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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第十三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在上海举行

时间:2018-07-11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本报上海7月8日电 (记者 严剑漪)今天,以“新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创新”为主题的第十三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在上海市举行。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出席论坛并讲话。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主持论坛开幕式并作总结讲话。论坛同时举行了第六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及第十三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颁奖仪式。

  王乐泉在讲话中指出,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毛泽东群众路线的伟大思想催生了“枫桥经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发展了“枫桥经验”,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习近平社会治理思想的重要内容。习近平同志牢牢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思想,指导、引领和推进“枫桥经验”不断发展升华,而广大人民群众在“枫桥经验”实践中,也为社会治理思想的发展创新提供了实践基础和源泉。

  王乐泉指出,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重大论断。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反映到基层社会,突出表现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仅仅是丰衣足食、矛盾化解、安定有序,而且也包括民主参与、依法维权、社会和谐、风尚良好,共享建设改革发展的成果。要准确把握新时代基层社会矛盾的深刻变化,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坚持科学化、现代化治理,积极推动“枫桥经验”转型升级。

  王乐泉强调,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变化,“枫桥经验”更加成熟,也更加系统化,有可能也有必要进行理论概括。要充分发挥中国法学会在“枫桥经验”理论总结和经验提升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引领和带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做好“枫桥经验”的研究、宣传和推广。要把“枫桥经验”蕴含的规律性认识概括出来,为“枫桥经验”的不断丰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包括法学青年在内的当代青年要牢记紧跟党走的初心,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诲,勇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力军,奏响新时代的青春之歌。

  陈冀平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本次论坛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今年1月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对总结、提炼、推广“枫桥经验”作出部署,郭声琨同志指示中国法学会要加强研究,做好理论总结和经验提升工作。中国法学会高度重视,将总结、提炼、推广“枫桥经验”确定为2018年的重点工作之一,采取多项举措予以落实,本次论坛是其中重要一环。中国法学会高度重视青年法治人才的培养工作,为促进广大法学青年成长而打造的“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已经成为颇具影响力和感召力的特色品牌。今后,中国法学会将以更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砥砺前行、与时俱进,把这些学术平台办得更加丰富多彩、硕果累累。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景汉朝,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伟,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刘振宇,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尹冬梅,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鲍绍坤、张文显、王其江、徐显明、郎胜、朱孝清、任海泉,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寅,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晓云,上海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崔亚东,华东政法大学校党委书记曹文泽、校长叶青等出席论坛。

  论坛上,第六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获奖代表王旭、第十三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获奖作者代表邹鹏发言。来自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部门的叶青、谢小云、范愉、徐汉明作了主旨演讲。与会专家学者分四个分论坛进行了深入研讨。论坛还邀请法学法律界著名专家学者和实务部门的领导对主旨演讲和交流发言作了评论。

  中国法学青年论坛是由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共青团中央指导,中国法学会主办的四大法治论坛之一。论坛自创办以来,始终坚持以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为本,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点热点问题,推出了一大批有创见、有前瞻性的研究成果,提出了一大批高质量、针对性强的对策建议,已经成为联系和汇聚法学青年人才、鼓励创新、奖掖后学的重要阵地。经商定,第十四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将于2019年由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承办。

  新闻链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8-07/09/content_141004.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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