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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小虹:不同类型企业平等竞争的法治问题

时间:2016-03-30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颂虹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原首席法务官  西小虹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早上好,我非常荣幸站在这个讲台和大家分享一些相关的个人思考,这个题目非常好,这个题目叫做“不同类型企业平等竞争的法治思考”。我想讲讲个人感受,因为我个人的工作经历是从国务院直属企业一直到国务院国资委直属企业,一直到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公民机构,还有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包括现在做的小微企业都做过,从时间分布基本是平均的,加起来快30年的时间。从昨天到会,各位都从民企、国企、外企的角度谈了各自的看法,我们恰恰是三个点不符合,我借这个机会谈谈个人的思考和感受,有不当之处请各位批评指正。

  说到不同类型企业的平等竞争的法治思考,从目前的法律框架下,我们都哪些不同类型的企业呢?彼此之间的法律关系和法律地位是什么?

  讲到这个问题,我们必须要把目光放到大的背景之下,我们国家现行的经济制度是什么?以公有制经济为基础,以非公有制经济作为补充的一种经济环境,当我们谈到不同类型企业平等竞争的时候,一定不能忘记这个大前提。

  如果按照现有的法律框架下,我们可以从宪法来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七条 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第十一条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讲究企业法人是平等的主体。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讲究企业法人是平等的主体。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7.《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第四条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投资、获得的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外资企业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第八条 外资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国有经济虽然占的体量不是很大,但是对国民经济的支持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的,国家税收中占了一半以上,民营企业他们解决了75%的就业,创造了60%以上的GDP,对于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相当关键的作用。从外企来讲,不仅是从早期带入技术、产品,也开拓中国市场,提高中国产品本身的能力,他们也带来了很好的就业机会。无论是哪种类型的企业都是值得尊重的,无论是民企、外企还是国企。

  “十八届三中全会”讲得很清楚,我们讲的是追求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要激发非公有制的活力。四中全会提出要建立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五中全会鼓励民营企业多多参与到不同的经济领域中。

  我们讲的平等到底是什么?是原则还是权利?所谓的平等有一个参照系,要通过比较才能看出来,换句话说,必须放在人和人、事和事中进行比较,否则单独讲是没有意义的。

  我们讲的平等也不是说平均,我们讲的是过程中的公正,并不是强调或者追求结果的平等。虽然法律上对不同的企业类型的主体做了规定,但是在现实中他们的关系怎么样,是不是真正能够做到法律中讲到的平等呢,这里面还存在挑战。

  用一句话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干,到底企业之间的地位怎么样?是不是很平等或者完全平等呢,个人感受“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为什么说生存还是毁灭,对于国有企业来讲,基本不用担心自己的生存,虽然有些国有企业经营不好,会走到重组,但是不用担心,无论做得多么不好,基本不用担心生存问题。而民营企业无论做得多好,可能第二天就没了,所以对于民营企业来讲,他们整天面临的问题就是完整的活下去。

  所以我们面临一个挑战,我们如何把书本上的法律变成现实中的法律。

  如果讲到权利平等,有几种企业类型,身为央企或者国企是共和国的长子,还有野蛮生长的民营企业,还有一种是远方来的客人外资企业,为什么后面写一个保镖或者随从?可能大家注意到一个现象,私营企业身边跟的人基本是保镖,带的不是工作人员,而我们的领导人员带的基本是工作人员,一个角度反馈出他的安全问题。

  讲机会平等的话,在同样的情况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或者外资企业是不是得到同等的机会和同等的对待呢?在体制里面有些公开的政策、公开的法律,还有更多是内部文件和内部掌握的情况,而这些部分对于民营企业或者外资企业来讲是很难取得的,换言之,在这个过程中存在大量的信息不对称。所以外资企业或者民营企业做事的时候不晓得底线在哪里,政策界限在哪里,所以不得不想办法建立各种联系,建立各种关系,建立各种渠道去取得信息,这里面就存在很多可圈可点的事情。

  行业开放。国内是以公有制为主体,这种情况下,在有些比较关键的行业,比较利益大的行业,是不是设计一些门槛给非公有制企业,使他们在机会上也能得到一定的偏重或者偏爱。

  负面清单。随着中国经济体量的增加,对外商企业的待遇越来越多变成国民待遇,使用负面清单的时候,更多是对WTO国民待遇的例外,这里面也看出我们的经济发展和市场规律的变化,有些外商企业受到限制的时候,他们自己也有一些报道。

  资源分配。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经济体,而且中心发展和经济发展是极不平等的,在有限的机会、有限的供给相对无限的需求来说,这之间资源应该怎么分配呢?按照什么原则分配,谁去分配?怎么才能取得?这都是对于政府或者行政的角度来讲要考虑的问题。

  这就是为什么好像政策很好看,但是非公有制企业遇到玻璃门或者弹簧门,这也是很自然的结果。

  所以现在民营企业,非公有制企业面临三座大山: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民营企业的经济贡献是很高的,但是资金的分配,大概可能80%的银行资金融资是倾向于国有企业,所以在那个情况下,一个超过了GDP贡献60%的民营企业,解决了70%以上的就业人口,才取得了不到20%的资金方面的支持,他们的日子是很辛苦的。

  规则平等。规则怎么制定?香港的立法会楼上有一尊雕像,雕像是一个眼睛蒙着的,手里拿着天平和剑,她根据天平的浮动来决定剑插不插下去,这是正义女神的形象,谁有理就倾向谁,如果我们的女神眼睛是开着的,或者眼睛有一条缝,可以看到天平两边是谁的话,天平浮动就很大了。

  政策的确定性变得大家不好琢磨,当一个政策的确定性没有的时候,大家这时候会想办法,我怎么去寻找,对于结果的预期也就有了很多东西。我们老是说自己又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切蛋糕的人又分蛋糕,可想而知,蛋糕怎么分,如果切蛋糕的人最后分,那他会切得很小心,确保自己最后的蛋糕和大家是差不多的。

  大家看这个图,这样一个组合,它是直的还是不直的,这是感知和事实的问题,政策出来了,其实是直的,但是因为字的不同,所以感觉是歪的,或者我们的政策被人理解是歪的话,未必能达到最佳的效果。

  同样这个也是,其实都是直的。如果看这个,大家看这个圈是在跳,它是粉色的,如果大家眼睛盯在十字上,大家看到这个粉的东西就变成绿色了,那么到底是粉的还是绿的?

  好多时候不是说政策出发本意有问题,可能是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不到位的情况,而作为老百姓或者一般企业来讲,没有办法日常接触很高级的领导,从他们口里聆听指导意见,只是从周围感受到领导的能力和执政水平。我们和外商讨论说中国的政策和法律是不缺的,但是在执行过程中有很多值得改善的空间。

  所以说如何从实际出发,量化一些政策,量化一些措施,使得可以落地,这是我们未来面临的长期难题。我们热切盼望十八届各种全会里面提出的几个平等和规则能够落实。其实对于企业来讲,如何认清形势,做好依法经营、依法维权,对于企业来讲是很大的挑战,但是我们也知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同类型的企业如果能够进行公平竞争,法治环境非常重要,从我们的角度希望看到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来实现,这是周大法官在两会上说的话。对于目标来讲,这不仅仅是法院的责任。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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