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系统:
用户名: 密码:
2024年11月26日 星期二
位置: 首页 》第十三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 》专题报道 》演讲与报告
徐汉明:“枫桥经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东方模式”

时间:2018-07-13   来源:  责任编辑:fml

尊敬的王乐泉会长,陈冀平书记,各位专家,青年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这次论坛以“新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创新为主题,非常契合十九大关于推进四个体系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三个时期的“枫桥经验”,蕴含着三共元素,已经有60年的经验。已经由改革开放时期的典型,发展成为新时代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样板,不仅具有当代中国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普遍意义,而且为那些寄希望加快政策发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希望保持民族独特性,实现自身发展稳定的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提供中国智慧。

  我们在纪念毛泽东同志为“枫桥经验”作出批示55周年,习近平总书记批示15周年之际,重点和理论深化“枫桥经验”,对于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加快推进四个体系建设,提高社会风险治理能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有效维护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国家安全,打造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意义重大而深远。下面我谈三点看法:

  一、“枫桥经验”创新发展的历史检视

  “枫桥经验”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理论与中国基层社会治理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其始终能够顺应时代要求,回应重大实践难题,它的每一次创新和发展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制度、文化、实践的拓展提供了原创性、引领性、可复制的经验,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道路、制度、文化、实践创新的动力之源。

  1.“枫桥经验”的产生:通过说理斗争的方式把“四类分子”改造为社会主义新人的经验

  “枫桥经验”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当时我国正面临极为复杂的国际与国内形势。对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对象的地、富、反、坏“四类分子”这一社会阶层人员是采取镇压、消灭肉体的办法,还是对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教育,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这不仅是马恩经典作家关于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在120多年国际社会主义运动中遇到的重大实践难题,而且是巩固新生人民政权的重大现实难题。

  “枫桥经验”不仅是适应当时维护国家安全、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新形势新任务所进行的开创性实践,而且是把马恩经典作家关于国家政权建设理论、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社会主义模式理论运用于经济文化欠发达东方国度里的探索性典型。其创造性的运用“以理服人”的方式方法,将旧社会反动阶级遗留的一部分人改造为社会主义新人,这不仅与马恩经典作家关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相契合,而且凝结了中华文明悠久发展的理念、文化的优质基因,集中表现在“天理”“公理”“道理”的礼仪之邦风范,是对我国数千年文明之中“以理服人”的优秀文化传统进行创新性挖掘。

  2.“枫桥经验”的发展: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新经验

  改革开放后,如何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制度、文化前提下,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制度优势,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有效应对日益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成为摆在党和国家面前新的时代课题。

  这一时期的枫桥干部群众,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创造了“党政动手,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 ,实现了“矛盾少、治安好、发展快、社会文明进步”的良好局面,成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样本,探索出了一条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实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治安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新路子;他们坚持“硬法”与“软法”相结合,政府推进与自治自律相结合的模式,为在经济高速发展、社会急剧转型、城乡二元结构情势下推进基层治理文明找到了新路子。

  3.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东方模式”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深刻转化的大背景下。如何深刻把握社会治理面临的阶段性特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加快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已经成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课题。

  这一时期,枫桥主动适应社会基本矛盾的发展变化,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社会治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的转变。“枫桥经验”是在对我国传统基层治理文明创新性挖掘基础上进行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实践探索,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东方模式”的民族叙事,体现了其本土性;是顺应社会基本矛盾转化,加快建设“四个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追求的最新表达,彰显了其时代性;是坚持以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理论为指导,解决基层社会治理场域中的大量的难点薄弱点问题的实践探索,呈现出其实践性特征。

  二、“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及时代价值

  (一)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

  “枫桥经验”作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东方模式”,其核心要义可概括为:

  1.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枫桥经验”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产物,是践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典范。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贯彻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路线。“枫桥经验”是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典型,是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具体实践和丰富发展。

  3.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枫桥经验”凸显了以人为本,实现人的现代化的价值取向,其既是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遵循,也是对我国民本思想的弘扬。

  4.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枫桥经验”是与时俱进、不断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代表。从最初的对敌斗争的经验,到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从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平安建设的智慧,到新时代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范式,“枫桥经验”总能适应社会基本矛盾的转化,成为引领社会治理创新的经典样本。

  5.坚持发挥政治优势,筑牢社会和谐稳定新防线。坚持党的领导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的政治优势和根本保障,也是“枫桥经验”永葆魅力之所在。

  (二)枫桥经验的时代价值

  “枫桥经验”作为地方良政善治的经典样本,其蕴含着鲜明的时代价值,具体体现在如下方面:

  1.理论价值层面。一方面,“枫桥经验”蕴含了马恩经典作家关于社会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实质要义和精髓,是马恩经典作家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实践中创造性运用的典型。另一方面,枫桥用实践中的社会治理活动、经验、样本来体现这些理论在指导时代进程中的发展样态,而其自身实践活动中那些带有规律性、指导性的做法及其观点又具有极为宝贵的价值,成为这个理论体系丰富发展的不竭源泉。

  2.制度价值层面。枫桥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一切为了人民群众;在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方面发挥了先行先试的作用,为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层治理体系提供了实践依据与鲜活典型;同时为那些“后发式”国家实施“追赶发展”战略,既希望加快自身国家实现转型跨越,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与社会生机活力提供了“东方智慧”。

  3.文化价值层面。“枫桥经验”的文化价值在于:(1)观念形态方面。其是对我国“以民为本,本固邦宁”、人本精神、以理服人、和谐安定、和而不同、相亲相爱、互助合作等优秀治理文化进行创新性挖掘,并吸纳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机组成部分。(2)制度安排方面。“枫桥经验”是作为加速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规则及其实施机制的鲜活样本,为探索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提供了可复制的制度资源。(3)行为模式方面。枫桥在实践中总结出的行为模式,不仅在治理资源配置、社会利益协调、社会矛盾化解、社区受损秩序修复、社会成员心理调适、社会关系良性互动、政社合作衔接通畅、社会充满生机活力等方面凸显了功效,而且为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基层社会治理行为规范体系的建立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参照系。(4)物态表征层面。枫桥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进程中形成了一整套看得见、摸得着、可推广、见实效的物态文明成果。

  三、深刻把握和灵活运用“枫桥经验”,开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新时代

  “枫桥经验”这一鲜活的治理实践带给我们的启示是全方面、多维度的。

  启示之一:更加注重联动融合,增强治理活力

  启示之二:更加注重开放共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共同体

  启示之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启示之四: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方式,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启示之五:更加注重运用大数据、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

  启示之六:更加注重基础性制度建设,为社会治理长远发展奠基 这包括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导入法治轨道的机制,完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加快制定《公共服务保障法》,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筑牢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制度堤坝。完善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的考评标准体系,推动党政主要领导责任上肩,保障社会治理取得实效从而推进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建设,谢谢大家!

全文
搜索

关注
微信

关注官方微信

关注
微博

关注官方微博

网络
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