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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苏军副会长出席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7年年会并致辞

时间:2017-06-12   来源:  责任编辑:elite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7年年会6月10日至11日在上海举行。

6月10日至11日,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7年年会在上海举行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受中国法学会王乐泉会长和陈冀平书记的委托,代表中国法学会致辞,对民法学研究会和民法学界、民事法律实务界的专家学者们致以诚挚的问候,对大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张苏军说,民法学研究会成立三十二年来,在历届会长佟柔先生、王家福先生、王利明教授的带领下,在广大民事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下,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勇于开拓创新,在繁荣民法学研究、推动立法进步、服务法治实践、培养优秀法学法律人才、促进学术交流等方面,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瞩目的成绩。

  张苏军说,中国法学会是中央确定的民法典编纂工作的主要参与单位之一。2015年4月14日,中国法学会党组决定成立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这个领导小组主要依托的就是民法学研究会。2015年6月24日,领导小组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供立法参考。该专家建议稿是在王利明教授起草的《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总则编)》基础上,广泛吸收学界其他专家建议稿内容而形成,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总则》立法的重要参考,许多建议都被立法采纳。目前,民法学研究会在中国法学会指导下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民法典各分篇的体例论证和具体条文设计,合同法编、物权法编、婚姻家庭法编、继承法编和侵权责任法编专家建议稿都已经于今年3月初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复旦大学法学院是此次会议的承办单位。复旦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袁正宏在致辞中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四个全面战略目标,大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形成完备的法律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今年3月15日全国人大通过的《民法总则》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民法学研究会各位专家为民法典的编纂献言献策,积极参与《民法总则》的起草,为《民法总则》的诞生作出了重要贡献。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茆荣华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表示热烈祝贺,对各位专家长期以来对上海法院工作的关注表示感谢。茆荣华表示,《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体现党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将我国《宪法》中所确定的有关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原则予以落实,是完善我国人权保护,维护人民民事权利的重要法律。《民法总则》符合国家,人民的利益,凝聚着民法学界各位专家的智慧与心血。《民法总则》是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的基本法律。在实务工作中民商事案件占超过60%,就上海法院而言,2016年受理了70多万件,其中民商事案件占到46.3万件。因此,学好《民法总则》意义十分重大。上海法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加强《民法总则》的学习研究,确保《民法总则》在审判实践中有效实施。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在致辞中说,回顾民法学研究会自成立以来三十二年不平凡的历史,我们应当铭记佟柔、王家福、谢怀栻、江平等老一辈民法学家,为民法学研究事业的开创和发展,为学会的成立和发展做出的不可磨灭的贡献。我们应当继承和发扬光大的是老一辈民法学家们留下的“兼容并包、团结友爱”的宝贵精神财富,让学会成为民法学者们的学术的共同体和互相愉悦交流的平台。

  王利明说,今年民法总则篇的通过实质性地开启了民法典的编纂工作,而接下来的分则编纂工作将更加艰巨,需要集体的献言献策。首先,我们需要讨论分则体系问题,如人格权法、债法总则是否应当独立成编,再如知识产权法是否应当纳入民法典等重大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民法学者参与其中提供建议,治学报国、与有荣焉。因为民法典是民族智慧的结晶和民众智慧的成果,无论意见是否被采纳,都能给予立法机关重要的参考;其次,我们应当加快构建中国民法学的理论体系。清末变法以来,西学东渐,我国步入大陆法体系。我国民法全面借鉴德国民法典,受德国法学影响深远,我一直认为,人在天地间贵在自立,国家和民族贵在自强。总书记讲,我们不能做西方理论的搬运工,要做中国学术的创造者,做世界学术的贡献者,要拥有自己的话语体系和理论体系。我们的理论自信,正来源于我们改革开放以来伟大成就的坚实基础。这是一个改革的时代,产生民法思想的时代,我们面临的许多新问题是百年前的德国、法国未曾解决的。我们应当回归中国的本土实践,以问题为导向,大胆进行理论创新。我们要使用中国的素材和案例,讲好中国自己的故事。因此我们的民法理论体系应当是体现时代性和进步性的。在借鉴国外文化成果以丰富自身的同时,也绝不能以国外理论为牢笼。学术的探讨应秉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我们应以开放、理性、平和的态度对待学术问题,以实现民法的发展和繁荣。

  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志强、惠诚上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钱沛鑫、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执行副主任刘新宇也在开幕式上致辞。

  会议表决了研究会章程修正案,选举了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聘任了学术委员会委员、顾问、秘书处成员。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教授担任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孙宪忠研究员担任常务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钱明星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崔建远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立新教授、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杨震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陈小君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刘士国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李永军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温世扬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马新彦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谭启平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孟勤国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发展规划处处长王轶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谢鸿飞研究员担任副会长,王轶教授担任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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