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2-18 来源: 责任编辑:elite
接受巡视,启动改革,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法学会机关自身建设展示新气象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支持、积极配合中央第十五巡视组专项巡视中国法学会党组工作。这是2016年中国法学会的一件大事。巡视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问卷调查、基层调研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帮助我们梳理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以巡视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差距、薄弱环节以及初步反馈的整改要求,坚持即知即改、边查边改、主动整改,及时解决了一些问题,推进了各项工作。
按照中央关于群团改革的要求和部署,启动中国法学会全面改革,这也是2016年中国法学会的一件大事。法学会改革“改什么”“怎么改”,法学法律界广泛关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热切注目。按照中央要求,我们认真谋划、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工作,在深入调研、广泛讨论、充分酝酿、反复修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方案突出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着力提升引领能力、增强工作实效、夯实基层基础、扩大工作覆盖、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推进组织体系、工作机制、运行方式创新。年前,《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已经中政委同意,上报给中央深改办。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对照党章、党规,进行自查自纠,党员干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
在实践中,我们的工作情况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
思想政治引领方面,对如何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研究不足,措施不够有力,向法学法律工作者传达中央精神内容相对不够、方式方法有待改进创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发展上下的力量还不够,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阵地任重道远;对法学领域网络意识形态情况了解不多、投入不够、处置问题的手段有限;党建工作比较薄弱,发挥政治引领作用的抓手不牢靠。
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方面,作为法学法律界的群团组织,如何发挥好独特的作用,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献计献策,还需深入研究;“顶天立地”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有待在实践中进一步坚持深化;推动法学研究、法学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制度机制建设有待加强;有些研究成果转化成效不佳,有的论坛和研讨会的报告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向有关部门报送对策建议的时效性较差。
联系“两界”方面,法学会所联系的面还比较窄,重法学界轻法律界的现象仍然存在,联系立法、执法、司法实务部门,服务法官、检察官、律师、企业法务人员着力较少;研究会人员构成有待进一步优化,广泛性和代表性有待增强,实务部门领导干部和刚从一线退下来的同志在研究会兼职的工作机制有待形成;在发展壮大会员队伍,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还缺乏更为有效的途径和方法。
研究会服务管理方面,作为法学社团的业务主管单位,责任十分重大,但法律法规几乎没有赋予有效的管理手段,法定职责与法定权力不对等问题,比较突出;研究会党建“两个覆盖”有待加强,特别是研究会党组织建立之后如何开展党的工作有待探索创新并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业务主管单位对研究会整体情况的调研、了解不深入,跟研究会成员所在单位及研究会主要依托单位的联系沟通不够,协调配合机制有待建立健全;研究会在解决法治建设的突出问题,推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方面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基层基础建设和工作开展方面,县级法学会组织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建设、工作机制的形式、会员发展的条件等都要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不断创新。目前,在全国2782个县级行政区中,尚有近600个县(市、区)未建立法学会,需要搞好调研、加强指导;地方各级法学会党组建设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成效需要时间显现;一些地方法学会职能定位不准,工作开展情况不够理想、不够活跃;一些地方法学会建设只是盯着机构、编制、经费等方面,“有为才有位”的群团工作发展理念有待进一步树立。
中国法学会机关工作作风方面,《党章》《党规》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需进一步加强学习领会和提高认识,坚持从严从实从细抓落实力度还不够;“四风”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特别是工作追求形式、不重实效,安于现状、缺乏创新等表现与群团组织“四化”问题交织,有待在改革中进一步破除;有的干部担当精神不足、能力不足、执行力有待提高,等等。
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努力把法学会各项工作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