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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在“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国际论坛开幕式上的演讲

时间:2018-07-06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加强国际法治合作

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行稳致远

——在“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国际论坛开幕式上的演讲

(2018年7月2日,北京)

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

尊敬的论坛主席,各位嘉宾,

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首先,我代表中国政府,热烈欢迎大家来北京出席“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国际论坛。

        2013年,习近平主席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这是习主席纵观中国和世界发展大势,为促进各国人民的共同发展繁荣,携手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所提出的重大国际合作设想。

        五年来,“一带一路”秉承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致力于促进各国的共同发展需求,得到了全球范围的响应支持,取得了十分丰富的早期收获。到目前为止,已有近90个国家和国际组织与中方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的合作协议。我们同各国共同建设了75个境外经贸合作区,产能合作、互联互通和经济走廊建设稳步推进。中国与沿线国家的进出口总值已达到30多万亿人民币,对沿线国家的投资超过700亿美元,已经创造了20多万个就业岗位。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人民正在从中受益。“一带一路”实际上已成为当今世界规模最大的国际合作平台,也成为国际社会最受欢迎的公共产品。去年,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成功举办,达成了270多项成果,推动“一带一路”倡议进入全面实施的新阶段。明年,中国还将应各国的要求,主办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欢迎各国继续踊跃参与。

        “一带一路”为什么能够在短时间内受到如此广泛的欢迎,取得这么多超出预期的成果?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共建“一带一路”坚持以平等互利为原则。“一带一路”是具有典范意义的国际合作平台,虽然由中国倡议,但各方都是平等的参与者、贡献者和受益者。在这一新型合作平台上,各国平等相待,公平参与,聚焦发展,谋划合作。

        第二,共建“一带一路”坚持以合作共赢为目标。“一带一路”从一开始就坚持所有参与方的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这一目标致力于使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普惠、包容和共赢的方向发展,完全符合各国希望通过合作实现共赢的美好愿望。“一带一路”不是中国的“独奏曲”,而是大家的“交响乐”;不是哪家单独受益,而是各方共赢多赢。

        第三,共建“一带一路”坚持以开放包容为宗旨。“一带一路”建设的一切都在阳光下运行,它不是封闭的俱乐部,而是开放的朋友圈。只要认同丝路精神,各方都可以参与共建,分享机遇。我们希望所有“一带一路”项目都是高水平、高标准和高质量的,我们也高度重视绿色环保和债务的可持续性。同时,我们认为也应考虑不同合作对象的客观情况,照顾每一个参与方的实际需求。

        第四,共建“一带一路”坚持以对接发展为途径。5年来,我们与各方在国家、地区层面进行了成功的发展战略对接,其中包括俄罗斯等国的“欧亚经济联盟”、哈萨克斯坦的“光明之路”、蒙古国的“草原之路”、印尼的“全球海洋支点”、欧盟的“欧洲投资计划”以及联合国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等等。我们通过这些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对接,形成更强的优势互补,开辟更大的合作空间,挖掘更多的合作潜力,从而更好地解决各国发展的不平衡和国际合作碎片化问题,最终目标是以对接带动整体发展,以发展实现共同繁荣。

        第五,共建“一带一路”坚持以规则法治为基础。我们始终在各种现行国际规则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合作,既尊重通行的国际法,也遵守各国的国内法。我们正加快同各方商签贸易投资、金融税收、知识产权、交通环保等协定,努力打造共建“一带一路”的规则和法治网络。我们深信,规则和法治既是“一带一路”走向世界的通行证,也是应对各种不确定性风险和挑战的安全阀。

        女士们,先生们,

        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离不开各国的携手努力,也离不开各界包括法律界人士的共同参与。我们愿与各方不断加强法治合作,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一是加强“一带一路”的规则联通和协调对接。中国已基本实现与国际规则的全面接轨和国际标准国内化。我们参加了几乎所有普遍性政府间国际组织,加入了500多项国际公约,2017年中国的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的相关联采标率已达90%以上。我们的主张是,各国在推进基础设施“硬联通”的同时,也应加强横向之间政策、规则、标准和机制的“软联通”,实现规则和标准体系之间相互兼容,打造畅通无阻的“规则高速公路”,以充分释放“一带一路”互联互通的积极效应。

        二是完善“一带一路”的法治保障体系。我们应及时填补空白领域,更新有关条约,构建适应“一带一路”发展需求的条约保障网络。包括尽快建立诉讼、仲裁、调解有机衔接的“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服务机制,妥善化解纠纷,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搭建“一带一路”法律领域的信息共享和大数据服务平台,为开展合作提供更好法律咨询服务。中国外交部正在建设国家条约数据库,建成后将极大便利“一带一路”参与国企业和公众查阅条约信息。

        三是深化“一带一路”法治交流与国际合作。我们支持“一带一路”参与国政府、国际组织、私营部门、学术界等开展法治交流,促进不同法律文化的交流互鉴,分享有益经验和最佳实践,共同防范法律风险。我们愿加强“一带一路”参与国司法执法合作,共同打击跨国犯罪,推进反腐败国际合作。我们希望提升“一带一路”参与国法治能力建设水平,培养高素质国际法律人才。我愿在此宣布,中国政府决定出资实施“‘一带一路’法治合作研修项目”,以实际行动促进这一合作。

        女士们,先生们,

        今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中国将继续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坚持打开国门搞建设,继续积极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坚持奉行共商共建共享,努力实现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源于中国,但机遇和成果属于世界。正如习近平主席在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所指出的:“一带一路”建设是伟大的事业,需要伟大的实践。让我们一步一个脚印推进实施,一点一滴抓出成果,造福世界,造福人民。为此,让我们携起手来,不断加强包括国际法治合作在内的各领域合作,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取得更大进展,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一个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而作出不懈努力!

        最后,预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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