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28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2015年以来,枣庄市法学会认真贯彻中国法学会和山东省法学会的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在全市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我们充分发挥法学会人才资源丰富、善于协调整合和第三方优势,组织政法干警、行政执法人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力量,深入村(居)、社区和医院、信访、学校、企业等基层一线单位开展法律服务,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把法律服务送到基层单位和百姓身边,有力地促进了“平安枣庄”“法治枣庄”建设。
一、完善机制,形成合力,夯实“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基础
我市把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工作作为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基础性、源头性工程,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科学谋划,统筹安排。一是强化组织推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法学会研究制定《关于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的意见》,市里成立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将“法律服务进基层”工作作为全市法学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全市综治平安建设考核范畴。各区(市)党委、政府召开深化“法律服务进基层”工作动员会议,研究出台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法律服务参与人员公开招募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值班接待制度、服务联动制度、联席研讨会议制度。乡镇(街道)、村居和有关单位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层层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强化财政保障。市委政法委将“法律服务进基层”作为“平安枣庄”“法治枣庄”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各区(市)党委、政府每年列支专项经费,作为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的业务培训、督导调研、考核奖惩等保障工作,建立督导调度制度、考核奖惩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等,保障工作顺利实施。其中滕州市每年列支12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法律服务进基层”工作。三是强化宣传引领。市法学会充分运用枣庄日报、枣庄电视台及枣庄电台“市民热线”栏目,利用“12.4”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对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内容进行解读。各区(市)法学会利用党政网、微博、微信等媒体,宣传本地活动开展情况。镇街、村居和有关单位通过召开村居民代表见面会、入户走访、发放联系卡、广播喇叭等形式进行宣传,提高了群众知晓率。
二、创新模式,激发活力,实现“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一区(市)一品”全域覆盖
按照全市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的部署要求,我们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不搞一个模式套全市,各区(市)法学会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开展多种模式的“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全市形成了“一区(市)一品”特色。
滕州市法学会推行“法治副主任”工作模式。在全市政法干警、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公开遴选589名法治副主任,其中517名担任村居(社区)法治副主任,72名担任部门(单位)法治副主任。开通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利用“法治副主任”全覆盖网络图,方便群众就近选择“法治副主任”和法律服务项目。在村居(社区),建立517个“法律服务工作室”,做到了门牌、桌牌、胸牌、日志、台账、公示牌、联系卡“七统一”。在重点部位,设立“法律门诊”或“法律服务社”,在医院、学校、交警大队等矛盾纠纷较为集中的单位设立“法律门诊”,在信访局设立中立和解法律服务社,以“第三方”身份参与信访维稳、涉法涉诉、多元化解矛盾等工作。在企事业单位,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在重点企业单位,依托司法办和工会组织,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组织法学会会员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台儿庄区法学会推行“法律服务精准扶贫”模式。以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为依托,组织全区220多名法律服务志愿者下沉到村居(社区)一线,为基层和群众开展法律服务。一是安排贫困村居(社区)法律服务联系人。在贫困村居(社区)显要位置公开联系人电话、履历等信息,建立贫困村居(社区)法律服务精准扶贫联系人制度,确保联系人随叫随到。二是设立贫困村(居)“法治宣传点”。在贫困村居(社区)党支部设置法治宣传栏,为每个贫困村居(社区)培养10名“法律明白人”,配合村居(社区)专职调解员调解辖区内矛盾纠纷。三是为贫困村居(社区)安排特邀调解员。协助贫困村居(社区)建好人民调解委员会,安排法律顾问担任贫困村居(社区)特邀人民调解员,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法律援助上“应援尽援”。
山亭区法学会推行“三联”工程法律服务模式。一是执业律师联镇(街)。全区6名执业律师联系10个镇街,与各镇(街)建立法律服务委托关系,参与镇(街)重大疑难纠纷和涉法矛盾的处置工作。二是法学会会员联村居(社区)。全区172名法学会会员联系帮扶172个行政村居(社区),为村居(社区)集体提供法律服务。三是司法行政协理员联户。全区276名司法行政协理员联系276个行政村居(社区)各户,将法律服务延伸到户。
市中区将法律服务进基层工作与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相结合,法学会会员与228名网格员结对工作,充分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在“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中的积极作用。薛城区法学会实施“一村居(社区)一法治服务员”模式,全区247名政法干警包村居(社区),担任村居(社区)法治服务员。峄城区法学会在全区137个千人以上村居(社区)建立法律服务室。
三、丰富内容,增强效力,“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
广大法学会会员主动深入基层一线,积极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在我市已经成为新常态。一是担任基层法律政策宣传员。我们结合开展“法治枣庄百人宣讲”和“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活动。通过开展法治讲座、赠送法治宣传书籍、开展法律咨询、设置宣传栏、进行警示教育等方式,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法治观念,帮助村居(社区)委会和基层单位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和规章制度。二是担任基层法律诉求引导员。对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心理疏导等工作,引导广大群众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反映诉求。三是担任矛盾纠纷调解员。参与村居(社区)矛盾纠纷化解,协助镇街及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及时进行化解,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对策建议。四是担任法律事务协理员。接受群众委托,配合相关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群众推荐律师,提供法律援助。五是担任社情民意信息员。通过与群众面对面的交流、沟通思想,了解群众的意愿和利益诉求,随时掌握群众想什么,需要什么,强化部门联系,为法学法律研究和社会治理提供第一手资料。
我市自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以来,充分展现了法学会和法学法律工作者的专业优势,提升了基层组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拓宽了群众获取法律信息的渠道,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一是服务了基层组织。参与办理村居、社区和企业、医院、学校法律事务,促进依法决策、依法治理。2017年以来,为基层干部和执法人员开展法律讲座62次,审查修订合同2218份,提供法律意见建议836条,累计帮助避免、挽回集体财产损失1.8亿元,有效降低了基层组织的决策风险。二是帮助了基层群众。坚持为群众提供公益化上门法律服务,有针对性的开展法治宣传,2017年以来,共代理诉讼案件594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570件,1500余人得到法律援助。在学校、医院、企业和村居(社区)等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40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20余万人次,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三是维护了社会稳定。2017年,全市共参与调解纠纷810余件,协助处理涉法事务296件,涉及1200余人,其中土地延包88件,企地纠纷64件,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解决在萌芽状态,发挥了化解矛盾“稳定器”作用,打通了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推动了基层社会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有力维护了全市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