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28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近年来,新乡市法学会把党建作为工作统领,把服务作为工作导向,积极夯实党建基础,不断创新服务模式,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连续三年被省法学会评为先进单位,市委市政府肯定市法学会为“群团组织中的典范”。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实现党建工作有效覆盖
一是建立党的组织。出台《关于加强市法学会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全市法学会系统要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截至目前,12个县(市、区)法学会全部成立党组,12个研究会全部成立党支部,12个县(市、区)法学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27个乡镇(街道)法律服务站全部成立党小组。
二是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各地、各单位党组织根据有关要求和自身实际,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政治引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等相关规定以及议事规则、集体学习等工作制度,确保了党组织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为党组织发挥作用打下良好基础。
三是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把好活动关,对“牧野法治论坛”“法兴企业研讨会”的主题、“双百法治宣讲”的内容以及课题、项目等的观点进行政治把关,保证学术活动和学术成果的正确政治方向。去年以来,市法学会组织举办各种论坛活动8次,没有出现任何政治性问题。把好评奖关,对拟表彰论著、优秀法学家、先进个人等组织专班进行审查,防止存在不当观点和声音。把好宣传关,建立《新乡法学》杂志、新乡法学网、“政法之光”微信公众号等自办媒体的内容发布审查机制,确保发布的信息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与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持一致,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保持一致,坚决防止出现错误言论和观点。
二、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创新发展“枫桥经验”
2017年,新乡市委市政府组织全市学习、推广“枫桥经验”,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新乡市法学会系统踊跃参与,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加强县(市、区)法学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指导12个县(市、区)法学会结合实际在县人民法院、信访接待中心等成立县级法学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整合县(市、区)域范围内的资源,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把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去年8月以来,已受理案件1296起,成功调解960起,其中疑难案件123起;分流案件92起,调解成功率74%以上,疑难案件调解成功率达到100%。落实专人负责逐案回访,案件回访率达100%,履约率达100%,切实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
三、深入参与社会治理,促进基层和谐稳定
一是发挥法律服务站的作用。在乡镇(街道)法律服务站和(村)社区法律服务点广泛建立“诉调对接、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参与矛盾排查、化解活动。2017年开展法治宣传培训286次,接待法律咨询16900人(次),审查合同1100件(次),调解矛盾纠纷13360人(次),参与法律援助296次,处理群体性敏感事件143次,有效化解基层矛盾和问题,促进了重点项目建设、棚户区改造和城市管理等工作。
二是全面拓展服务领域。推动法律服务进医院、企业、监狱、学校、社区,联合市卫计委、市工业与信息化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综治办、市司法局等单位,分别下发《关于在全市医疗机构成立法治工作室的通知》《关于在全市企业开展法律服务的通知》《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法治教育的通知》《关于在全市社区建立法律工作室的通知》,在50家医院、2000家企业、2000中小学校、1000个社区建立“法治工作室”,市、县两级法学会为工作室推荐法律工作者和律师,保证“法治工作室”工作正常开展。市法学会先后与35家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就法律服务、政企互动等事宜达成合作意向,搭建了常态化的政府与企业间良性互动的信息沟通平台。促成6所驻新高校与39家医院合作建立法学专业学生实习基地,实现高校与医院合作“双赢”。近年来,新乡市法学法律工作者帮助医院化解医患纠纷3600余起,走访企业5680人(次),解决法律问题5730个,为中小学校上法治课4060场,在社区化解矛盾纠纷15300起。
三是开展实时法律援助。2016年7月,新乡市遭受百年不遇特大洪灾,市区40多个小区不同程度受灾。市法学会及时反应,组织30多位法学法律专家、律师和100余名法律服务志愿者,在第一时间进入受灾小区,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引导大家理性表达诉求,避免15场群体性事件,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评价和人民群众普遍好评。
四是强化理论支持。新乡市法学会充分发挥专业学术团体的优势,积极组织开展应用型、实用型研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对策建议。去年全市法学会系统在核心期刊发表文章36篇,出版学术著作5部,《建立和完善“新乡特色”诉调对接多元化解机制的思考》等多篇论文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批转给有关部门落实,有效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