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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鸣起副会长在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第26次年会暨城市治理法治化论坛上的讲话

时间:2014-12-24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 张鸣起

(2014年12月17日)

各位专家学者,同志们:

  上午好,很高兴参加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第26次年会暨论坛。首先,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对本届年会和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出席论坛的各位专家学者致以亲切的问候!向为筹备年会暨论坛付出辛勤劳动的南京市委政法委,南京市法学会和各合作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年会暨论坛已成功举办了二十五届,在各参与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已被打造成为汇聚法学法律人才、凝聚智力优势、交流法学成果的一个重要平台,为促进全国副省级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全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力。本届年会暨论坛将“城市治理法治化”作为主题进行深入研讨,紧密结合“依法治国”这一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体现了年会暨论坛立足当地、注重实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特征。我们相信,经过大家的努力,本届年会论坛一定会产生丰硕的研究成果。借此机会,我代表中国法学会谈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认真学习《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处于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决心。这次会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首次系统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原则、重大任务和法治建设的保证机制,极大推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学理论的创新,体现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也体现了我们党对如何担当执政使命的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是法学法律界最重要的时代责任和最光荣的历史任务。法学会和法学研究工作,正面临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我们应当以四中全会《决定》为标杆,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贯彻落实好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应当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奋发有为,更好发挥团结、引领、组织、推动、协调作用,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动员起来,组织起来,形成建设法治中国的强大力量,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以“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做好依法治市这篇大文章,形成依法治国的强大合力

  本届论坛以“城市治理法治化”为主题,选题很有研究价值和实践意义。城市治理法治化,也就是要依法治市,这是一篇大文章,涉及方方面面,不能说是通过一次论坛可以完成的。依法治市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将依法治国从中央推向地方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层面和重要环节,对依法治国全局发挥着重要作用和巨大影响。依法治国需要通过各个地方和各个部门的依法治理来体现并推行。我们15个副省级城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对周边区域也起着辐射和带动作用。作为国家的中心城市,副省级城市法学会拥有广泛的法学研究资源和广泛的法治实践基础,应当在建设法治城市中起先导和带动作用。南京市于2013年3月1日施行的《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将“城市管理”改称“城市治理”,让公众成为城市管理的主体。越来越多的城市把依法治市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前不久,中国法学会和深圳市政府共同举办了“深圳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研讨会”,来自全国人大、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中国法学会的领导同志以及著名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围绕建设法治城市,从科学立法、法治政府、公正司法、法治社会等等方面作了主旨发言,效果很好,影响也很大。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年会暨论坛是一个很好的工作平台,应当成为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改革发展的重要平台。要通过积极探索,深入研究,在法治城市建设方面,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机制制度,为全国城市法治化建设,提供借鉴,提供范例。

  三、以法治建设中的实际问题为导向,立足法学会自身优势和特点,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四中全会《决定》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队伍建设、党的领导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需要由中央有关部门组织贯彻实施的重要举措有190项。围绕全会《决定》的各项任务,各级法学会大有可为、大有作为。我们要立足自身实际,找准贯彻落实全会《决定》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使我们的工作更有针对性,更能突出法学会的特点。应当充分发挥法学会智力资源充分、学术性强、“第三方”地位超脱等优势,积极推进科学民主立法、依法决策、公正司法,不断地推进法学理论、法治实践、法律制度和法治文化的创新。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善于从群众关注的焦点、百姓生活的难点中寻找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本区域法治建设发展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勇于探索实践,积极建言献策。要积极创造条件,利用全国法学会系统可以上下联动、机制灵活的优势,认真梳理副省级城市带有共性和普遍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集中力量,联合攻关,激发出更多具有创新意义和实用价值的优秀成果。同时要下大力气做好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工作,从而进一步提升论坛的质量和在全国的影响力,推动法治中国的建设发展。

  前不久中国法学会召开了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座谈会,对各级法学会学习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了部署、推动。这次会议是中国法学会在本年度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中央政法委建柱书书记记对会议作了重要批示,中国法学会乐泉会长作了重要讲话,中国法学会陈冀平同志作了总结讲话,对各级法学会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会议的这些内容已经形成文件印发,中国法学会网站也已经发布。希望我们副省级城市法学会认真落实好会议要求,起到表率带头作用。

  各位同志,当前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我们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一定要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优秀的研究成果为法治中国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祝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第26次年会暨城市治理法治化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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