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系统:
用户名: 密码:
2024年11月22日 星期五
位置: 首页 》中国法治论坛(2018)在深圳举办 》专题报道 》专家演讲
李林: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思想

时间:2018-05-11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一、宪法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下简称“习近平新时代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最新理论成果,是开启新征程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宪法思想作为习近平新时代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习近平宪法思想从内容和精神实质上与习近平新时代思想高度契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尤其是,习近平新时代思想确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强调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以下简称“第四次集体学习”)时进一步指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党长期执政能力,必须更加注重发挥宪法的重要作用。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全面纳入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轨道,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的水平。

  另一个方面,是习近平新时代思想入宪,成为国家和宪法的指导思想。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把习近平新时代思想载入宪法,明确了习近平新时代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充分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对于更好地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进一步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起中华儿女团结奋斗的磅礴伟力,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思想的历史逻辑

  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思想源于五千年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文明史,源于我们党领导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迈向强起来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奋斗史,源于我们党领导人民追求民主共和、制宪行宪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历史进程,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和清晰的历史逻辑。

  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

  中国共产党登上中国历史舞台后,在推进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高度重视宪法和法制建设。从建立革命根据地开始,我们党就进行了制定和实施人民宪法的探索和实践。新中国成立后,在我们党领导下,1954年9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巩固社会主义政权和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发挥了重要保障和推动作用,也为改革开放新时期我国现行宪法的制定和完善奠定了基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成为党和国家坚定不移的方针。我国现行宪法即1982年宪法就是在这个历史背景下产生的。这部宪法深刻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要求,确立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的路线方针政策,把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定为国家的根本任务,就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一系列规定,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法制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回顾我们党领导的宪法建设史,可以得出这样几点结论。一是制定和实施宪法,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必然要求。二是我国现行宪法是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制定和不断完善的,是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三是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充分发扬民主,领导人民制定出体现人民意志的宪法,领导人民实施宪法。四是我们党高度重视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这是我国宪法保持生机活力的根本原因所在。宪法作为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

  三、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思想的理论逻辑

  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思想在理论体系和内在逻辑上,可以分为民主政治、法治(全面依法治国)和宪法(依宪治国)三个方面。

  (一)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的宪法思想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国宪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发展成果。我们要对我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奋斗目标充满自信,对我国宪法确认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充满自信,对我国宪法确认的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满自信,增强宪法自信。

  2、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最鲜明的政治特征。我国宪法不仅在序言中规定坚持党的领导,而且还通过修宪,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了宪法第一章《总纲》第一条第二款,进一步充实宪法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

  3、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我国宪法是人民的宪法,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宪法的本质要求和基本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我们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共同发展,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

  4、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以宪法确认尊重和保障人权,以法治落实人权保障,是我们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必然要求,是国家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化、法治化体现。

  (二)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方面的宪法思想

  宪法确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三)习近平依宪治国方面的宪法思想

  1、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2、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3、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党的十九大明确要求,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

  4、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宪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思想的实践逻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30年来的发展历程充分证明,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治保证。实践充分证明,我国现行宪法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必须坚决维护、长期坚持、全面贯彻。

  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实践,有必要对我国宪法作出适当修改。从我国宪法的实践逻辑来看,2018年的这次修宪,并不是因为现行宪法“出了问题”或者“是一部坏宪法”而需要修改,恰恰相反,我国宪法是一部好宪法,这是本次修宪的基本政治判断和实践前提,但是“好宪法”也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发展,这样才能保持充分的活力和旺盛的生命力,才能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提供有力宪法保障。我国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这是我国宪法实践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一条基本规律。

全文
搜索

关注
微信

关注官方微信

关注
微博

关注官方微博

网络
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