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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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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安林:在第七届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大会上的发言

时间:2018-07-26   来源:  责任编辑:fml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学者:

  下午好!感谢会议主办单位的邀请,让我担任这一节会议的与谈人,昨天我拜读了几位的大作,刚才听了各位的报告,感受良多,感谢各位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做的精心准备和发言,相当专业、相当深入。

  作为与谈人,我就感受比较深的几点谈三点个人的听后感。

  第一,怎么正确认知两岸法学交流中需要坚持共同的政治基础。黄教授谈到“一个中国”原则上开展共同打击犯罪的历程,提到其中一个宝贵的经验是如何以“一个中国原则”为政治基础,以实现两岸民众福祉为宗旨,互利共赢。尽管两岸存在不同的法系和法域、和不同的政治制度,但是两岸法治层面上的交流合作必须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为政治基础和法理机制。

  第二,如何正确认识两岸经济社会发展中,特别是大陆推动的惠台31条、“同等待遇”问题?彭莉教授提到台湾同胞与大陆同胞享受相同等级的待遇,但不是等于完全享受相同等级的待遇,提出了同等待遇的相对性、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我个人感觉“同等待遇”不等于保障待遇,尤其是我们现在谈论比较多的两岸青年人创业,台湾青年人享受大陆青年人同等甚至优惠的待遇,但不是“同等待遇”就能保证你创业一定成功?创业成功需要各方面的努力。

  第三,如何在深化两岸交流合作包括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合作中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刚才严峻先生和王承杰先生都提出了很多,两岸交流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平统一中,都需要法治思维,强化法制建设。要依法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也要依法推进统一进程。尤其是彭莉副院长提到汪老生前说过的:“两岸问题归根到底是法律问题”。因为他的支持,在我当时工作的上海台湾研究所就专门设立了法律研究室。

  在两岸交流交往中,需要加强和强化法制意识和法治意识,这里提出四点思考:

  第一,大陆要坚持依法做好两岸的交流交往工作,尤其从大陆方面来看需要完善涉台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益。

  第二,需要依法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也需要强化法治思维、加强法制建设。

  第三,依法推进和平统一进程,最终实现祖国统一。

  第四,强化两岸法学交流和合作的水平,从而为两岸和平发展提供法治保证,为两岸最终统一提供法制保障。

  以上是我个人的一点浅见,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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