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系统:
用户名: 密码:
2024年11月25日 星期一
位置: 首页 》第十二届中国法学家论坛 》专题报道 》主旨演讲
周叶中:习近平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思想

时间:2017-12-05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习近平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思想

武汉大学副校长 周叶中

  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思想,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有着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指导意义。

  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具体说来:

  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法治的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和人治问题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经验和教训使我们党深刻认识到,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而在我国法治建设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管总的东西。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

  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发展中国、稳定中国的必由之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就与经验,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因此,党的十九大报告鲜明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既不能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必须赓续中华传统法制文明精髓,必须学习和借鉴世界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但决不能照搬照抄。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重大课题,有许多东西需要深入探索,但基本的东西必须长期坚持。进而他指出,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三个方面实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规定和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因此,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牢牢把握这三个“核心要义”。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提出来的,把依法治国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我们党提出来的,而且党一直带领人民在实践中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0同时,他指出, “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并强调, “党既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又要发挥好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依法治国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需要坚持把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同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各方面体制机制等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国家层面民主制度同基层民主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而在一个国家的各种制度中,政治制度处于关键环节。

  第三,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同时强调“我们要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问题上的理论成果”。这些重要论断,既廓清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性质,又充分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功能。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加科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将越走越宽广。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实现方式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论述,不仅从战略全局高度进行了宏观阐述,而且系统地阐明了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具体方略和举措。

  第一,确立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总书记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称之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强调“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来推进”,具有纲举目张的现实意义。

  第二,确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艰巨复杂的重大战略任务,需要从工作布局上整体谋划、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第三,确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需要在整体推进的基础上抓住重点方面和关键环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并强调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即“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就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明确了工作重点。

全文
搜索

关注
微信

关注官方微信

关注
微博

关注官方微博

网络
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