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27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yyx
2018年9月4日,中国法学会发布了《中国法学会2018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截至10月8日,共收到有效申请书1425份。10月23日—11月21日,中国法学会严格按照《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组织113位专家进行了两个阶段的通讯匿名评审工作。11月26日,在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的主持下,严格按照两个阶段总分的高低,确定了中国法学会2018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拟立项名单。其中,重大课题空缺、重点课题11项、一般课题52项、青年调研项目18项、基础研究重点激励项目3项、自选课题166项。上述立项课题中,有16项一般课题、12项青年调研项目、1项基础研究重点激励项目从自拟选题中择优产生。
本年度课题评审工作严格按照《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采取了以下步骤和方法:
1.专家评审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内容评审,评审指标主要涉及申请人对课题价值的理解、研究内容及可能的创新性、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等;第二阶段为基础评审,评审指标主要涉及主持人及研究团队的研究能力、在课题选题相关领域已有的研究成果、研究计划和成果形式等。
2.两个阶段均采用通讯评审方式背靠背进行,尽最大可能避免干扰。内容评审阶段确保绝对匿名,专家与专家之间完全匿名,专家与申请人之间完全匿名。基础评审确保专家与专家之间完全匿名,专家对申请人匿名。
3.根据学科或研究领域,内容评审阶段分为24组,基础评审阶段分为14组,每个阶段每组的评审专家均为3人,两个阶段的专家不交叉。评审专家的遴选以学术造诣和学术公心为主要条件。
4.第一阶段即内容评审阶段评分排名前35%的,进入第二阶段即基础评审阶段,其余淘汰。内容评审第一名领先第二名30分以上的,直接列入立项建议名单,不再进行基础评审。
5.两个阶段总分的计算公式为:总分=内容评分X65%+基础评分X35%。
6.自选课题与资助课题同等重要,统一评审程序、统一评审专家、统一评审标准、统一限制数量,确保自选课题评审工作的严肃性。自选课题按期结项且成果鉴定为“优秀”的,予以后期经费资助。
7.评审相关信息第一时间尽可能全面公开,包括评审指标及分值、全部评审专家名单、课题主持人基本信息等相关材料,接受社会监督。全部评审材料存档备查。
请拟立项课题主持人准确填写《2018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拟立项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后,于2018年12月3日之前快递至: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东路4号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学术研究处曹菲收,邮编:100081,电话:010-66173342。
公示期为2018年11月27日—12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我部联系。
联系人:曹菲
联系电话:010-66173342
电子邮箱:clskt2018@126.com
附件:
1.中国法学会2018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立项公示名单(点击下载)
2.中国法学会2018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点击下载)
7.中国法学会2018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拟立项用)(点击下载)
中国法学会
2018年11月27日