鉴定前提交至少1份成果要报,并在《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时报》开辟专栏陆续发表,其中一些成果还通过《要报》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编辑出版《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成果要报汇编(2015年卷)》,收录2015年完成结项的课题成果要报192篇。设立“中国法学会优秀课题成果文库”,首批资助出版10部优秀课题成果。四是推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举措系列咨询报告》,配合四中全会190项改革举措的推进,通过发布课题、举办研讨会、征集成果等方式组织专家学者开展研究,报送有关举措的牵头单位、参加单位。五是开展法律法规实施、地方立法、司法改革等第三方法治评估工作,受中政委委托,组织专家学者对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立案登记制度、领导过问干预记录制度等四项司法改革举措的实施状况进行了评估。六是重视调动和发挥专家学者的积极性,组织和推荐政治可靠、作风过硬、业务突出的优秀法学专家学者参与中央有关部门举办的研讨会、座谈会及文件起草、工作调研等活动,为决策机关听取意见建议和专家学者建言献策畅通了渠道。

  搭建“专家咨询会”平台,是 2015年我们组织推动法学研究的最大亮点。为了为专家学者建言献策提供更加通畅的渠道,我们与相关的研究会共同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让法律实务部门、法学院校、科研单位的同志在咨询会上面对面沟通交流,充分发表各自的观点和意见。仅在立法工作领域,就组织了38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就24部法律、10部行政法规和4部重要部门规章进行了讨论,专家学者共545人次参加;此外,受中政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委托,还围绕司法体制改革组织了10多期咨询会。每期咨询会后,我们都及时把大家的意见汇总起来,并经过认真的梳理和提炼,形成一份专家咨询报告报送相关部门,许多意见被相关法律草案或文件吸纳。这项工作,受到中央领导同志和相关部门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已经成为中国法学会的又一个重要“品牌”。

  一年来,我们围绕把中国法学会建设成为我国法治领域的国家级核心智库的目标,着力加强了中国法学会智库体系建设。为开发研究会的智库功能,推进协同创新和联合研究,我们创新了研究会组织法学研究的形式,挑选了14个研究会,指导和协助它们组建了“法治研究方阵”,采取“研究会+法学院”模式,由1个研究会联合5家左右在相应领域有研究实力的法学院校或科研机构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实现研究会的人才优势和相关实体性研究机构的组织优势的“强强联合”。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对相关研究会的工作职责、研究领域等进行调整,如在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的基础上,拓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稳妥开展“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认定工作,认定了5家科研机构为“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

  一年来,各地法学会、各研究会也在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积极服务决策参考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以相关地方法学会为主举办的七大区域法治论坛,有力地服务了区域法治建设进程。吉林省法学会举办的检察改革专题研讨会,山西省法学会关于“政法机关服务和保障山西转型综改试验区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上海市法学会关于“自由贸易区建设法律问题”的研究,江苏省法学会关于“推进审判制度改革相关问题”的研究,福建省法学会关于“生态环保法律问题”的研究,浙江省法学会关于“修复振兴浙江渔场法治保障”的研究,四川省法学会关于“基层社会治理法律问题”的研究,新疆自治区法学会关于“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问题的研究等,都取得了很好成效。法理学研究会围绕中国法治发展道路的重大问题组织了研讨,宪法学研究会加强了关于宪法监督制度的研究,民法学研究会围绕民法典编纂组织了系统研究,刑法学研究会聚焦《刑法修正案(九)》举办了系列学术研讨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深入开展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研究,行政法学研究会积极开展关于“法治政府评估”工作,社会法学研究会加强了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及完善等问题的研究,法学教育研究会围绕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法律职业化建设等问题开展了专题研究,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组织专家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的立法工作,财税法学研究会提出的“税收法定”的建议被写入立法法,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举办了系列研讨会,行为法学会就经济新常态下的法律实施问题进行了研究,能源法研究会参与了能源法、电力法等法律的起草工作,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重点围绕WTO和TPP等国际贸易规则开展了研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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