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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金明:坚持依宪执政和依宪治国有机统一

时间:2018-05-11   来源:  责任编辑:fml

  大家上午好!我以“坚持依宪执政和依宪治国有机统一”为题,分五个方面报告。

  一、关于依宪执政和依法治国统一的思想定位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内涵丰富的思想体系,可以概括为习近平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思想,其中包含着很多科学论断。比如,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依法治国、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和一体建设,等等。如果对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作出专业、学理阐释,习近平新时代宪法思想一定在其中占据基础地位。

  习近平新时代宪法思想集中体现为人民是宪法的主体、宪法是人民的权利书、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思想,规范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维护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平衡关系的平衡宪法思想,宪法的生命活力在于实践,宪法的权威尊严在于实践、依宪执政和依宪治国有机统一的实践宪法思想,以及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最高政治愿望和最大宪法共识的复兴宪法思想。坚持依宪执政和依宪治国有机统一,是习近平新时代宪法思想的重要内容。

  二、关于依宪执政和依宪治国统一的逻辑要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不断推进治国理政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逐步形成了“党的治理现代化-依规治党-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完整治理体系和明晰法治逻辑。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推进依宪执政和依宪治国有机统一,反映和体现了如下逻辑要点:

  一是推进依宪执政和依宪治国有机统一,以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导向。二是面向党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逻辑主线。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进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依宪执政和依宪治国有机统一必须依循的方向和道路、坚持的起点和归宿;三是推进依宪执政和依宪治国有机统一,必须以人民为永恒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党领导人民科学治国理政。四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必须以宪法为根本依循,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党领导人民依宪治国理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宪法为依循,推进依宪执政和依宪治国有机统一于人民意志和利益要求,统一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于宪法精神和规范要求;五是以党和国家治理现代化为导向,以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为主线,以党、人民和国家有机一体的宪法关系为基础,以新时代党政一体法治系统推进依宪执政和依宪治国有机统一,确保宪法治国安邦的长期效应、人民真正当家作主、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

  三、依宪执政和依宪治国统一的重大意义

  巩固宪法在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基础地位,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科学民主依法执政实践中,突出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的引领、示范、联动作用,实现依宪执政和依宪治国有机统一,一是有利于在国家法律秩序中贯彻宪法至上观念,维护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至上地位,推动宪法监督制度不断完善和合宪性审查工作不断进展,不断提高宪法实施和国家宪治水平;二是有利于在全社会普及宪法观念,在政治和社会治理中倡导宪治精神,推进政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宪治制度建设,形成政治和社会治理整体性、一体化的制度力量,维护社会民主,建设法治社会,为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造社会基础条件。

  坚持依宪执政和依宪治国有机统一,以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导向,完善“依规治党-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法治体系,进一步加强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逻辑关系,突出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战略意义,一是有利于强化依宪依法执政实践效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与依据党章党规管党治党有机统一,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中,深入推进依规治党,加快建设法治政党;二是有利于深化依宪依法治国实践内涵,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与依据宪法法律治理行政有机统一,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四、依宪执政和依宪治国统一的实践命题

  加强以宪法发展为核心的制度创新,为依宪执政和依宪治国有机统一提供制度保障。一是重构宪法根本制度,在国体政体高度统一的意义上,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更加强调党的领导制度建设,推进党的领导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机统一,完善发展宪法确立的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二是重构宪法基本逻辑,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意义上,进一步加强法治-人权逻辑,更加强调法治与民主的逻辑关系,由民主-法治、人权-法治同构宪法制度逻辑体系,维护宪法的治理功能和意义;三是加强党章和宪法的关系,推进党章和宪法关系理论和实践创新,遵循“宪法至上、党章为本”原则,建立合章性审查制度,将合章性审查工作与合宪性审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党内法规制度规范不抵触宪法法律,以党章实施促进和保障宪法实施,维护党章和宪法的权威尊严。

  加强以党政关系为重心的体制创新,为依宪执政和依宪治国有机统一提供体制保障。一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形成以人民为中心,为了人民和依靠人民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二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形成有利于集中体现和维护党和人民意志,有利于保障人民意志、党和国家意志高度统一,有利于党领导人民长期执政的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三是加强党的组织和人大组织的关系,突出党的领导制度作为国家制度的意义,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机统一起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完善发展新时代执政组织与政权组织的关系,尤其要将执政组织与政权组织中最民主的部分结合起来,形成有利于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实现民主科学依法依宪执政,有利于依宪执政和依宪治国有机统一的体制机制。

  五是关于依宪执政和依宪治国统一的理论支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的历史方位,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需要一部新时代宪法。新时代宪法要在更高的程度上将宪法的使命与共产党的使命统一起来,为人民谋幸福、为国家谋强盛、为民族谋复兴。以习近平新时代宪法思想为指南,增强宪法自信,推进宪法转型升级,由改革宪法发展到复兴宪法,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依宪执政和依宪治国有机统一的内涵和方式,让宪法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发挥更加重要、更为基础的作用,需要新时代宪法理论与宪法制度一同创新发展。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要求,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宪法学、整个法学、整个社会科学都面临着机遇和挑战。

  1980年代末到1990年代初发生的那场法学理论变革,为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作出了历史性贡献;2010年代末到2020年代初,再一场法学理论变革将对发展中国特色、风格和气派的社会主义法学,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产生更大的影响。在这场初现端倪的法学变革中,宪法学应当进一步增强中国问题意识,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实践,不断深化宪法学理论研究,科学阐释习近平新时代复兴宪法思想,创新发展中国宪法学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和基石范畴,完善发展中国宪法学知识体系、理论体系、学科体系和话语体系,创新发展中国特色、风格和气派的社会主义宪法学,为促进依宪执政和依宪治国有机统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提供有力的学理支撑和理论指导,回应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要求。

  (作者:肖金明,山东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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